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朋友们带来的物业商业管理制度【最新7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帮助。
收银管理制度 篇一
一、收银员入职必须有拥有广州市户口人的担保(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签字)方可。
二、收银员在本餐厅内所出现的`问题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负责本部门的营业统计与报表。
四、负责本部门的酒水盘点以及酒水的申购。
五、收银机每天必须有固定的备用金,不管任何情况都不可动用。
六、收银员每天上缴的营业款数额必须与当天的营业额一致,不得有任何短缺。如出现差错,少一赔一,多一赔百分之十。
七、收银员交接班必须交接当班的营业情况以及营业金额。
收银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总则
为更好地规范各门店收银员的管理,提高收银效率及服务水平,保障各门店营业现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目标
1、快速:收银的整个操作过程速度快。包括收银员扫描、刷卡、找零等细节,现金操作,都必须快速。
2、准确:收银工作每一个细节的准确无误。
3、安全:保证资金的安全、保证商品安全。
4、优质服务:收银员服务过程做到微笑、礼貌、主动、维护公司良好的企来形象。接待顾客语气亲切,如遇客人询问。耐心听取并合理解决。礼貌用语规范。
第三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做到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确保结账、收款的及时、准确、无误;保持收银程序及设施正常运作。
2、当班时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及精神状态,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设备整洁,不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在工作台上。
3、管好备用金,确保备用金的金额准确、存放安全。
4、收银员收银编号实行专人专用,管好自己的上机密码,不得与他人共用。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编码上机收银。
第四条工作流程及特殊情况处理
1、扫描/检查手持扫描枪逐项读出每件商品的金额,听到扫描成功的“嘀”声后,判断收银机显示的售价、品名是否与商品相符或符合常识;扫描完成的商品必须与未扫描商品分开放置,避免混淆;检查顾客手中是否还留有未扫描商品。
2、收银员收银操作过程实行“三唱”,即唱总额、唱收款、唱找零。总共xx元,共收您xx元/券,收您xx卡一张,找零xx元。当顾客的面点清钱款并确认金额,若现金要检查是否伪钞;若为信用卡/银行卡,应礼貌地告诉顾客稍微等待进行刷卡。麻烦您在银行单上签字。
第五条交接班制度
1、实行收银交接班制度,其它员工兼任收银工作,兼任期间视同收银员管理,独立使用收银编号。
2、离开岗位必须和当班同事交接后才可离开,且离去后速去速回,不可擅自离岗。
3、交接班时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暂不在系统上打印交班报表,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带走须存银行的现金,余额连同备用金交一下班收银员。
4、接班的收银员领取备用金及未存行营业款余额,当面点清并签字确认。备足零钞。
第六条、营业款缴纳
1、各门店在每天交接班后,必须于下午5点之前将上一收银班次的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2、存款金额为100的整倍数,存款后营业款余额应在100元以下。余额连同备用金转交一下收银班次。
3、上一收银班次收款较少时当日可不存,累计营业款余额在500元以上,必须全部存入指定账户。
4、存款后打印存款凭条,以电话、短息告知财务部出纳;存款凭条妥善保管,如存款凭条遗失,以银行实际收到存款为准。
5、出纳登记每个店营业款缴存情况,在各门店存款后登录网银,核实存款情况,和系统收银报表核对存款金额是否正确。
6、每周一下午5点以前各门店到财务部结算上一周收款、缴款情况,上交存款凭条原件,由财务部汇总开据一周现金收款收据。
7、代金券不设找赎,盖有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有效,视同现金保管,代金券与现金一起上交财务。
8、每月底各门店交清当月营业款。
第七条收银小票及发票开据要求
1、准确填开票据日期,购货单位。品名、单价、金额信息与其所购商品相符合,不虚开发票。
2、小票及发票使用时必须联号,不得空号,不得折本使用,不得隔本使用。使用过的收银小票、发票必须全部上缴财务部。
3、收银小票、发票因故作废时,作废票据联次应齐全,作废联单同存根联装订在一起。
4、所有单据的填写一律用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晰,计算准确,合计金额大小写齐全,且不得涂改。
5、大小写金额的填写规范大小写金额数目要符合规范,正确填写、大写金额不得乱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阿拉伯数字应字迹清晰、不得连笔写。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位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开具发票时,必须大小写金额填齐,不得只填小写金额不填大写金额
6、“开票人”的填写规范。开票必须认真填写其姓名,不能不填或只填姓或名,这是分清责任的重要一环。
7、开票的字迹,要书写清楚,容易辨认。汉字要写得端正,切忌潦草,不得使用未经国家公布的简化字。
8、顾客要求开发票时,统一由财务部开据发票,对业务量大的店配备一本发票。配有发票的门店,填写‘发票开票登记表’,每周报送开票情况。
第八条处罚及赔偿责任
1、收银员同意他人使用或盗用他人收银编码进行收款操作的,处以责任人过失10/次。
2、收银员营私舞弊私自或与他人勾结窃取营业款,责任人须赔偿全部损失,重则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收银员因工作业务不熟练,导致工作程序错误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者,将处以20元以上罚款(经济损失按价赔偿)。
4、收银员如漏输或输错单据处以5元/次罚款。
5、未按规定填开收银小票处5元/次罚款,未按规定填开发票处20元/次罚款
6、不按规定存入营业款的,处以责任人过失20/次。
7、工作台面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工作时间串岗处以10元/次罚款
8、收银员的现金执行“长缴短补”的原则,发生的问题要如实汇报,否则从严处理。
9、交接时发现假币由交班收银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交接完成后由接班收银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
第就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由财务部作最终解释。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三
