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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6篇】

劳动合同法全文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劳动合同法全文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6篇】,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篇一

㈠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棠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答案:A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答案:C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工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C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

B.公认

C.公开

D.公平

答案:D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答案:C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答案:C

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答案:A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答案:D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可以

B.应当

C.需要

D.无须

答案:B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答案:C

1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D.给予警告

答案:A

13、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D.给予警告

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答案:C

15、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答案:A

1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二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半月

答案:B

1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答案:D

1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A.违约金

B.赔偿金

C.补偿金

D.损失费

答案:A

19、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A.管理人员

B.中层管理人员

C.高级管理人员

D.一般管理人员

答案:C

20、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A.可以

B.不必

C.应当

D.不得

答案:C

2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A.书面

B.口头

C.书面或口头

D.书面和口头

答案:A

2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A.继续有效

B.失去效力

C.效力视情况而定

D.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有效

答案:A

23、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的履行。

A.影响

B.不影响

C.不一定影响

D.法律未规定是否影响

答案:B

劳动合同法 篇二

各位大家好!我想问问,由于我和老板是亲戚关系!到工厂上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在工厂里做市场采购!每天往返温州和工厂,在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由于风大的原因没注意前方!最后造成追尾,医生坚定面部伤残,需要做面部整容手术,手术费用需要2万元,劳动合同法 工伤。事后找到工厂,工厂只承认进医院时的费用,不承担后期治疗和整容费用。因为面部整容需要6个月后进行!***事故坚定我的事故全责!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索赔吗?

最佳答案 你完全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现在分析如下:

1.事实一:你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由于风大的原因没注意前方造成追尾而受伤。

法律依据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个第二项就是你完全符合你的情况,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属于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当然,也可以理解属于下班情况,符合第六项的法律规定,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工伤》。

2.你说没有签订合同,没关系还可以获得赔偿:

事实二:你和企业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需要你证明,比如工作单,你的同事证明)

法律依据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合同法 篇三

劳动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杭州市劳动合同范本(2)

发布时间:20xx-04-14来源:劳动合同范本 手机版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全文 篇四

甲 方:

乙 方: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事、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亊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四十四条中写明。

四、当亊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亊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姓名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地址 在淄居住地址 联系甴话 邮政编码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类别为 劳动合同。○1新订。 ○2续订

第三条 本合同为 的劳动合同 。

1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或 )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自甲方用工之日起计算。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上从亊 工作。

除突収亊件抢险避险等紧急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安排外,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进行变动调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幵订立变更协议。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亊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乙方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若因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加班加点后,不能按规定时间休息休假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休或者由甲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地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幵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以适时制定和调整福利制度。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事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亊的工作为无害工作(或者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岗位,容易产生 危害)。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収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亊敀,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行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可以予以拒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幵互留变更文本。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事)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収生不可抗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中止履行的情形结束,仍具备继续履行本合同条件的,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一)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幵与乙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事)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亊原工作,也不能从亊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収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乙方同时与○

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敁的;○6被依法追究刑亊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按裁减人员解除本合同:○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収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収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依本条(一)、(事)、(四)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一)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事)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敁的;○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亊先告知甲方。

乙方根据本条(三)、(四)项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事)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因甲方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四)因乙方出现意外亊件的情形,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依本条(一)、(三)项终止本合同时,除因合同期满甲方在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下,提出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外,甲方应当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事条 本合同期满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况消失时终止:

(一)乙方从亊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事)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幵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幵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亊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四十五条 双方根据需要可另行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亊项,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或者因解除、终止本合同収生争议,双方均可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应当向乙方交付本合同原件一份,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详解 篇五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

本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即在列举的三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没有过失,用人单位依然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辞退。辞退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1】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确定?这个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这三种情况,分别如下:

第一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什么叫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说,劳动者患病的原因与工作无关,不是职业病,不构成工伤;因为如果构成工伤,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非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医疗期的工资怎么发?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医疗期的工资,红线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再低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另外若是有地方性规定的,还需依照地方性规定发放。

医疗期的期限是多长?这个规定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那如果医疗期期间未满,职工还在治病,劳动合同却到期了怎么办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届满。

医疗期具体怎么计算呢?这个规定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由于这一条十分晦涩难懂,因此1995年劳动部还出了个《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文来专门解释:“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举例说明:张三根据上述规定有权利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限,张三从2017年8月1日起第一次请休病假,则在2017年8月1日-2018年1月31日(6个月)这段期间,张三可以断断续续地休,也可以连着休,但是最多累计只能休三个月的病假。假如张三在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30日这段时间里就把这三个月的医疗期休完了,则2017年11月1日-2018年1月31日这段时间张三就不能再请病假了,必须回来上班!要等到2018年2月1日以后才能继续请!2018年2月1日以后,假如张三在2018年3月1日又请病假,则再按照以上方法计算一遍即可,即自这一天开始往后数6个月内,张三只能休3个月病假。

