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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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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 篇一

吴忠市人大会关于调查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市人大会20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会调查组8月12日开始对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并于9月份召开的市第四届人大会第2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就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现将有关事宜建议如下:

议案主要内容

一、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一)城市水源地划分及建设情况;

(二)城市水源地保护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三)城市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二、饮用水供应系统建设情况

(一)输水、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二)供水安全生产情况;

(三)城市供水及居民终端用水水质达标监测情况;

(四)城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情况;

(五)供水管理服务情况;

(六)市区饮用水供需情况。

三、市四届四次人代会“关于实施市区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 篇二

建议内容: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xx〕130号)的相关规定,区城乡建委在全区范围内初定了4个村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试点村。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区交委、区农委、区市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在对试点村进行实地调研后,结合地方需求和部门现有优惠政策,对试点村的危房改造、山坪塘整治、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公路硬化、人行便道建设等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试点村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广大人民群众没有意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自身主动性不强;二是试点村规划工作滞后,各个部门在分配整治任务时没有依据村规划进行实施;三是涉及整治任务的各个部门之间未能形成合力,部门之间力量较为分散。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大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意义,力争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农村范围内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让广大村民自觉投身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浪潮中来。

二是改善人居环境要规划先行,村庄规划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依据。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规划要符合村庄实际,满足村庄需求,体现村庄特色,合理安排整治工程项目,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和“千村一面”的情况发生。

三是涉及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各个部门,要在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下,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项目、主体、资金等相关问题。

四是在统一规划前提下,对相关资金进行打捆使用,以求取得最佳效果。

办复内容摘要:

一、通过媒介加强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政策、措施、目的、意义等的宣传。

二、组织编制我区改善农村人民环境总体规划(-20xx年)。

三、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资金打捆问题。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试点工作x年任务分解的通知》(璧山府办发〔〕37号),今年我区在丁家街道莲花坝村、大兴镇莲生村、七塘镇喜观村、八塘镇智灯村进行改善人居环境试点,力争将“试点村”打造成“示范村”。按照《通知》要求:一是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镇街之间的职责划分与现行工作机制保持一致。二是试点村各项目的补助标准、筹资渠道与全区其他区域实施的同类项目保持一致,整合涉农资金,打捆使用,不过多增加镇街和群众负担。三是为减轻镇街配套资金压力,区财政安排120万元对试点村进行“以奖代补”,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搞平均分配。关于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机制、任务分工、资金筹措问题将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规划中进行细化和明确。

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 篇三

关于重视我国河流、湖泊水生态环境问题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会同水利部办理

提 案 人:农工党中央

主 题 词:生态,污染,水域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目前,水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焦点、难点、热点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忽视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且这种忽视所造成的恶果正在越积越重。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湿地消失,地下水枯竭,沙尘暴肆虐,已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农作物安全,据有关专家学者的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1.5%~3%,并且也已经直接威胁着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解决好水生态环境问题是当前水利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尤其是在由工程型水利向资源型水利转变、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时期,它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实施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政策,加大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逐步形成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和长效治理与管理机制。在此提几点意见:

一、工业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切实转变重增长,轻环保的传统观念,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损失浪费,走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重复用水和循环用水率,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三是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根据水环境容量和水质自净能力,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二、居民生活污染源的治理措施

第一,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第二,禁止向江河港流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第三,加强船舶管理,对于燃油船要坚持安装油水分离器方可在江河航行的原则,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未安油水分离器和接油器的船舶进入。

三、面对污染的治理措施

首先,推行生态农业,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严禁难以降解的农药和其他化学品的使用;其次,强化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推行养殖——制肥(养鱼)——果林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再次,加强对广大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进入水体的管理,实行污染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四、建立生态水环境体系

一是应注重利用系统的科学方法治理水生态环境,将环保、水利、林业、国土资

源、城乡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考虑,在大力治理各类污染的同时更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修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采用多种治理措施,确保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强化点、面源治理的同时,坚持流域性整体的水污染防治,按流域的差异分别提出各个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统一规划,整体布局,从根本上治理水污染,建立良性循环的流域性水生态系统;三是根据不同级别的水系水质监控断面的不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控监测体系,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监测结果,确保流域性水环境水质质量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水资源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对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的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和落实;第二,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服从长远,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决不能有利就争,无利推诿;第三,各级政府对水资源保护应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力,检查有结果,并且一定把水资源保护作为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的首要任务和主要政绩之一来加以考核,奖优罚劣。

六、加大立法执法力度

首先,依据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区内水资源保护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水资源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对于掠夺式开发,严重破坏水资源以及那些形形色色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扫除水资源保护人为障碍,不断提升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权威性。

