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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管理制度最新29篇6-8-81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车辆保养制度 1

救护车管理制度最新29篇6-8-81

为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有计划安排车辆维护,规范车辆能在发生突发性故障时,有序,合理进行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执行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辆的定人、定车、定时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通过和三检(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规则。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收车后认真核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情况,在不误出车工作的前提下,司机自觉对车辆进行例检,确保被检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上路标准。

3、驾驶员必须做好责任车辆的年审日期,保险的续保日期,二级保养日期的记录,到期前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不超保,不脱保,不逾期。逾期年审,逾期续保,逾期二保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责任司机负责支付。

4、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厂内修理车间进行维修,确实在厂内无法维修,需到厂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小组2人以上同意,方可外出进行修理车辆。

5、年审到期或二级保养到期,责任司机应在当月初5号前汇报维修主管或分管领导,由维修主管填写报修单,司机签字方可到乙类有资质维修厂家进行年审前维护或二级保养工作。

6、突发性故障维修,由责任车辆驾驶员申请报告,维修主管鉴定损坏程度,填写报修单,到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凡自作主张,擅自到其他厂家修理车辆,事后报告修车项目及一切费用均由责任司机负责。

7、车辆出现异响故障由维修主管和分管维修领导进行分析诊断后,可到有乙类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但必须有报修单同行。

8、厂外维修原则上要2人参与维修费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品名、型号、厂家等并填写计划申请单,由采购部门进行购买更换。

9、维修费用经估价后(500元以下)由车队分管维修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由部门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10、责任车辆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故障内容,及时提出报修申请,做好维修现场监督,及时和维修主管或分管维修领导验收竣工车辆,及时做好旧件的回收入库手续。

11、按规定:新件出库,无旧件入库情况,新配件费用一律由驾驶员承担支付。

车辆保养制度 2

为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

1、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办公室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保养,保险到期情况一览表(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附件二与附件三)。

3、每个部门配备一部车辆供日常使用,因××部在办公楼外还有堆场办公室,特配备两部车辆,以保证日常工作。

4、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所属车辆的责任人,每部车应指定部门一名员工为驾驶员和保管人。原则上尽量固定一名经验相对比较丰富,驾驶习惯比较稳健的人员驾驶。

5、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在自有车辆由于保养、修理等情况进厂修理时,须经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如未经办公室允许,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6、新赴职人员要尽快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的内容和交通标志的含义,熟悉驾车路线,还要了解必要的车辆保险条款,认真学习《交通事故处理内部流程》,以掌握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7、对有驾车经验的人员,开始驾车上路不满2周的情况下,不允许独自驾车外出。

8、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公司联络。

9、每次出车前,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10、每月1,11,21,31日发放油票。日常情况下,应在公司的协议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1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车辆驾驶员和保管人有责任在保养或保险到期时,通知并协助办公室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12、办公室负责调查当地修理场的情况,并与其中一家或几家经考察后比较有信誉的服务商建立固定的业务关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并收回车辆使用权。

13、如果与外部车辆和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联系办公室,说明事故情况,如果当事人能自行处理,不会引起今后的追偿。必要的情况下,办公将室带领当地员工赶赴现场,在此期间,当事人本着自我保护的原则,采取回避的措施,或留在车内,不与事故另一方或者提前赶到现场的警察发生争执、纠纷甚至冲突,特别是在对方要强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时,要保持冷静,记录对方车号,并尽量寻找目击证人。非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因保管不善,发生后视镜、防擦条、车灯等外装饰零件丢失的。情况,费用个人承担50%,以示警告。车辆维修的单据须经办公室审核并签字,并附上当事人的事故说明报告,方可报销。

14、考虑到治安环境的恶化,开车时必须关闭和锁紧门窗,以防不测。在外出停放车辆时要注意避开僻静的环境,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锁好门后,围绕车辆转一周,检查所有的车门是否关严,以确保车辆安全。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制度 3

1.司机从接管车辆钥匙起就自然开始承担该车驾驶及维护责任(临时驾驶该车人员同样承担该车驾驶维护和保养责任)。

2.车辆驾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车辆驾驶必须按单位领导和授权指挥的调度指令使用,严禁私自转借车辆和擅自出车。

4.车辆必须定点停放,对发现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要进行处罚,造成车辆损坏的全部费用由驾车人承担。

5.车辆维修必须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写明维修项目,经批准后到单位指定维修地点进行修理;对车辆无维修申报单进行修理和超维修项目的部分将在经济考核中兑现。

6.车上需添置物品、设备必须先申报,司机无权自行装配和处理车上物品、设备。

7.司机必须按车辆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对车辆进行日常的`例行保养和定期维护(日常例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完成,其项目包括出车前的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和保养;车辆定期保养由驾驶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到修理厂完成保养)。