1、制度内容
1.物业主任负责对商业文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同商家的接洽。
2.客户服务部经理负责对商业文化活动开展的总体协调工作。
3.客户服务部其他部门员工有责任配合商业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商铺组织开展的各类商业推广活动的管理。
3、管理标准
1.保安方面
1)确保参加活动人员无挤伤、踏伤
2)无闲杂人员引起的骚乱
3)确保活动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4)安排足够数量的停车位
2.保洁方面
1)固体垃圾及时清理
2)地面水渍立即擦干以免客户摔伤
3.工程方面
1)各项活动的'电源接驳安全
2)热源电器远离人群
4、工作流程
1.客户服务经理根据商家的申请拟定配合商业推广活动的总体计划。
2.商业文化活动的举办过程
1)客户服务经理在每次商业文化活动开展前,应拟定配合活动的实施计划,并报物业管理公司领导批准。
2)客户服务主任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定配合活动的具体方案。
3)客户服务经理应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大厦客户及有关单位发出活动通知。
4)活动进行时,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有关人员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商业推广活动完成后,大厦客户服务助理应及时填写《商业文化活动记录表》对活动进行总结。
5、工作表格:
1.《商业文化活动记录表》(qms-pm-31701)
2.广告栏使/租用登记表(qms-pm-31702)
3.会议室使/租用登记表(qms-pn-31703)
4.临时车位使用登记表(qms-pm-31704)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四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 市场经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 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 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 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 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 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 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 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 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 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 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 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 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 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 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 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 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 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办理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 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 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 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 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 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 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 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 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 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 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 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 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 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 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 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 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 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 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 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 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 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 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总则
1、目的:保证公司人事管理有章可循;