七、提高环境意识

一是制定和实施长期而全面的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设立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二是完善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公布环境信息,同时开办环保热线和网站,完善信访管理和处理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在相关环境管理和决策制度中,逐步引入公众参与程序;四是结合节约资源和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的实施,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习惯。

八、加强水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

第一,继续开展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的环境科学研究,加强与水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体制、法律、文化、教育、统计、消费习惯等软科学研究,并加以应用,重点发展环保技术服务业;第二,建设水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实现水环境监控的现代化,逐步扩大到地区生态系统的监控现代化;第三,建立现代化水平的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和救援队伍。

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 篇四

建议:修改年终奖计税方法

钱锋认为,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那么速算扣除数应该减12次,而不是只减一次。减一次速算扣除数造成的后果,就是会产生多拿几元奖金却要多缴数千甚至数万元税收的不合理结果,也就是说,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后收入反而低了。这样不能体现纳税的公平性。

为此,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采用新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月计税,正确的算法是先计算每月的纳税额,再乘以12,得出年终奖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举例来说,甲年终奖为18000元,应纳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终奖为18012元,乙应纳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资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个方案是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方法计税。建议在企事业单位第二年一月发去年年终奖时,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的方法进行计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计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终奖 )/12,根据去年月均计税收入计算得出去年月均应纳税额,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年终奖纳税额:年终奖纳税额=去年月均应纳税额×12–已纳税额。

问题一:

对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却不同

钱锋表示,目前年终奖计税方法对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群体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终奖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纳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却要缴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终奖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应纳税1045元。乙每月应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纳税540元,乙少纳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纳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纳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纳税145×6=870元。虽然甲乙两人的年度收入一样,乙却要多缴870元税。

问题二:

计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钱多交1155元税

钱锋表示,出现“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怪现状,需要从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主要是目前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不够合理。他还举了几个例子:

例1:甲的年终奖18000元,因为18000/12=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3%,所以应纳税18000×3%-0=540元,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终奖是18001元,因为18001/12大于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10%,所以应纳税18001×10%-105=1695.1元,实际收入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终奖660000元,其应纳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终奖是660001元,其应纳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万余元

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 篇五

案由:关于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

主办:教育部

会办:中央编办 财政部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九三学社中央

内容:

当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情况仍比较突出,农村教师队伍综合建设水平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仍然比较低。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国民素质提高,甚至关系国家整体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师资力量匮乏。目前,学校教师编制数量依据师生比,这一方法在班级学生满额情况下适用,但在一些农村,班级学生数在十几人到三十人之间不等,编制数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足编缺人”问题普遍。又因近10%的教师由于借调、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小学教师总量严重不足。

2.结构不合理。第一,年龄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比例在34.9%到41.3%之间。第二,学科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体美等课程缺乏专业教师,一般由语文、数学老师兼任,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第三,学历总体偏低。目前,第一学历专科的占1/3左右,中专的占1/3左右,其余则是由民师转正而来(多为初高中毕业)。第四,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因工学矛盾或经费问题,农村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教师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第五,从教条件差。农村教师待遇相对较低,有的学校教学功能用房尚无法保证,为教师提供午休、居住条件更难,缺乏足够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建议:

1.调整编制核定办法。对师生比、班师比、学科、教辅人员等情况综合核定,避免“足编缺人”,为充实农村小学师资队伍提供政策依据。

2.调整农村小学布局和规模。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学校覆盖范围、规模适当性、长远发展等因素,对农村小学布局、规模进行调整,改变现有农村小学过于分散和规模偏小的状况,调高建设标准。对覆盖范围较大的学校,由政府投入购置校车解决学生上学的交通问题,辅以寄宿制方式。

3.改善教师从教条件。首先,保证农村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城区同级教师收入水平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必要倾斜,完善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评定标准。其次,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生活或休息场所的,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驻地为走教教师建立生活周转房;乡镇驻地离学校较远的,应提供通勤车解决教师的交通问题。最后,荣誉表彰要向农村小学教师适当倾斜,确保每年各类表彰中农村小学教师获奖比例不低于城区小学教师获奖比例。

4.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为均衡教育资源,应建立统一的教师轮岗制度并纳入法治轨道。合理、有序、长效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机制,辅以配套的保障措施,对缩小城乡小学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5.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基础教育经费目前主要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投入较少。限于财力,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难以完全满足基础教育的需要。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变现有“人员少,年龄老,条件差”现状,亟须中央财政加大投入。

6.增加定向免费师范生名额,扩大“特岗教师”实施范围。定向培养是保障农村小学教师“下得去、留得住”的有力措施,国家应增加面向农村小学的定向免费师范生名额,主要面向农村生源,毕业后安排在家乡任教,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实施特岗教师政策,对缓解中西部地区农村教师缺乏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实施范围有限,主要侧重于初中阶段。建议扩大特岗教师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农村小学,按需设岗,以尽快缓解农村小学师资缺乏现状。

