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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6篇】

认真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你会有不少感想吧,是时候写一篇观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快来参考观后感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小伙伴们带来的今日说法观后感【6篇】,希望能够对小伙伴们的写作有一些帮助。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一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资料二:

《今日说法》讲了一个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案例。一户业主在自家阳台上盖了一个厨房,物业公司派人将正在装修的厨房砸掉,业主以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交涉,便将其厨房砸毁,造成损失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庭认为物业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权力,而没有强行拆毁他人建筑(甚至是违章建筑)的权力,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力依法将其拆毁,而物业公司的做法已经超出了自身的权力范围。因此法庭判决物业公司败诉,赔偿损失。

信赖的管家。业主有什么不对,应当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对其进行劝说,不能作出冲动的决定。最近有关部门正在审定物业管理的法规,希望尽快颁发让广大物业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

资料三:

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二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三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xxx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xxx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xxx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诱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诱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诱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四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的小男孩,今年3岁。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

家“宝贝,你回来吧!”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诱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诱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诱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五

仅从节目内容看,程家弟弟妹妹,为了争夺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而罔顾亲情,无所不用其极:委托律师开立刑事案件,网上追逃大姐,在大姐被网上追逃的同时,“怂恿”老父亲立非法遗嘱又做公证,然后又昧着良心说各种谎话。而程家大姐,在被刑事立案追逃后,痛定思痛,发起了漂亮的反击,虽说如此,但官司也是打了好几年。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此言非虚。当初,程家大姐实际出资建立了中天拍卖公司,海边别墅是烂尾楼,流拍;但程家大姐看到了商机,但是,作为拍卖公司是不能参与烂尾楼竞拍的,所以,她就以弟弟妹妹的'名义买下了这些烂尾楼,当时花了很多钱。

多年过去了,那些烂尾楼,还有其他资产,翻了十倍、几十倍,但,程家弟弟妹妹,口口声声说门面房、车库、几套别墅是自己的,但是,却无法提供当初购买房产和开立公司的资金流水证据,就是因为,这些资产本就是程家大姐实际出资购买的,律师从头至尾,将十数年来的这些证据都一一搜集出来。

特别地,程家妹妹,当初与前夫离婚,离婚判决书中说,那几套别墅是大姐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后,又反过头来跟大姐争这几套别墅;那个年代,程家妹妹在医院上班,而万元户才开始流行,她何德何能凭工资买下那么多套房产。像程家弟弟,为了转移财产,跟妻子先是补办结婚证,当天就闪电离婚。像程家老父亲,自己的女儿在被网上追逃的当天,就立下了非法遗嘱,说自己在中天还有40%的股份。

节目最后,程家弟弟说大姐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把我们变成了没有房子,无家可归的人;程家妹妹说人是会变的,她掌握了金钱后,会自私,会跋扈。

一家人,本该手足情深,然而,却没有在关键问题上理清界限;二十年来,一把辛酸泪。金钱不等同与罪恶,但,没有理清归属关系的金钱很可能会引诱人性深处的罪恶。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六

谈起《今日说法》,你一定会想起每天中午十二点半由撒贝宁叔叔主持的《今日说法》节目吧?可是今天的主持人却是我。不知下面这两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故事你是否看过呢?如果没有,那就先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在一个美丽的乡村小学,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人震惊的事,五名五年级的女生突然一起跳河自杀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经过警察叔叔的调查,原因很简单:由于同班的几个男生总是欺负她们,动不动就打她们、骂她们,还对她们说一些很难听的话。她们受不了了,于是就想“永远”摆脱这几个男生的欺负,就产生了到“另一个世界去”的念头。这一天当她们又受到了欺负后,她们相约一起跳进了村边的小河。庆幸的是她们当中的两个人被救活了。看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感到害怕,因为我在班里也总跟几个“铁哥们”经常的欺负女生,有时也为了搞笑,故意在女生身上做个“恶作剧”,我总认为这是小事,从来没考虑过“他人”的感受。看了这个案例,我才知道这不是“小事”,它对别人来说是“大事”,我想我的这个毛病得赶紧改掉。

第二个故事:在某城市的一个小姑娘在上学的途中被歹徒绑架了,她没有惊慌失措,因为他知道这种情况下的反抗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此她就主动地和绑架的歹徒“唠嗑”,让歹徒“很喜欢”眼前这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逐渐放松了对她的看守。后来他寻找到了机会,从歹徒看守的地方跑出来,到人多的地方打电话给父母,并且在警察赶到时,把警察带到歹徒藏身的地方,把歹徒都抓住了。我深深的。佩服这位被歹徒绑架的小姑娘,她真聪明!我想她的聪明都是从学校、家庭和书上学习到的。我们也应该学会把老师、家长平时对我们的教导记在心中,遇事不慌张,要用“头脑”想问题,特别在危险的情况下,不能就知道“哭”,喊妈妈、爸爸。我们应该好好地向她学习,遇到危险的时候学会自救。

这就是让我大有感触的两个故事,你是否也有所触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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