2、依据: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公司劳动人事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4、公司用工一律采取聘任制,公司与员工的'《用工合同》签署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二条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人事的招聘、任免、异动、辞职(退)等程序及员工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培训的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试用员工及在公司兼职的人员;因特定工作需要而聘用的专家、顾问,其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人事管理。
第三条细则
1、人员招幕:公司员工的招聘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各级人员需求经讨论通过后,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招聘流程及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员工招聘办法及其附表;
2、职务任免:详见员工管理办法;
3、人员管理:试用(正式)人员管理参见员工管理办法;
4、人员异动:坚持合理配置、才职相称、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个人条件与要求,做到人尽其才,避免因职务变化而发生人浮于事的现象,具体措施见人员异动管理办法;
5、员工请、休假:根据公司内部文件——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6、薪资管理:按公司内部文件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7、绩效考核:按公司内部文件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员工奖惩:参见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9、员工福利:详见员工福利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措施;
10、员工培训: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具体细则执行;
11、员工离(退)职:流程及具体实施方式详见员工离(退)职管理办法及附表。
第四条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xx公司人事行政部,自20xx年12月xx日执行。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则
商品购进是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贯彻凯源超市的经营方针和经营指导思想,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严密、规范、方便可行的进货管理制度。
二、组织划分与职责
1、商品购进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在副总经理领导下,由采购部主管分级负责商品的组进和销售。
2、采供主管对进货的审批、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审批各采购部的进货渠道、采购计划制定和决定与经营有关的进货项目。
3、采购部具体负责开发商品货源渠道,建立商品基地,组织商品的购进工作。
4、采购部负责编制所负责品类的商品购进计划,经审批后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
5、采购部负责引进新商品,生产厂家及“总代理”、“总经销”的供货商,并组织落实购进环节的'业务洽谈。
三、商品购进计划
1、商品购进应根据市场需求、季节变化,在市场调研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商品购进计划。
2、采购部制定所负责品类的商品季度、月份进货计划。
3、采供主管对各采购部采购计划进行汇总、调整、审核。
4、采供主管根据审核、汇总后的采购计划,下达商品购进指令。
5、商品购进计划是采购的依据,必须贯彻“积极、稳妥、及时、可行”的原则,应具有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6、商品购进计划按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季度、月份、节日计划。按类别分为:应季商品购进计划、临时补充计划、专业会议订货计划以及展销、促销活动商品储备计划。
7、商品购进计划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商品产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高考家长帮★www.shubaoc.com√、总金额和结算方式等。
8、采购人员要严格按采购计划进行实施,对超计划购进须及时向上级领导阐述理由,并经批准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9、所有商品购进计划经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商品购进的原则与要求
1、商品购进要遵循凯源超市的经营指导思想和商品定位的原则,符合市场供求规律。
2、优化选择货源渠道的原则。好中排好,优中选优,以商品质量为主要依据。
3、坚持“多渠道,少环节”的原则。力争组织“源头”商品,在同一条件下,“先厂家,后批发;先本市,后外埠;先代销,后经销”。有条形码的商品优先。
4、以“名、特、优、新、鲜”及老字号产品为主的原则。贯彻“引名厂,卖名品,创名店”的经营方针。
5、坚持“质价相符,真实合理,优质优价,物有所值”的价格原则。同价商品,质优者优先;同质商品,价低者优先。
6、坚持“质量合格,结构合理,适销对路,适时适量”的原则。做到不脱销断档,无假、冒、伪、劣产品。
7、坚持“以销订进,以进促销,勤进快销,储存保销”的原则。
8、贯彻“以经济效益为核心,注重与社会效益相同一”的原则。
五、商品购进权限(针对代销商品)
1、商品购进管理的权限实行分级分权负责制。
2、补货每批/次在1万元以内的商品购进,由各采购部决定进货。
3、每批/次进货额在1万元— 2万元以内的,由副总经理审批执行。
4、每批/次进货额在2万元— 5万元以上的,须经凯源超市总经理决策后执行。
5、外外出采购商品要履行审批手续,按分级管理权限办理,所有外出采购人员均要报交邀请书或会议请柬,填制“外出采购进货单”,写明前往地域,采购计划,往返时间等。
六、商品购进纪律
1、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购进商品的各项要求,坚持商品购进原则。
2、不准以任何方式向供货方索取财务。
3、采购员不准以凯源超市名义替其他单位和个人代进商品。
4、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不说不做有损企业声誉的事。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搞营私舞弊的活动。
6、对供货方所奖励的促消费、奖品,按规定如数上交,不准截留私分。
7、杜绝关系私有,进货垄断,保证商品货源渠道畅通。
8、严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规范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收取、减免、欠租欠费等工作,确保租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术语