8.车辆在修理厂进行维修时,驾驶员必须熟知修理情况,配件更换情况。对修理中发现的虚假项目和配件更换,追究驾驶员责任。

9.为保证生产抢修用车,车辆收场后,驾驶员要保证油箱内不少于有一格以上的燃油。驾驶员要保证车辆完好进库,不允许出现车胎没气、电瓶无电、车辆无油、无水等现象。节假日除值班车外实行“二交一封一定”(交钥匙、交行车证,车辆封存,定点停放)。

10.车辆原则上是谁保养谁驾驶,由于司机休息或因车多驾驶员少,为保证生产用车,司机在单位调派下,可由其他驾驶员驾驶,临时驾驶车辆人员在驾驶完该车辆后要向该车保养人员及时反馈该车用车情况;如果未说明用车情况而在下次动车时,发现车辆不能使用,同时追究前次驾车司机责任。

救护车管理制度 4

一、车辆管理与维护

车辆整洁:救护车必须保持车身、驾驶室、警报器及随车物品的整洁,驾驶员需定期清洁车辆,包括发动机、电瓶、底盘等关键部位。

定期检查:驾驶员每日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灯光、刹车、转向等关键系统,并填写车辆交接班运行记录表。

保养与维修:车辆行驶一定公里数后需进行保养,包括更换轮胎、清洗喷油嘴等,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二、出车与调度

快速响应:值班司机接到急救指令后需立即出车,确保救护车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规范登记:使用救护车时,值班护士需详细登记出车时间、事由、人员等信息。

服从调度:救护车必须服从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的调度,不得以车况为借口拒绝出车。

三、安全与纪律

遵守交规: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严禁私用:救护车仅作医疗救护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事故处理:车辆发生任何事故,需立即抢救伤员并报警,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5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为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行驶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细心维护保养,使用所管车辆。

二、要经常检查机油、水、刹车和转向系统,灯光、轮胎气压和仪表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车辆例行保养按公里及时进行,换季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修车事宜。汽车维修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行政医疗处、财会处及车队主管组成。

五、建立汽车维修登记档案,对所修的车辆实行单车登记,每季度在车队通报一次,年底综合通报。

六、需要一般维修的车辆,由本车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核实同意后,到国管局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车辆,须由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八、维修费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维修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办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九、发生事故的车辆,须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查验同意后,方能进厂修理,修理费用根据肇事司机应承担的责任,按汽车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十、需要购买汽车维护用品时,由车队报行政医疗处审批后统一购置。

车辆保养制度 6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夏季车辆保养小常识 7

夏季车辆保养小常识

天气逐渐的炎热了起来,夏季对于汽车来说也有一些特别的保养方法,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1. 夏季汽车保养注意之一:空调的清理检测

据了解,最近到4S店来保养车空调系统不制冷的比较多,其实空调系统主要检查一下冷凝剂是否缺少、冷凝器表面是否堵塞及空调滤清器是否堵塞等。如果空调系统不是因为过脏而导致堵塞的话,将空调系统进行一下清理,清除散热器上的细菌即可。

夏季天气炎热,车内经常开空调就是一个密闭的空间,而高温多雨的夏季正是细菌、病毒孳生的季节,这就会让车内空气经常性地处于一种不健康状态。特别刚刚购买的新车,内装饰材料中含有的有毒气体会使车内空气浑浊,这些有害物质在不知不觉中使人出现头痛、乏力等中毒症状。对于时间稍长一点的车来说,由于汽车发动机产生的一氧化碳会使车厢内的`空气质量下降,再加上一些车主疏于对空调系统的养护,空调蒸发器若长时间不进行清洗护理,所产生的有害物质会弥漫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导致车内空气质量差甚至缺氧,所以空调系统的清理检测是不容忽视的,

2. 夏季汽车保养注意之二:胎压要保持在正常水平

车的轮胎就相当于人的双脚,所以在季节更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检查胎压。进入到夏季以后就应该适当地降低些气压,还有要对整个轮胎进行检查,看看轮胎是否有鼓包和暗伤,如果有鼓包和暗伤要及时进行更换,防止突然爆胎,尤其要注意车的前胎,一旦爆胎车辆就失去了方向,很危险。此外,中国汽车用品网提醒您,车辆到了夏季可以适当地充氮气,因为氮气是惰性气体,能够有效地预防车辆在跑高速的时候爆胎。

3. 夏季汽车保养注意之三:油品需及时更换

其实,在这酷热难耐的夏天,是更换机油的时候,如果您的车辆使用频繁可以更换成夏季机油,如果就是平时上下班开车或者在几个月内跑的比较少,更换四季机油就可以了。此外,还要注意一下防冻液是否缺少,夏季温度比较高,如果车辆缺少防冻液容易温度过高。如果您的辆跑了很多公里了应该清洗下水箱外表,防止由于散热不好而使得发动机温度过高。

