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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15篇】8-18-87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

教师考勤制度 1

教职工考勤制度【15篇】8-18-87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教师考勤制度 2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报请校长审批。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四、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

五、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年级领导请假,并要在传达室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六、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七、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八、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

九、事假每天罚款30元,病假每天15元,例会每次不到罚款20元,迟到(签到时间过后10分钟,特殊天气酌情处理)一次罚款10元,在校上班有课未上,每节课罚款20元,请假超过一个月,本年度不能评优,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每天请假罚款同上。

教师出勤考核制度 3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出勤奖罚制度:

一、公差。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回校后,须当天向校长书面汇报出差情况。(在龙山、吉首学习、培训,家住在龙山或吉首,不报销住宿费)

二、病假。

须持有乡镇中心卫生院或以上的的有效证明及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急病、重病须由家人替代履行请假手续。

(一)住院病假:每月第一天1天,扣35元,以后每天扣5元,扣考核分0.2分/天。每节课扣2元,扣考核分0.05分/节。

(二)非住院病假:每月第一天扣80元,以后每天扣60元。

三、事假。

事假每月第1天扣100元,以后每天扣80元,事假一节扣15元,每天扣考核分0.5分,每节扣考核0.1分,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下,同时出勤也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依据,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或旷工超过半天的,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先的评选。凡星期天未按时赶到学校(学生上自己为准)一次扣5分,扣考核分0.2分,提前放学一次扣10元,扣考核分1分。

四、婚假、产假。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6、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7、婚假、产假提前上班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丧假。

直系亲属或配偶去世,可请丧假7天。(含节假日)

六、特殊假

1、爱人生小孩的男教师,可请三天的'陪护假。

2、订婚或者自己的子女订婚,可请三天事假。

3、其他经班子会认定的特殊假,酌情处理。

七、坐班:

1、全体教师均按学校要求坐班。(55周岁以上教师除外)

下午第三节不要求坐班;赶聚天上午一、二、三节不要求坐班,但按规定参加课间操。

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迟到、早退、请假一节扣3元,扣考核分0.1分。病假一节扣1元,扣考核分0.1分。坐班时间浏览非教育教学方面的网页、看影视剧一次罚5元,扣考核分0.5分。

八、早操: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迟到(以学生集合完毕为准)、早退(以学生解散为准)、请假一次扣3元;未跑步一次扣3元,分别扣考核分0.1分。学生做操、管理人员训话时闲谈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班主任、副班主任跟好班。

(老年教师及带小孩女教师,酌情处理)

九、升、降旗:

全体教师均要求参加升、降旗仪式,班主任站在学生中间,其余教师站成两纵队。出勤缺席一次扣5元,扣核分0.2分/次。请假一次扣3元。考核分0.1分/次;不准闲谈,吸烟,打伞,违纪一次扣5元,扣核分0.2分/次。

十、聚会、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的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次。请假一次扣3元,扣考核分0.1分/次;违规使用通信工具、开会私自看书报、打瞌睡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次;开会、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扣考核分0.1分/次;未说普通话每期第一次扣5元,以后翻倍扣。每次扣考核分0.5分。班主任、副班主任跟好班。未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

十一、旷教。

未经请假不到校上班为旷教,旷教一天扣150元,扣考核分5分/次,旷教一节扣30元,扣考核分1分/次,一学期旷教达到3天,扣发一月基本工资并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十二、销假。

各类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到值周人员处报到销假。

十三、奖惩

1、学校设满勤奖每月30元,普通话每月奖50元。

2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旷教达到半天以上,评优评模一票否决。

十四、请假审批

1、提前一天向学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县内能带假条,用电话请假的,加扣10——20元。

2、回校后及时销假或补假条,一天内未销假或未补假条,加扣50元。

3、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活动请假者,翻倍扣罚。

4、请假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翻倍扣罚,并按情节严肃处理。

十五、以上所有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所有扣分从《靛房九年制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勤”中扣除。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4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教师考勤制度 5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强教师考勤管理,加大教师的德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班主任要早于学生20分钟到校,其他教师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记录。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30分钟以内),应事先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病事假,只视为迟到或早退。

二、请假和扣罚

1、请假程序:请假1天以内,教师自己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校长批准;请假超过1周,学校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报中心校批准;但请假结束,教师应尽量将所调的课时和其它事务补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请假的,返校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学校按以下条款扣罚年终奖励工资: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资。

②请假不够半天,但超过1节课的,按每节课2.5元计算,课时小数点只进不舍。

③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请假不超过30分钟,只在个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资。

④教师产假、婚假、丧假(婚丧假指教师直系亲属)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⑤旷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时计算,扣发工资。