本制度的“租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物业和销售物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户外广告租金、保证金、意向金、场地使用费、广告费等相关的业务收入,同时,对于业务活动的应收费用(水、电、保洁、保安费等),以及客户退款的管控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公司开业项目营运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场等收取、减免、欠租、租赁信息管理工作。
四、关键活动描述
4.1收租准备工作
4.1.1商业公司总经理作为收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租金收缴工作列为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协调一致,确保租金按时、足额收缴。
4.1.2在开展收租工作前,商业公司营运部须向项目公司(产权人)取得租金收缴的授权委托书;跟踪项目公司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收租工作的合法有效。
4.1.3商业公司营运部应依据各地实际情况,指定专门部门及专门人员作为收租工作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营运部及责任人要与承租方(主力店、步行街商户)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密切关注收租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按月向主管领导和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汇报租金收缴情况。
4.1.4商业公司财务部负责租金收缴的审核,负责依据《租赁合同》审核租金收缴台账,并向承租方发出收租文件,协调各地项目公司财务部开具租赁发票,按时上报租金统计报表。
4.1.5为保证收租工作顺利进行,应注意:
4.1.5.1应严格履行合同,按《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营造有序的经营环境,协调配合与承租方物业界面的管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消除和减少欠租隐患。
4.1.5.2保持与项目公司的良好沟通,妥善处理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设备维保、工程整改等承租方关注的工程问题,协调项目公司与承租方的合同关系。
4.2持有性物业主力店和步行街商铺的收租工作
4.2.1租赁信息的管理
4.2.1.1商业公司营运部与项目公司和集团招商中心沟通,取得《主力店租赁合同》。
4.2.1.2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招商进度,及时归档《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并向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上报。
4.2.1.3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建立主力店、步行街商户业务联系人台账,明确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传真、注册地址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
4.2.2租赁合同及租金收缴台账的建立
4.2.2.1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租赁合同》,建立主力店、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并将合同相关信息录入商业系统,将合同文本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商业系统。
4.2.2.2商业公司财务部依据《租赁合同》,审核主力店、商铺租赁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并对营运部录入商业系统中的合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2.2.3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将结合经营管理目标的管理指标,不定期对商业公司的租金收缴台账进行检查、稽核。
4.2.3物业的交付
4.2.3.1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时与招商中心、项目公司沟通,确定主力店承租物业交付的时间。
4.2.3.2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整场开业计划,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确定步行街商铺物业交付时间。
4.2.3.3商业公司营运部、工程部参与由招商中心主持的项目公司与主力店物业交接,取得主力店物业交付确认书,掌握物业实际交付状态和进场日期。
4.2.3.4商业公司营运部、物管部参与项目公司与步行街商铺的物业交接,取得步行街商铺进场交付确认书,掌握物业实际交付状态和进场日期。
4.2.3.5若实际交付给主力店的物业未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商业公司营运部应组织协调项目公司确定承租方进场条件整改时间表,协助项目公司和集团招商中心与承租方确认实际物业交付日,确认需以书面形式,双方盖章为准。
4.2.3.6若实际交付给步行街商户的物业未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商业公司应协调项目公司确定承租方进场条件整改时间表,协调项目公司与承租方确认实际物业交付日。
4.2.4租金的收缴
4.2.4.1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主力店租赁合同》和《商铺租赁合同》和进场确认书,配合招商中心和项目公司与主力店确定起始计租日,以及首期应付租金的支付时间。
4.2.4.2商业公司营运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确定租金标准,或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抽成计租的承租人索取营业财务报表,确认当期应收租金额。
4.2.4.3商业公司财务部审核应收租金额,由营运部于缴租日前五个工作日(原则上――主力店/次主力店不晚于每月的10日,小商户不晚于收费月的22日)前,向承租人送达《缴纳通知书》(见附件四),明确租金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以及租金支付账户,并请承租方签收确认,归档保留原始文件。
4.2.5租金账户的管理
4.2.5.1项目公司开设的用于存储主力店租金及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为商业公司收取主力店租金及保证金的账户,商业公司对该账户有查询权。收租责任人员应及时跟踪租金到账情况。