自驾游归来车辆保养小常识 8

自驾游归来车辆保养小常识

不少车主已经养成了在自驾游出发前对全车做一次养护的习惯,但是归来后却忽视了对车辆的保养,汽车在经历了长途跋涉后,车况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特别需要及时养护。根据自驾游的特点,检测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

一、动力系统。检查引擎机油、水箱液位。如果是自动挡车型,还需检查变速箱油是否缺失。如果自驾游行程较长,最好更换引擎机�

二、底盘系统。一路坎坷给底盘带来持续的冲击,而四轮定位可能发生改变,导致轮胎的不正常磨损,所以旅途归来后应根据情况为爱车重新做一次四轮定位。

三、轮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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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对轮胎进行气压测定,保持四轮同样的胎压,如果有某个轮胎胎压异常低,则要仔细观察轮胎是否有被扎穿,有的话要及时修补。如果伤口过大或伤口出现在胎壁上,那就只能更换全新的轮胎了,如同轴轮胎磨损度较大,还应同时更换两条轮胎,以确保行驶摩擦力相同从而保证驾驶安全。

四、刹车系统。旅途中频繁地刹车和充满砂石的。环境严重磨损了刹车系统。如果磨损超过了出厂下限刻度,或是在踩刹车时出现了“嘶嘶”的异响,那说明刹车片也到检查更换的时候了。

五、车身外观。旅途中发生碰撞意外,自然是要送去维修厂维修,而无意中留下的刮痕也要视伤口深浅选择补漆或是用汽车美容方法进行修复。对于高速行驶的车辆,难免受到风蚀侵害,即便没有漆面损伤等小问题,归来后也可以做一次漆面养护。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9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0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的安排车辆维修,减小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按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月按车号轮转每台车有四个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例保,例保内容:发动机及各种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情况。检查调整皮带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航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巡视全车灯光、轮胎、吹空滤、打黄油,调整制动并检查蹄片磨损情况等。

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13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燃油滤清、油水分离内放水、储气筒排气。

4、车辆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却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维修。

5、每天维修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制度 11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预防道路交通机械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是在驾驶员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加强性监督措施,驾驶员应当按规定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日常维护的前提下,并主动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检工作。

2、营运时间每车24小时检查一次(以下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3、客运车辆安全例检项目和技术要求

(一)转向部分

1、转向装置各部件连接完好,紧固螺栓、螺母及开口销齐全有效,无漏油现象,转向轮不允许有与其他部件干涉的迹象。

2、转向节及臂、横直拉杆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各球销无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擅自拼焊。

(二)制动部分

1、气压制动阀、制动气室工作正常、无漏气,制动臂及凸轮轴转动灵活。

2、液压制动总泵、分泵无漏油,真空增压(助力)器装置牢靠,支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

3、储气筒或真空罐无漏气,支架固定牢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制动管路连接良好、固定牢靠,无漏气或漏油;制动软管无老化、开裂和被压扁现象,不得与其他部件碰擦。

4、各操纵连接部件工作可靠,锁销齐全、完好、牢靠。

5、驻车制动装置齐全有效。

(三)传动部分

传动轴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花键套、中间轴承和万向节无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完好,螺栓齐全、紧固可靠。

(四)车架、悬架和车桥部分

1、车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铆钉或螺栓无松动。

2、钢板弹簧不得有断片、明显移位和裂纹现象,弹簧销与衬套配合无松旷,钢板弹簧支架、吊耳无松动、明显变形和裂纹,U型螺栓安装方向正确、紧固可靠、无拼焊;钢板弹簧卡箍齐全有效,其紧固螺母应靠近轮胎方向;气囊装置或螺旋弹簧牢靠、无损伤。

3、减振器齐全有效、无漏油。

4、悬架及与车桥之间的各种杆件无明显变形,各接头和衬套无松旷或移位。

5、前、后桥不得有明显变形、裂纹和移位。

(五)车轮部分

1、轮胎胎冠花纹不得有严重磨损,磨损程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毫米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2、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当相同,轮胎气压正常,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轮辋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轮胎螺栓和半轴螺栓齐全紧固。

(六)电气部分

1、前照灯、前后位(置)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齐全有效。

2、刮水器工作正常,电气导线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导线金属体无裸露。

(七)其它部分

(1)、发动机排气管与相关部件连接牢靠,无漏气现象。

(2)、油箱支架安装可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油箱及管路无漏油。

6、安检人员依据例检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程序对本公司车辆进行安检,并出具相关凭证。

7、未经检测合格的客运车辆,驾驶员不得出车营运。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局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财政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局里成立车队,车队长由专职司机兼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里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办公室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局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局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用车实行挂靠,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驾驶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每车全年400元;洗车费按150元每车每月包干;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3000元/年·车发放;卫生、保洁用品、饮用水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兼职驾驶员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车队队长比照副科级享受经济待遇(补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3