好了,现在张三的医疗期满了,回来上班了,结果发现不能胜任原来的会计工作了(例如脑子摔坏了),怎么办?根据本法条本项规定,不能马上解除合同,还要先安排张三去别的岗位试试。比如安排张三去值班室当保安,结果发现张三整天病理性睡觉(脑子摔坏的后遗症),也不能胜任,那没办法了,只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例如无讼案例《李继亮与佛山科勒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4佛中法民四终字第209号)的“本院认为”部分即写道:“关于科勒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问题。李继亮在科勒公司工作期间被诊断为“心房扑动伴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并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并无证据显示该病属于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非用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科勒公司根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上诉人李继亮关于科勒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科勒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请求,于法无据,不应予以支持。”

第二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本项要求,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发现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什么叫“不能胜任”?《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做出了解释:“不能胜任”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因此,用人单位想依据这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尽量保留好“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量化的考核证据(例如工作量完成表、工作时间表等),尽量不要以“工作懒散、脾气暴躁”等主观感受主张劳动者“不能胜任”。

例如无讼案例《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与黄和平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5东中法民五终字第56号)的“本院认为”部分即写道:“金霸王公司以黄和平‘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黄和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金霸王公司依法应就该理由承担举证责任。金霸王公司提供当前表现评估、工作改进、培训计划、总结、证人证言、工会回复等证据,黄和平对除2012年3月的工作改进、培训计划及工会回复外均不予确认;但从双方的陈述可知,黄和平的工作确实没有达到金霸王公司的要求、金霸王公司多次对黄和平进行培训,结合工会2013年12月19日的回复意见中也称黄和平“没有达到公司的期望”,本院认为,金霸王公司主张黄和平‘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成立。”

第三种,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项为劳动法上的“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原本是民法上的一项法律原则,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通俗地说就是,双方都没有错,错在出现了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所以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不算违约。比如A公司委托B公司到长江采砂,双方订立合同,结果当年长江水位创历史新低,采砂船根本无法作业,这就不算违约,可以依据“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现在,这个“情势变更”挪用到《劳动合同法》上,那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没有错,错在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下去,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叫“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做出了解释:“‘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例如企业因为战略需要从北京搬到了上海,劳动者又不愿意跟来上海,那就只好解除合同;企业因为被兼并导致原来的业务部门没有了,劳动者又不愿意换业务部门,那就只好解除合同。

这里要注意,依据本项,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两个条件,一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重大变化的程度必须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地步;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例如无讼案例《李某某与上海海嘉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345号)的“本院认为”部分即写道:“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海嘉公司由于市政动迁搬迁至外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在李某某与海嘉公司无法就变更工作场所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海嘉公司已经可以依法与李某某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根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新的《劳动合同法》解读 篇六

新的《劳动合同法》解读

不少大学毕业生在初涉职场时遇到了“不平等待遇”,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解决初次求职者的三大常见问题。

近几年,不少大学毕业生在初涉职场时遇到了“不平等待遇”,更令人苦恼的是,他们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还存在无法可依的窘境。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解决初次求职者的三大常见问题。

看点一:员工主动辞职不再付违约金

针对问题:与大学生签订违约金,是近年来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功能演化为限制人才流动的主要方式,成为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绳索。

新条例解读:新法规定,员工主动辞职可以不再付违约金,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而且,单位是否给员工进行过培训也不是自己说了算,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

看点二:“试用期”不再是“白用期”,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

针对问题:近几年,一些大学毕业生在初涉职场时遇到了诸如试用期工资低、长期试用不签合同等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还存在无法可循的窘境。

新条例解读:新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看点三:用工单位不买社保要赔偿员工

针对问题:以往,不少单位会有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

新条例解读: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给员工购买保险,拖延时间或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

新法在更多方面是给用人单位以约束,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同时也有几条同样也约束了劳动者在职场中的不诚信行为。在此也要提醒大学生注意以下两点:

大学生毕业后不及时到单位报到,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毕业后要及时到单位报到,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因为新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要自负后果,学校和单位都不会管。

学生求职简历“造假”将立即被辞退

对于大学生而言,求职简历千万别“造假”。新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员工在求职简历中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就可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将其辞退,这在以前的劳动法中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而对求职大学生来说,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的求职简历中含有虚假成分,被招聘企业发现并被拉入“黑名单”,那么将永远没有机会进入很多知名的大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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