4.2.5.2商业公司应在基本户所在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储步行街商铺租金及保证金。商业公司应定期将收到的步行街租金和保证金净额划转到项目公司开设的租金专户中。划转前完成商业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即可。
4.2.6租赁发票的开具
4.2.6.1商业公司财务部协调项目公司财务部,取得由项目公司提供的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空白发票,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承租方开具租赁发票,并由收租责任人员交至承租方。
4.2.6.2商业公司财务部在收款和开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开票和收款要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人完成。并定期与项目公司财务部核对发票存根和实收租金。
4.2.7保证金的管理
4.2.7.1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由招商中心负责的主力店保证金管理工作。在需按《主力店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保证金时,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及时向招商中心反馈主力店的`缴租缴费情况。
4.2.7.2商业公司营运部负责步行街商铺的保证金催缴工作。步行街商铺保证金的退还或没收,须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发起审批流程,经商业集团及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4.2.8收租信息的反馈
4.2.8.1项目开业后,商业公司应根据商业集团下达的步行街租金决策文件,将步行街招商租金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编制《商铺租金收益汇总表》,经商业集团招商中心审核后提交营运部,作为步行街商铺租金控制管理的依据。
4.2.8.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保持与主力店的信息畅通,凡有关主力店租金收缴方面的承租方投诉、信函、沟通会议纪要等,须及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并配合集团招商中心解决。
4.2.8.3商业公司应保持与步行街商铺的信息畅通,凡有关步行街商铺租金收缴方面的承租方投诉、信函、沟通会议纪要等,须及时上报商业集团。
4.2.8.4商业公司对步行街商铺进行调整时,应执行商业集团下达的租金标准;步行街商铺调整后,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对租金变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并附《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与此相关的租金台帐的更新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2.8.5商业公司财务部应于每年初(新项目在项目开业前),依据《租赁合同》及市场行情对本项目步行街商铺的年度租金收入进行预测,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营运部将于当年年末依据租金实收情况对年度租金收入预测进行复核。商业集团将对复核结果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体系。
4.2.9欠租的处理
4.2.9.1在送达《缴款通知书》后,租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到账,收租责任人员应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落实原因。在确认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到帐后,应立即送发第一次《欠租(费)催款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明确拖欠租金金额及应付滞纳金的标准和缴纳时限,并归档保留承租方签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据。
4.2.9.2在《欠租(费)催款通知书》送达五个工作日后,承租方仍未缴纳租金和滞纳金,又无合同约定的制约租金收缴等业主方和管理方原因,应及时发出第二次《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欠租和滞纳金,并归档保留承租方签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据。
4.2.9.3在第二次送达《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后,承租方继续未缴纳租金和滞纳金,商业公司应立即向承租方发出律师函,并上报集团营运中心和集团律师。
4.2.9.4因特殊原因引起的欠租,应定期(每月)送达《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确认欠租金额,请承租方签收确认,并归档保留确认的原始文件。
4.2.9.5若承租户拒收各种催租催费文件,可用特快专递寄送上述文件至承租户公司所在地,并归档保留寄送文件和承租方签收的原始文件。
4.2.9.6商业公司应根据承租方欠租原因,依据《租赁合同》,协调集团招商中心、项目公司,以及商业公司相关部门,解决承租方提出的问题,并跟进问题解决的进程。
4.2.9.7需要采取法律手段催缴租金,应提前将拟采取的方案上报商业集团,经评估法律风险,并经商业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跟进过程,及时上报商业集团。
4.2.10租金的减免
4.2.10.1主力店租金的减免须经集团审批同意,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和商业公司总经理发起申请,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商业集团财务部,商业集团营运副总、商业集团总经理,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并最终由执行总裁审批。审批获批后,应与主力店正式签订的补充协议。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招商中心负责的与主力店签订补充协议的工作,并及时反馈主力店的缴租缴费情况。
4.2.10.2步行街商铺租金的减免须经集团审批同意,审批流程同主力店租金减免一致。审批获批后,与步行街商铺签订补充协议,而后方可执行。
4.2.10.3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与主力店、步行街商铺补充协议更新的租金收缴台账,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2.11租金收缴工作界面的划分