为了更好的。、更长期的使用,更有效地发挥每台车辆的作用,应按时保养、定期检查车辆。

一、日检

1、车辆外观目检无异常。包括:检查螺栓连接部位是否紧固;传动轴、车架与驱动桥;轮毂与驱动桥前后车架铰接销。

2、是否有三漏:无漏油、漏气、漏电现象。各油品、油位是否正常,机油、刹车油、液力传动油、液压油、齿轮油,呼吸孔畅通,防止轴承红烧。

二、周检

1、紧固传动轴、螺栓。

2、清洁空滤,检查进气系统确保进气畅通。

3、向水泵、销子以及各工作部位加注润滑油。

4、检查制动、加力器油位,储气筒排水、排污。

5、检查仪表工作状况,检查轮胎气压及螺栓是否紧固。

三、月检

1、紧固轮钢螺栓。

2、检查前后桥油品油位。

3、检查工作装置前后车架的受力,焊缝及固定螺栓。

4、检查风扇、皮带、风扇叶片、行车制动。

5、每台装载机换机油(推土机250小时)

四、季检

1、发动机保养、换机油、换机滤网(随车吊、油罐车、吊车)

2、清洗变速箱及液压油系统滤网。

3、检查各高低压油管是否正常。

五、半年检

1、调整气门间隙。

2、检查各仪表工作状况。

3、换传动油、水滤、柴滤(装载机、吊车、随车吊、挖掘机)

六、年检

1、换前后驱动桥齿轮油。

2、检查传动油、液压油的油品,根据工作状况更换。

3、检查车辆制动(制动摩擦片磨损工作状况)。

4、目测油缸自然沉降量来检查、分配阀工作油缸是否密封可靠。

5、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及灯光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及时、经济、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厂家选择两家。

2、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登记、保养、维修。车辆日常管理由责任监管人管理。

二、车辆监管人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每周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车辆需要维修保养,必须提出维修与保养业务报告。

4、负责车辆年检;

5、协助行政部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6、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7、负责与组织维修车辆的出厂验收。

三、行政部部长职责:

1、组织车辆车辆监管人每年确定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维修费用初审与登记;

3、车辆的使用登记管理,卫生、安全检查;

4、会同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四、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程序:

1、驾驶员在驾驶中发现问题,报告给车辆监管人;

2、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填写《车辆维修业务报告》,并签署意见;

3、行政部长会同车辆监管人一道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以后,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备案;

5、行政部、车辆监管人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就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手续

7、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行政部、车辆监管人、驾驶员对所用材料、工时费和更换下的旧件等检查后,在维修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8、车辆有外出途中或异在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监管人、行政部,都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公司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六、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A、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保养;

B、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C、未请示批准在外修车(非定点单位)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部长要认真核对《车辆维修业务报告》与维修清单的维修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安全文明驾驶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制度 16

1.目的

为保证车辆全寿命期的技术状况良好,坚持技术性和经济性的'均衡,保证装备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设施设备全寿命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

3.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3.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职责

4.1安航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监督地面运输部的执行情况。

4.2地面运输部按规定执行本制度。

5.内容及要求

5.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安航部是公司车辆维修维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车辆维护管理工作,安全技术员为公司车辆维修维护负责人。

5.2车辆维护是对车辆保持技术状况的安全监督管理过程。公司坚持车辆按里程强制维护的原则。

5.3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5.3.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17

项目一、小保养

小保养的内容:

小保养一般是指汽车行驶一定距离后,为保障车辆性能而在厂商规定的时间或里程做的常规保养项目。主要包括更换机油和机油滤芯。

小保养的间隔:

小保养的时间取决于所用机油和机油滤芯的有效时间或里程。不同品牌级别的矿物质机油、半合成机油、全合成机油有效期也不尽相同,请以厂商推荐为准。机油滤芯一般分常规及长效两种,常规机油滤芯随机油一起更换,长效机油滤芯使用时间更长。

小保养中的用品:

1、机油就是发动机运转的润滑油。能对发动机起到润滑、清洁、冷却、密封、减磨等作用。对于降低发动机零件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有着重要的意义。

2、机油滤芯机是过滤机油的部件。机油中都含有一定量的胶质、杂质、水分和添加剂;在发动机工作过程中,各部件摩擦产生的金属屑、吸入空气中的杂质、机油氧化物等,都是机油滤芯过滤的对象。若机油不作过滤,直接进入油路循环,将会对发动机的性能和寿命产生不利的影响。

项目二、大保养

大保养的内容:

大保养是指在厂商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进行的内容为更换机油和机油滤芯、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的常规保养。

大保养的间隔:

大保养是基于小保养的存在,一般这两种保养交替进行。间隔因汽车品牌差异各有不同,具体还请以厂商推荐为准。

大保养中的用品:

除了更换机油和机油滤清器之外,汽车大保养中还有以下两个项目:

1、空气滤清器

发动机在工作过程中要吸进大量的空气,如果空气不经过滤,其中的尘埃会加速活塞组及气缸的磨损。较大的颗粒进入活塞与气缸之间,还会造成严重的“拉缸”现象。空气滤芯的作用就是滤除空气中的灰尘、颗粒,保证气缸中进入足量、清洁的空气。

2、汽油滤清器

汽油滤芯的作用是为发动机提供清洁的燃油,过滤掉汽油的水分及杂质。从而使发动机性能达到最优化,同时也为发动机提供了最佳保护。

通常,在进行汽车保养时,作业人员会根据车子的具体情况做其他检查,还会增加其他保养项目,比如发动机相关系统的检查清洗养护、轮胎的定位检查、各紧固部件的检查等等。

车辆保养常识 18

信号装置检查 打开点火开关钥匙(不起动发动机),检查各报警灯和指示灯的点亮情况,起动发动机查看各报警灯是否正常熄灭,指示灯是否还在点亮。

燃油检查 查看油量表的指示,补充燃油。

1.2. 每周的保养内容

轮胎气压 检查调整轮胎气压、清理轮胎上的杂物。不要忘记对备胎的检查。

发动机及各种油液 检查发动机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的情况;检查调整皮带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线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补充风挡玻璃清洗液等。

清洁 清洁汽车内部,清洗汽车外表。

1.3. 每月的保养内容

外部检查 巡视汽车,检查灯泡及灯罩的损坏情况;检查车体饰物的固定情况;检查倒车镜的情况。

轮胎 检查轮胎的磨损情况,清理行李厢;接近轮胎的磨耗记号时应更换轮胎,检查轮胎有没有鼓包、异常主要磨损、老化裂纹和硬伤等情况。

清洁打蜡 彻底清扫汽车内部;清洁水箱外表、机油散热器外表和空调散热器外表上的杂物。

底盘 检查底盘有没有漏油的现象,发现有漏油痕迹,应检查各总成的齿轮油量并进行适当的补充,对底盘所有的油嘴进行充分的补脂作业。

1.4. 每半年的保养内容

发动机外部 清洗发动机外表,清洗时注意对电气部分的防水处理。如果电气部分对防水要求较高的话,应避免用高压、高温的水枪来冲洗发动机,可以用毛刷沾清洗剂清洗发动机外表,

分电器 用干净的抹布擦净分电器盖内的污物,清除分电器触点处的`污物,消除触点烧蚀的斑痕,检查高速触点间隙或电子点火系统的磁极间隙,润滑分电器各润滑点。

三滤机油 用压缩空气吹去空气滤清器的灰尘;适时更换燃油滤清器并清洗管路接头的滤网;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器。 对于国产车还应清洗机油粗滤器、燃油预滤器和离心式细滤清器。

电瓶 检查蓄电池接线柱部分有没有腐蚀的现象,用热水冲洗蓄电池外表,清除蓄电池接线柱上腐蚀物。测量调整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

冷却液 检查补充冷却液、清洁水箱外表。

轮胎轮毂 检查轮胎的磨损情况,对轮胎实施换位。检查轮

毂、轴承预紧情况,如有间隙应调整预紧度。

制动系统 检查调整手制动拉杆工作行程;检查调整鼓式手制动器的蹄片间隙;检查调整脚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检查车轮制动器蹄片磨损情况,如果达到磨耗记号应更换制动蹄片;检查调整车轮制动器蹄片间隙;检查补充制动液等。

紧固 检查底盘重要螺栓或螺线的紧定情况,特别是转向系统的重要螺栓和螺线,发现有松动或缺损情况,应补齐拧紧。

底盘 检查底盘各部分管路情况,查看有没有泄漏,检查紧固所有金属连接杆件,并检查橡胶轴套有没有损坏的情况,对底盘所有润滑点进行补脂润滑。

灯光 检查修理汽车灯光,检查维护制冷、取暖装置,清洁音响系统等。

1.5. 每年的保养内容

点火正时 检查调整汽车发动机的点火正时情况,对柴油机的供油正时的检查与调整最好到修理厂进行。

气门间隙 对装有普通气门发动机,应检查高速气门间隙。

清洁润滑 清洁发动机仓盖,车门和行李仓的铰接机构的油污,重新调整并润滑上述机构。

1.6. 每两年的保养内容

防冻液 防冻液一般的使用年限为两年,届时应在年度保养中更换防冻液,并对冷却系进行彻底的清洗。

制动系统 由于制动系统的吸湿性,制动液每两年更换一次。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9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车辆保养制度 20

一、目的:

为减轻汽车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二、范围:

所属公司机动车辆。

三、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由各车驾驶员负责。

2、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3、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自行解决一些小的故障,减少外修频率。

4、车辆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等。

5、例行保养也叫常规保养,由司机自行完成;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属于专业性保养,一般在“4S店”或维修厂完成。

