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范文大全 >

学生会制度章程通用9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章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章程起着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下面是漂亮的高考家长帮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生会制度章程通用9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帮助到朋友们。

学生会制度章程 篇一

学生会制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 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 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 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 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上一篇: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封面  下一篇:西方文官制度研究论文

学生会章程 篇二

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生组织定名为xx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组织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组织的宗旨——来源于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以“最优秀的团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工作理念,以“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xx创新、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院的建设。

第一章 任 务

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

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协助学校及学院搞好各项学生工作,建立和谐良好的校园秩序。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成 员

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xx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团委、学生会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提拔。

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校纪校规,经主席团商议后,劝其退出学生会。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有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应具备的品质: 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勤奋学习,做同学的学习榜样;

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学习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社会交际能力;

观察、思考、判断能力;

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服务原则;

引导原则;

自主原则。

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 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部门包括:秘书部、宣传部、文艺部、网络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外联部、女生部、xx部,十个部门,除xx部部长一名外,其他部设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维护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 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且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起草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部门分管主席商量。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学院团委学生会。

章总纲 篇三

学生会是一种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同时它也是学校下设的机构之一,从属学校领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学生会的基本原则。自我管理是通过学生会这个机构对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过学生会与学校领导的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加强;自我服务是学生会通过具体的工作,对学生的要求、想法进行处理,或进行某些方面的实践,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办学章程及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的改革、发《高考家长帮·www.kaoyantv.com》展与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特制定如下校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属于国家保密的(或按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之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教师和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公开:

1、行政管理方面:班子任期目标,年度目标、计划、重大决策和办实事项目,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季度完成主要工作指标,年度拟办实事、季度完成拟办实事。

2、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学校各学期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扶困助学情况,重病帮助金使用情况,三好生、优秀学生小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分配情况,政策许可范围的临时收入、代收使用转帐情况,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干部职工的晋级、奖惩、评级等方面的情况,有关职称晋升的名额分配、评定等情况,招生制度的改革办法、变化情况等,教职工工作调动,校级领导班子任命及聘任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收支、符合政策的招待费使用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白云湖中学学生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 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第四条 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 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每年十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 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 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 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各年级组设置学生会分会,组织上隶属于学生会领导。

第二条 各年级组学生会分会的任务、组织、职权可依照本章程。

学生会章程 篇六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 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 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 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 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 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 社团换届

1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 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 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 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 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 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 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 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 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 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 社团活动管理

1 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 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 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 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 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 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 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 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 指导老师 审查。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 合肥 市 蜀山 区 第五十中学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学章程及制度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xx市市中区xx镇初级中学校,校址为xx市市中区xx镇六公丘村二组。

第三条 办学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适应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 办学目标是:以“立志成才、全面发展”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谐“为校风;以“博学善思、砺志尚美”为学风;以“关爱宽容、协作创新”为教风,把学校办成师生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园地。

第五条 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积极依靠社区及家庭力量,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中学,学制为三年。学校的招生、开学时间按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校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xx市市中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全体师生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 学校接受区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九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十条 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⑴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由校长聘任教导主任、科研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发挥督促、检查、沟通、管理的作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管理后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服务工作,为保证学校任务的完成创造物质条件。

⑵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立教育的诚信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 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布置的工作通过教导处、总务处及教研组具体落实。

第三章 学校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保证监督,党支部负责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学校重大问题认真参与讨论研究,保证决策的方向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 定期召开教代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并对学校工作提出积极、合理的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四条 学校工会维护和代表教师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党政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遵循育人规律,明确办学目标,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更趋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流程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评估来落实国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八条 学校教育以学生为本,抓实基础,培养能力,张扬个性,努力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新。

第十九条 德育工作以基础道德教育为着眼点,以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通过“自理、自律、自立”的学子形象建设,形成“规范加特色”的工作效应。

⑴ 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校德育工作框架。

⑵ 成立家长学校,定期为家长提供教育子女的信息和方法,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加入社区教育网络,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

⑶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人文素质教育,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

⑷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落实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

⑴ 学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市区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加以落实。

⑵ 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参加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确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

⑶ 学校加强质量长效管理,教导处安排好课务,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重视体育工作。坚持抓好体育锻炼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重视卫生工作,加强宣传、指导、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提高审美能力,培养高尚情操。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加强计算机特色项目建设,抓好普及、兴趣、提高三个层次的教学。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按区教育局人事科规定的定编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国家工资和校内课时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六章 总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预决算工作,依法收取学生的有关费用,做到收费公示制度化。加强对财产、财务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做到确保重点,量入为出,物尽其用。

第三十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讲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 教师职工

第三十一条 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教师职工应具有市区规定的任职资格,职务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按规定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遵纪守法”的教师队伍。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岗位,教职工应认真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中既要严谨求实,又要开拓创新。

第三十四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实际,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积极为教师进修、科研创造条件。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立奖励基金,通过考核,每年教师节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有显著成绩者,实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教师对学校作出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

第三十八条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杜绝流生,禁止对学生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十条 学校学生应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及一日常规,学校每学年度评选三好学生,并进行表彰。设立学校奖励制度,帮助困难学生,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教育帮助,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学额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控制和调节。

第四十三条 学校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对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或不合格者,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生效。本章程如有修改,先提请校务会议讨论,经校教代会审议,再报主管部门审批,允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学校各部门依据本章程制订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原规章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以应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生会章程 篇九

一、组织机构

1、学生会值日由政教处、团委负责组建,培训和评价。

2、学生会值日工作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工作指导和管理。

二、值日职责:

校学生会值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靖安职中学生管理手册》为依据,着重对学生和班级进行常规检查。

三、补充说明

1、任何学生或班级不得侮辱、漫骂或报复学生会干部或阻挠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否则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罚(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在全体师生集会上公开检讨)。

2、学生会干部主要对学生乱扔乱丢行为、破坏公物行为、追逐喧哗行为、乱倒饭行为、乱倒水行为、推撞行为、带零食进教学区行为、吸烟行为、打架行为、小偷小摸行为、讲粗语秽语等行为进行查处。

3、学生会值日干部主要负责各班的两操、早读、上课、晚自习出勤和纪律,卫生、教室安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评比。

四、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学生会干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 条件必须是学习积极愿意为学校管理和同学服务。

2、 由自愿报名、班级推荐,政教处确认

(二)、学生会干部的培训

学生会干部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参加学校的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管理的有关条例。

2、学习学生会干部的职责的有关规定,处理违规现象的工作程序和处理办法。

3、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会工作反馈会(每月至少一次)。

(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要求

1、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时,必须主动、热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中讲求方法,耐心,不许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3、没有当班的学生会干部有责任协助或监督当班的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

(四)、学生会干部处理违纪的工作程序

1、对违规同学或班级进行登记、制止。

2、 对严重违规(如打架、吸烟、破坏公物等),有可能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事件及时报告老师,并协助处理。

(五)、学生会工作的评价

政教处每个月召开反馈会,对学生会值日工作进行自评、互评,老师评价,做为期末学生会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

(六)、奖惩

1、每学期,学校将对学生会干部工作进行评价,评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学校在评选各级先进的时候将优先考虑优秀学生会干部。但拒绝参加学生会工作或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将不能参评各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等。

2、对自身不能做好日常行为规范或不认真履行值日工作职责的,学校将解除其学生会干部的资格。

3、不依时值日的学生会干部扣所在班的纪律分每次每人扣1分。

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本网站不对网站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您的利益,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