4.2.11.1在确认主力店实际计租日以前,商业公司应积极参与、配合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会同项目公司与主力店协商、协调因起始计租日不确定而导致的欠租问题。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集团招商中心协调主力店确认实际计租日,协助集团招商中心将各主力店的首付租金及时、足额地催缴到位。
4.2.11.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及时反馈因主力店对《租赁合同》条款产生歧义导致的欠租问题,配合集团招商中心与主力店协商解决欠租。
4.2.11.3在项目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条件之前,商业公司营运部参与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会同项目公司协调解决因工程问题引起的欠租。
4.2.11.4在项目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条件之后,商业公司营运部负责解决因工程、物业管理以及运营管理方面问题引起的欠租,商业集团相关部门予以协调配合。
4.3销售性物业未出售部分的收租工作同持有性物业的收租管理工作。
4.4物业管理费收费工作
4.4.1日常管理
4.4.1.1商业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当期应收物管费并通知营运部,由营运部至少于缴费日前5个工作日(原则上――主力店/次主力店不晚于每月的10日,小商户不晚于收费月的22日)前,向主力店和其他商户送达《缴纳通知书》,明确当期应付物管费金额、支付时间和物业管理费收取账户,并请对方签收确认存档。
4.4.1.2商业公司财务部在收款和开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票和收款要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人完成。
4.4.2欠费处理
物管费欠费处理按本节2—i条要求执行。
4.4.3物管费减免
4.4.3.1原则上,不得对承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物业管理费减免或打折。
4.4.3.2承租方因各种原因提出减免请求,商业公司必须对承租方提出的减免原因进行复核。其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物业费减免的,商业公司须向商业集团总部提交专题书面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减免;
1)因未按照合同要求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服务项目而导致承租方要求减免的;
2)因向承租方提供的房屋或设备设施存在质量原因而导致承租方要求减免的;
3)因广场整体经营需要,对部分或全部承租方的物业管理费标准进行减免或调整的。
4.4.3.3审批流程: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和商业公司总经理发起申请,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商业集团财务部,商业集团营运副总、商业集团总经理,并最终由执行总裁审批。审批获批后,应与主力店或步行街商铺正式签订补充协议。
4.4.3.4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与主力店、步行街商铺补充协议更新的租金收缴台账,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5停车场收费管理职责
4.5.1商业公司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办理地下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明及停车收费许可证明,并依法进行年检,确保经营收费的合法有效。
4.5.2商业公司每年应制订年度停车场经营年度指标,报商业集团批准,纳入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并依据经营目标,制定停车场经营方案,将年度指标分解到月,把责任分解到人。
4.5.3商业公司物业部是停车场收费的责任部门,应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结,杜绝徇私和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4.5.4商业公司财务部是停车场收费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收费审核稽查,以及建立、上报停车场收费台账,按月统计,依法纳税。
4.5.5商业公司应注重停车场广告、多种经营等创收资源的开发,结合宝龙城市广场实际经营状况,拓展创收渠道。
4.5.6定期对停车场不同时段的车位利用率、收益率进行统计,包括:固定包月停车收入、临时停车收入、占用车位其它经营收入等,同时对周边停车场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对停车场的经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适时调整停车场经营方案。
4.6停车场收费工作
4.6.1商业公司应建立停车场台账,明确规划车位、已售车位、主力店免费使用车位、多种经营占用车位、可经营车位等数量,以及与主力店约定的停车优惠政策。
4.6.2商业公司应建立停车场年度收费台账,按月统计汇总停车场税前收入、税金支出、发票工本支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费支出及扣除以上支出后的净收入,并依据与业主(或集团)约定的比例对净收入进行分成。
4.6.3商业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内,编制上月停车场收费报表,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
4.6.4在停车场内占用车位的多种经营项目,须报商业集团批准。
4.6.5停车场内占用车位的多种经营收入,均应列为停车场收入。
4.7多种经营收费管理
4.7.1商业公司每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次年多种经营规划及年度预算,上报商业集团审批。
4.7.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建立多种经营台账,明确规划点位、可出租点位、已出租点位、未出租点位以及主力店免费广告位的数量、面积。
4.7.3商业公司所有多经业务须由集团审批,财务部依据多经审批单以及相关多经业务合同,建立多种经营台帐,按月统计汇总多经经营税前收入、税费支出及扣除以上支出后的净收入。
4.7.4商业公司营运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多种经营收入台账,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
五、相关流程/作业指引
《商业核心业务收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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