6、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或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①车辆清洁:车身及车内每天要在下班时进行清扫。

②所有车辆遇到下雨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身较脏时,收车后要立即清洗,不得等到规定的时间再处理。

③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④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⑤检查灯光、备用轮胎、警告标示牌、千斤顶等是否良好。

⑥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检查电路、灯光、喇叭、雨刮工作情况。

⑦每星期放出储气筒的积水一次。

⑧每星期检查一次电池液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⑨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水、漏油情况。

⑩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轮胎换位。

7、一级保养:车辆总行驶旅程在20000公里以内,每5000公里做一次一级保养;超过20000公里的,每8000 公里做一次一级保养。

8、二级保养:车辆每经过三次一级保养后,视车辆状况必要时可做一次二级保养。

9、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使用,否则造成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车辆如果需要维修或在外保养时,应由该车的负责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维修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费用在200—500元之间的,交副总经理批准;500元以上的交总经理批准。

11、申请批准后,在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维修结束时要将被换下来的配件带公司进行确认。

12、更换安全配件时,一定要购买正品配件,要注意配件的使用条件,如轮胎的负荷、速度等级及尺寸等。

13、在行驶途中遇到车辆故障时,首先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处理。

14、未经批准而擅自产生费用的,不予报销。

15、因日常维护不到位而导致车辆故障维修产生较大费用的,要追究车辆负责人的责任。

四、保养说明:

1、司机每天8:05至8:30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下午下班后收车的,必须及时完成打扫、检查工作。

2、车辆内外应保持清洁。对汽车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洗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缝处时应用海绵仔细地擦洗,然后冲洗并揩干。

3、车辆如果有损坏时,必须及时汇报,按照公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对于车内的清洗,注意不要让车内电器系统受到水分的侵袭,同时洗车的清洁剂也应该是中性的。汽车室内要保持干爽。

五、制约:

1、班组长须对对车辆保养情况进行抽查,要求每星期检查不得少于2次。

2、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执行结果进行监督。

六、管理办法: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按规定操作的,每条每次处罚责任司机10元。一个月内累加处罚3次者,扣除当月安全奖。

2、班组长没有按规定抽查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车辆卫生不到位遭他人投诉的,如果确认属实,对部门负责人、车辆监督人、责任司机各处罚款20元。

消防车辆保养请示 21

尊敬的XX领导:

本消防队的消防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检修了,为了保证接警出动迅速无误,特请示对消防车进行保养维护,请领导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制度 22

一、一级保养必做事项:检查机油、燃油、液压油、传动油液面、打黄油、吹空滤、清洗油滤、检查离合器行程、脚刹行程各部件有无漏油、漏气现象、螺丝有无松旷。

二、保持驾驶室内外卫生车容车貌,车辆摆放统一整齐。

三、每天应完成事项:打黄油、检查电瓶液面、仔细检查各类气管、油管、线路与车辆相应部件有无摩擦、线路有无搭铁、螺丝有无松旷、断裂现象、驾驶室各类胶套及推力杆胶套有无松旷及磨损程度、清洗油式空滤、吹纸滤、检查前束及方向球头。

四、车辆报修须向修理厂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当班驾驶员如有必要应在修理厂协助维修,部件为损坏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一定处罚。

五、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时刻注意机油压力和水温,发动机转速在爬坡时要求控制在1500-2000转以内,严禁载重冲坡换挡,严禁半离合时间过长,严禁打死方向;启动车辆怠速打气,严禁加油门;起顶时必须先开空挡开关在挂档,落顶时先空挡再关空挡开关,起顶时发动机转数控制在1500转以内,大顶落到位以后方能起步。

五、交接班制度:

1、下班司机必须告诉对班车辆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报修,小问题及时解决。

2、接班司机必须检查项目:机油、防冻液举升缸液压油方向油杯传动油。

3、检查发动机变速箱中后桥、轮边减速器及平衡轴有无漏油现象、各类气管有无漏气、检查油箱和油管是否漏油。

4、检查轮胎气压及螺丝有无松动、断裂。

5、检查前钢板有无断裂、骑马卡及 螺丝前钢板支架前后螺丝有无松旷、销套和支架磨损程度,驾驶室翻转支架各类螺丝有无松旷断裂、翻转胶套有无严重磨损。

6、检查风扇皮带及压缩机发电机皮带松紧度和皮带的`使用寿命;检查发电及压缩机及支撑螺丝和调整螺丝有无断裂和松旷;检查发动机各路油管是否漏油和摩擦;增压器和中冷气管有无松旷;各路水管有无松动漏水现象;检查发动机管路线路有无相互摩擦和其他摩擦及时处理包扎;检查引机脚和螺丝是否松旷断裂,发动机元宝梁是否有裂痕。