对水利局的建议和意见 篇六

城市建设“既要重视行也要重视停”——以改革精神,解决广州都会区停车难题的建议

提案人: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理由

一辆车平均有70%以上的时间处于停车状态。停车难、行车难,互为影响,都是都会区管理难题,更是重要民生事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州都会区停车难问题越加凸显,亟待解决。市政协城建委、提案委、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联合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市交委等职能部门及上海、南京、香港等地调研,提出建议如下。

一、停车难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现状。

1、广州停车难问题集中体现“一区两域”。“一区”指停车难问题主要体现在都会区(集中在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部分地区); “两域”指白天停车难矛盾集中在商业、办公、文化、学校、医院区域,晚上停车难矛盾集中在住宅区域。

2、停车难问题,已造成大量的占用道路资源停车和在道路上徘徊等停车,更成为阻塞交通、影响通行的重要原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激发民怨的重大民生问题。

3、20xx年初市政府成立了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努力改善都会区停车难问题。20xx-20xx年新增泊位19万个,超额完成计划任务;20xx年新增泊位4.5万个,也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但停车泊位供需矛盾仍然很大。

(二)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只注重“行”而忽视“停”,停车设施从规划到投资与建设,从多种资源利用到服务与产业发展经营和收费,多个层面多个环节改革创新不足,造成泊车需求与泊位供给之间严重失衡。据统计,截止20xx年9月,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48.1万辆,中小客车约180.7万辆(此数据不包含实际在广州停泊而非广州市籍车辆);而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共有登记在册的经营性停车场共3473个,停车位62.9万个(此数据不包含非经营性停车泊位如私人产权停车位、临时利用各类道路、内街内巷、人行道、空地、城中村等难以纳入统计范畴的泊位)。据研究,一辆汽车所需泊位平均经验值约为1.3个;按大数原则,我市都会区的停车泊位需求缺口更加巨大。

1、交通设施规划、投资与建设改革创新不足,规划滞后、历史欠账突出,近20xx年基本没有财政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1)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停车场这一基础设施,未纳入政府投资建设计划,在城市规划建设及住宅、办公楼的设计中,停车配建指标都低。如,198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府〔1986〕85号),对自行车、汽车停放场(库)有了标准。其中住宅类仅对自行车提出要求,缺乏汽车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导致老旧居住小区和商业区都无泊位规划、建设,停车问题主要靠路面临时停车解决。又如,20xx年版《广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研究》中,住宅类的标准是:户均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0.2-0.3泊/户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位于80-120平方米之间的,按0.25-0.5泊位/户的标准配建。20xx年版《广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研究》中,住宅类停车配建指标提高至0.5-0.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a区)。直到20xx年7月1日,《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才明确要求按1.2-1.8泊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

(2)停车规划长期与城市发展规划脱节。综合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割裂情况,城市交通建设与城市用地发展不够协调;停车场在规划方面尤其在整体的布局规划方面不科学, 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停车场选址不当而造成交通拥挤、环境变差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自然就导致停车建设的滞后。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欠账突出。如:在20xx年,《广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xx-20xx)》曾作为重大事项被提交至市人大审议,拟定在20xx年至20xx年间在原八区规划建设25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每年建设5个,共增加5290个泊位,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2亿元新建康王路、惠福东路、泮溪、爱群大厦、农林下路等5处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810个。但自从公布了20xx年5处新建公共停车场的选址后,再无法搜索到后续新增公共停车场的地点和建设计划的相关信息。而5个在“拟定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几乎都没有建起来。

2、停车场收费体制改革创新不足,现行政府定价的标准既不反映投资建设成本,也不反映经营成本及管理需要,严重阻碍停车产业和城市服务的发展。

深化停车信息管理改革,以建设交通红绿灯的重要性和管理理念,继续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停车信息采集全覆盖、信息发布多手段的智能化交通和停车诱导系统和电子收费系统,提高泊位使用效率。

3、完善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合理增加路面交通诱导设施布点密度并严禁挪作他用,实现停车服务各类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发布口径一致、实时自动录入集成、全域覆盖全市共享、实时动态的多手段发布,做到停车设施基本情况一键查询、使用情况一键查询、交通诱导信息一目了然。

4、将“羊城通”扩大到停车收费。建立“一卡通”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借鉴香港使用八达通或信用卡刷卡付费经验,实施停车场收费智能化,引进以电子收费卡运作的闸口控制系统、场(库)内车辆定位系统,通过刷卡实现车辆停放位置查找、缴费等服务功能,减少车辆在停车场(库)内停留及出入口排队等候时间,提高车位的周转率,减少路面停车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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