⑥一个学期累计旷工3天者、累计事假7天者、累计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要求

1、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钟到校),不旷工,不随意迟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时间不私自处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厨房提前做饭)。每天要自觉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2、每位请假的老师都要填写请假表并签名,急事电话请假的一定要补填。

3、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全体教师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

6、教师考勤由学校统一管理、统计,月末向全体教师公示。

7、教师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处理。

8、值班教师的考勤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9、全校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6

一、考勤部分。

教师按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到。迟到一次扣5元。无故旷工扣20元。

请假、病假需提前告知园领导批准(病假及时电话告知园长,来园补交请假条事假未经园长批准视为旷工处理。)

二、教育教学部分。

每周五必须制定下周计划,且在下午4点上墙。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10元。

按周计划和一日活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检查发现未按计划执行者,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3次扣除20元。

每周五交下周备课教案或者接受保教主任的检查,未完成者扣10元。

在教学活动中出现训斥、体罚、变相体罚现象扣除工资20元。

三、安全、护理

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或清理干净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聊天或大声呵斥,更不能与幼儿一起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查错(如幼儿走失、骨折、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响应的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四、卫生。

活动室、卫生间、活动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20元。

放学时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包括洗练、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照顾幼儿不周,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20元。

教师考勤制度 7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职工考勤制度 8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考勤细则:

一、常规要求细则

1、对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的要求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

准时上下班,认真签到。按本处(室)工作安排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开会、公事等外出应加以备注说明。

(2)教学人员

按学校工作分工、课时、课程安排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不迟到、早退、缺勤和随意调课。班主任按时下班级。

2、对参加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学校、科室、年级段的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对值日工作的要求

认真做好从学生起床至就寝整个时间段值勤工作,做好值日记录工作。

4、对晚自修坐班要求

不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他人调班或让他人代班,不得缺班。

二、考勤登记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的考勤以签到为准。

2、值日人员考勤以签到和值日工作记录为准。

3、教学人员、晚自修坐班人员考勤由学生登记,教务处、值日教师辅助登记。

4、科室、教研组、年级段会议由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段长登记。

5、行政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由会议记录员登记。

三、请假制度

凡因事、病等特殊情况要求请假者(事假要有充足理由,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按《泰顺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办法》办理。

四、全勤奖制度

全勤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务、年度考核和计发奖金等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1、每位教职员工整月满勤者,发足该月的全勤奖金。

2、行政人员(含后勤人员、保卫科等工作人员)上下班一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迟到、早退每一次少发全勤奖金5元;旷班每一时间段少发全勤奖15元。

3、值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每旷一个时间段少发全勤奖20元;晨读、起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修1、晚自修2等七个单位时间,每少完成一个单位时间工作少发全勤奖5元(与旷时间段不重复少发全勤奖)。

4、学校、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等组织的会议、活动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次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无故不参加一次少发全勤奖30元。

5、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节少发全勤奖10元;擅自调课一节,双方各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旷课一节少发全勤奖30元。

6、晚自修坐班每迟到、中途离岗、早退一次不扣坐班费但少发全勤奖5元;每无人坐班一节扣发一节坐班费且少发全勤奖20元。

7、请病假少发奖金参照请事假减半处理。请假一天按两节课计算。

8、临时人员少发奖金参照正式教职工减半处理。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9

1、教师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有现实感和创新性。

2、教师备课必须注意:课程标准的执行,深钻教材,学情的分析,教学方法的迭择。

3、撰写礁要因课型而异,新授课礁应写出: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法的基本要求)重点难点、教学流程的基本设计(包括导入、展开、过渡、学生练习、讨论等活动安排,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具的使用,板书的内容,形式和时机,课堂小结)。复习课礁要与学生初始学习情况相结合,突出针对性。

4、礁应突出师生互动方案的设计,互动方案设计应以学生如何学为中心。

5、教师在对自身教学法活动经常性思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思”札记。(每周不少于1次)。

教师考勤签到制度 10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办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3、事假:无特殊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 11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

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2

一、全校教职工均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离岗,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种类:

1、事假:教职工确有须本人处理的事,可请事假,但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事假手续,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须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回来后要立即销假,凡有事没到有没提前打招呼按旷职算。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医院治疗,可请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须有医院休假证明。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打招呼,按事假处理。

4、公假:要有区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凡请假者都必须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假后必须补填。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长期休假报教委备案。

四、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超过20分钟除按迟到算并记假,迟到到校后必须向当日行政值勤人员报到,迟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擅自离校为早退,早退按旷职处。

五、旷职

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和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职计算,对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年终不予评优、评职、晋级,并扣发旷职期间的工资。

六、签到

学校实行上岗签到制,全体教职工上岗必须签到,签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务和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可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签,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七、考勤扣款标准及扣款说明