7、油水分离器放水。

8、检查变速箱吊架是否断裂,螺丝有无松动,大梁螺丝有无松旷,大小传动轴万向节是否松旷,突兀及突兀叉是否有裂痕,突兀叉大螺帽是否松动有间隙,大小传动轴螺丝是否松旷和脱落。

9、检查大梁骑马卡的地方有无裂痕,检查推力杆螺丝及厚钢板支架螺丝,骑马卡及螺丝,推力杆胶套磨损程度。

10、检查倒车灯是否正常,线路有无搭铁。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23

一、汽车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3、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接车、维修、检验流程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联系或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签字挂账。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请托修方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台接待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及漆工的做漆质量检验。

3、各班组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认可。

4、严禁让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厂。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三、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执行保障汽车维修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一)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职责;

(二)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检验;

(三)汽车配件、辅助原材料出、入库检验;

(四)检测工具、设备计量检定管理;

(五)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汽车维修技术档案》实施和管理;

(七)质量责任及维护托修方权益的措施。

3、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及上海汽车相关技术规定。

4、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质检人员分别对工艺质量、作业质量、检验质量负责。

5、汽车维修业户对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的检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进厂检验时,应根据送修人反映、检测诊断和必要的路试,确定维修作业项目,签订汽车维修工单;

(二)过程检验中,应严格执行主修人自检、班组长复检(互检)、过程检验员专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三)竣工检验应执行国家、行业检验标准和上海汽车技术标准执行。

6、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定期计量检定,不得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7、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汽车维护竣工车辆,由质检员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规定如下:

(一)汽车大修及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0日内或行驶里程20000公里以内;

(二)汽车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30日内或行驶里程5000公里以内;

(三)汽车小修、一级维护及汽车专项维修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日内或行驶里程20xx公里以内。

9、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维修质量事故由维修业户承担责任。

(一)未遵守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因承修方使用的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0、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驾驶人员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使用维护规定造成的车辆故障、损坏,由托修方承担责任。

11、汽车维修承、托修双方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承修方所在维修行业管理机构申请调解。维修行业管理机构依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予以调解。

四、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

1、遵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

2、按照承托修双方签订的维修项目协议(或合同)进行作业,不私自更改、减少维修项目或作业范围;维修产生的旧件按双方约定处理。

3、按照报修项目维修作业;对附加维修项目,征询客户意见后处理。

4、按公示的价格收取汽车维修费用,提供合法专用发票,并同时将汽车维修工时、材料明细清单交付消费者并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

5、遵守维修价格公示和价格备案制度,将维修价格明码标价并据实收取,使消费者明白消费。

6、严格遵守承诺的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并提示给消费者,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不大于5‰

7、对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的纠纷,达到调解协议后立即执行。

8、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

五、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六、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厂区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或工作线板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七、维修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八、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台帐供管理部门检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车轮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轮胎平衡机在使

用前必须先检查机体各部分润滑情况及电器部分的。自检程序。

2、轮胎平衡机在开机前,必须检查底座及固定螺母是否锁紧,以防运转时轮胎脱出。

3、轮胎平衡机开机前,应仔细清理轮胎花纹中潜入的石子等异物,防止运转时飞出伤人。

4、轮胎装卸时应防止碰撞平衡机体。

5、轮胎平衡机在运转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旋转部位,在轮?胎旋转径向两侧均严禁站人。

6、操作者镶嵌平衡块时,应确保镶嵌牢固,镶嵌过程中要注意用力方向和力度,避免大力冲击主轴,造成主轴弯曲变形。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液是否干净。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或螺旋、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严禁使用。

2、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

3、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4、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5、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轮胎轮辋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液压油箱内的油面高度,各油缸、油管接头处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各平盘上的油缸是否同条,启动设备时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2、根据轮胎的大小将门架调至所需的距离

3、将移动平盘上的托爪调至所需的范围,推出移动平盘。

4、将轮胎放置在移动平盘上,用托爪锁紧轮胎内径,收回平盘。

5、门架下行,将衬圈压离锁圈及密封圈位置,取下锁圈及密封圈。

6、将压块放在轮辋及衬圈之间,调正门架压爪,压离挡圈,把衬铁放置在挡圈与衬圈之间,取出压块。

7、用门架压爪张紧轮辋内径,将轮胎整体上移,调整平盘托爪至下挡圈内侧,下移门架,将轮辋压出;架压爪,上移,推出平盘,取下轮胎、轮辋。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永州市铭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车辆保养制度 24