1、迟到每次扣3元,不签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标准: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过半天按1天计算,超过1天按1.5天计算。

3、每月请假3次累计不足一天不误课记假不扣款,超过3次,按1天以上累计计算。

4、病、事假超过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还按天(每月22个工作日)扣除“奖”字奖。

5、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按日扣发工资(按超过的天数扣除)、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学期考评。

教师考勤制度 13

为加强教师考勤制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模范遵守学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学期满勤教师无迟到、无早退,奖每位教师50.00元。(包含月全勤奖)

2、学校准予教师请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亲自请假,不能捎假(特殊情况除外)每天7:20之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按时签到,上午8:00点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临时假扣款标准: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旷工每天50.00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扣款2.00元。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退,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陪同上级检查领导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以诊断或住院证明为准。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

4、实行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准确,禁止教师找他人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到出现教学空堂或没有到校工作,罚代签教师20.00元,罚被签到教师10.00元,签到完毕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假要求:教师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校长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请假期满,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必须经校长批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职处理。

6、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小时。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20.00元的处罚。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请假的记录工作。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假按规定15天,婚假产假含节假休息时间,男教师不享受产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亲属结婚一律按事假处理,教师丧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老人或直系亲属,否则其它丧事按事假处理,丧事含节假休息日。

9、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1小时,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跟教导处请假,教导处做好记录。

10、教师每月给临时假,累计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累计时间做事假处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教师给3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

11、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12、有事要请假,不得先斩后奏,请假要真是可靠,跟领导说明原因,如若出现以病假充当事假或以请病假从事非正常的个人经济等活动欺骗学校,一经查出所请假的天数按旷职处理,禁止教师影响工作帮助其他单位处理事务,如若处理须经校长同意。

13、全学年病、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其奖励资金不给本人,全学年无故旷职累计超过2天以上者也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学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将上报教育局,由局里处理。

14、学校几位后勤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暂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做好每月的教师统计工作,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校长室审核,一份存档。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14

为了树立我校教师的师德形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规范地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我校教师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上班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不网络聊天,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并且按照学校安排站位。

四、严格执行三表(课程表、时间表、带班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打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本簿要堆放整齐,学校开会时,通讯工具一律设为振动。

七、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八、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卫生。

九、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教师出勤考核制度 15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校。若必须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持出门证离校。

3.原则上,学生在其所在班,班主任应在。特别是早读、午休、放学、课间等学生活动空间大、自主强性的时段。

4.年满50周岁的女教工,年满55周岁的男教工,每月可享受一个半天的弹性休息。但需经校领导核准,不影响本职工作。

5.因病治疗及休养期,即病假期间,如学校工作需要能坚持上课,视为正常上班,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可推迟上班时间或提前下班时间一小时。

二.休假制度

1.探亲假: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职工探亲应在寒暑假进行。

2.婚假:教职工晚婚可休婚假7天,法定年龄结婚休假3天。

3.丧假:直系亲属、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教职工可请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教职工可请假1天。

4.计划生育假:

(1)女教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育增加15天,领独生子女证产后增加15天,难产及多胎产增加15天。产假如遇寒、暑假补一半时间。男教工享受5天护理假。

(2)带环怀孕3个月以内给予两周假期,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给予42天假期。未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流产作事假论。

(3)上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4)女教工子女不满一周岁,每天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种。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时间合并使用。

5.病假:

(1)教职工病假应遵医嘱休养或治疗。

(2)全年病假超过二个月的,应按规定扣发工资。

(3)病假应有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

6.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若超过上述天数,超过天数按规定停发工资。

7.途程假:教职工因婚、丧等原因请假必须离开本市,按路程远近和往返实际需要时间给予途程假。

7.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但必须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等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假期内应完成的工作。

三.请假制度

1.事假:请假者需填写事假单,半天以内的事假由教务处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事假单由教务处存档。经批准后,方可履行事假。假期结束及时、主动到教务处销假。请事假者的课务由自己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2.病假:凡病假应填写病假单,持病历等请假。半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病假单由教务处存档。经批准后,方可履行病假。假期结束及时、主动到教务处销假。请病假者的课务由教务处安排。因病假而坚持工作的。,上、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3.指令性活动的请假:指令性活动是指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校务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年级组会议、教研组活动等。请假应经相关处室或会议主持人批准。

4.公假:工作时间内的进修、培训、考察、会议、家访等外出活动均为公假。半天内的公假应向教务处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公假应由校长室批准。因公外出三天以内(含三天),课务自行安排,提前或后移上课。因临时工作影响的课务和三天以上的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5.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段,但必须先向相关负责人口头请假。

6.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对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学校可以不予批准或缩短假期或改期给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