为了更好的、更长期的使用,更有效地发挥每台车辆的`作用,应按时保养、定期检查车辆。

一、日检

1、车辆外观目检无异常。包括:检查螺栓连接部位是否紧固;传动轴、车架与驱动桥;轮毂与驱动桥前后车架铰接销。

2、是否有三漏:无漏油、漏气、漏电现象。各油品、油位是否正常,机油、刹车油、液力传动油、液压油、齿轮油,呼吸孔畅通,防止轴承红烧。

二、周检

1、紧固传动轴、螺栓。

2、清洁空滤,检查进气系统确保进气畅通。

3、向水泵、销子以及各工作部位加注润滑油。

4、检查制动、加力器油位,储气筒排水、排污。

5、检查仪表工作状况,检查轮胎气压及螺栓是否紧固。

三、月检

1、紧固轮钢螺栓。

2、检查前后桥油品油位。

3、检查工作装置前后车架的受力,焊缝及固定螺栓。

4、检查风扇、皮带、风扇叶片、行车制动。

5、每台装载机换机油(推土机250小时)

四、季检

1、发动机保养、换机油、换机滤网(随车吊、油罐车、吊车)

2、清洗变速箱及液压油系统滤网。

3、检查各高低压油管是否正常。

五、半年检

1、调整气门间隙。

2、检查各仪表工作状况。

3、换传动油、水滤、柴滤(装载机、吊车、随车吊、挖掘机)

六、年检

1、换前后驱动桥齿轮油。

2、检查传动油、液压油的油品,根据工作状况更换。

3、检查车辆制动(制动摩擦片磨损工作状况)。

4、目测油缸自然沉降量来检查、分配阀工作油缸是否密封可靠。

5、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及灯光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救护车管理制度 25

一、车辆与设备管理

车况保持:救护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设备齐全:救护车内应配备齐全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满足急救需求。

定期校验:各种急救设备需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二、人员职责与管理

专人负责:由专职人员负责救护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确保车内物品不被随意挪用。

交接班制度: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后由交接班双方签名;封条有误需重新核对并重新贴封。

技能培训:定期对驾驶员和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设备使用培训,确保熟练掌握。

三、出车与报告

出车登记:每次出车需详细登记出车时间、事由、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任务报告:救护车出动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单位时,需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信息反馈:收集患者及家属对救护车服务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救护车管理制度 26

一、车辆管理

车况与整洁:救护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身、驾驶室、警报器及随车物品整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清洁保养:驾驶员负责救护车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每周自行冲洗车辆内外一次,每2周送洗车店洗车一次(雨天及特殊情况除外)。同时,定期进行发动机、电瓶、底盘的清洁与保养。

检查维修:驾驶员每天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车辆行驶一定公里数后需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

二、使用规定

出车管理:救护车仅用于医疗急救任务,不得挪作他用。值班司机接到急救指令后必须立即出车,并记录出车时间、事由、人员等信息。

报告制度:救护车离开本单位执行任务时,需报本单位相关部门同意,并上报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任务完成后,需向急救中心报告返回情况。

特殊情况处理:救护车在非正常出诊状态下遇到拦截要求运送病人时,司机应视情况处理,必要时报告指挥中心。

三、人员管理

驾驶员职责: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下班后需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驶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熟悉车辆性能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车辆保养维修制度 27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集团办公室

20xx年5月16日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制度 28

为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有计划安排车辆维护,规范车辆能在发生突发性故障时,有序,合理进行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执行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辆的定人、定车、定时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通过和三检(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规则。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收车后认真核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情况,在不误出车工作的前提下,司机自觉对车辆进行例检,确保被检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上路标准。

3.驾驶员必须做好责任车辆的年审日期,保险的续保日期,二级保养日期的记录,到期前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不超保,不脱保,不逾期。逾期年审,逾期续保,逾期二保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责任司机负责支付。

4.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厂内修理车间进行维修,确实在厂内无法维修,需到厂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小组2人以上同意,方可外出进行修理车辆。

5.年审到期或二级保养到期,责任司机应在当月初5号前汇报维修主管或分管领导,由维修主管填写报修单,司机签字方可到乙类有资质维修厂家进行年审前维护或二级保养工作。

6.突发性故障维修,由责任车辆驾驶员申请报告,维修主管鉴定损坏程度,填写报修单,到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凡自作主张,擅自到其他厂家修理车辆,事后报告修车项目及一切费用均由责任司机负责。

7.车辆出现异响故障由维修主管和分管维修领导进行分析诊断后,可到有乙类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但必须有报修单同行。

8.厂外维修原则上要2人参与维修费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品名、型号、厂家等并填写计划申请单,由采购部门进行购买更换。

9.维修费用经估价后(500元以下)由车队分管维修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由部门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10.责任车辆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故障内容,及时提出报修申请,做好维修现场监督,及时和维修主管或分管维修领导验收竣工车辆,及时做好旧件的回收入库手续。

11.按规定:新件出库,无旧件入库情况,新配件费用一律由驾驶员承担支付。

车辆保养制度 29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2、 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 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仓库查验并登记保管。

4、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内部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安全维修科长确认。

5、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6、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7、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车辆运输途中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9、平时车辆日常保养,所需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厂更换,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10、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厂确认后统一结算。

11、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2、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