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www.kaoyantv.com细致的小编为大伙儿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优秀5篇】,仅供借鉴。
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一、总则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旨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统筹规划、科学管理、风险控制、效益优先。
二、财务部门及职责
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财务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核算、财务分析、税务处理、财务监督等。
三、财务预算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遵循准确性、可行性和严肃性原则。
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
四、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规范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调度,确保资金安全。
五、财务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
重大财务事项需经集体决策。
六、财务风险管理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风险。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七、财务档案管理
加强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管理。
财务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八、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为规范西安大明宫东郊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
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
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①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
④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⑤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
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
(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
(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6)加强对材料、设备款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原材料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预算定额,熟悉材料预算价格,随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购货合同关及材料设备采购关。认真审核材料出入库单和汇总表,材料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材料验收单必须有交货人,验收人,材料主管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采购数量和单价应与采购合同一致;
(7)征地、报建、勘察、设计费用的款项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门根据进度按合同办理。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财务部门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严格按合同办事;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
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项目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尽职守,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
六、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管理责任;
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保管及相关审核职责。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东郊项目财务部负责(执行,由总经理批准颁行)。
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集团公司所属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各省公司人员在执行财务会计事务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财务人员
财务部为省公司日常财务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为: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财务经理可由会计或出纳兼任,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各财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恪尽职守、清正自律。公司财务人员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章、财务会计机构职能及权限
一、资金管理职能:
负责公司所有资金及应收、应付款的管理。
二、财务预算、计划与分析职能:
编制年、季、月度财务预算,每月、季向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总裁、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上报本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三、会计核算、报告与财务信息披露职能: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及相关的内部管理报表;负责税务报表编制和申报。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职能:
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管理。参与审核公司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对公司财务部下属财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省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
1、负责省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省公司日常费用和工资审核;
3、对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定期与不定期为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资金预算,控制各项支出;
6、协调与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关系,合理规划,及时准确报税、递交报表;
7、负责所有代收款的及时回收,及时、准确作好各项结算工作,并做各类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8、负责财务人员岗位设置与分工并做好人员调配,负责下属的业务考核;
9、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10、对合同中相关的财务条款的进行审核,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11、对各部门及各下属站点进行风险防范管理和财务知识培训;
12、每月末组织物流、信息、站点人员对物流系统整件和仓储系统散货进行盘存,2每年二次组织行政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存;
13、制定和完善部门内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财务预算等,确保部门工作有序、高效、协调、规范;
14、其它财务工作。
六、出纳职责:
1、熟悉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每日代收款的收取和按审核后的金额支付上游公司的货款;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对各种报销单据要严格审查,符合规定手续,方可报销。否则,拒绝报销;
3、负责保管现金,进行与现金相关的本岗位的业务处理工作;
4、负责银行存款账户资金的管理,按照规定开具支票和保存支票;
5、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6、严格签发转账支票手续,领用支票要办好支票登记手续,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7、做好财务印鉴的保管及空白收据和支票的保管工作;
8、严格执行总公司“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确保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及时存入银行;
9、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更不得挪用现金,严禁将公款与私款混淆、混用,严禁挪用公款;
10、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应予以抵制。
七、财务部负责人权限:
1、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2、进行税务筹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少公司税收负担;
3、有权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设定财务预警红线;
4、与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机构建立有效的交流渠道,提高财务部综合管理能力;
5、有权制定本部门绩效方案,并依据绩效方案对下属的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表现实施沟通、奖惩和工作调整,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对其晋、降职(级)有重要建议权;
6、对公司办公会中讨论的事务具有建议权;
7、对部门内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有制定、审核权;
8、对公司财务事务,有权要求公司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第四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为公司的核心资产,各公司出纳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2、及时查收自营站点和加盟站点代收款及其它款项的到款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和运营经理。按合同规定及时、准确计算、支付上游公司的代收款项;及时、准确计算、收回公司的投递费及其它款项。
3、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手续,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须经办人、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同时签字出纳方可付款。总经理外出时,根据总经理授权财务负责人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须补办有关手续。大额借款支出须先电话(或传真)向总经理申请,待总经理通过oA办公系统签批方可执行,未上系统前由总经理用其本人手机发送短信批复,但是总经理回来后须立即补办有关手续。
4、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5、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每月月末与公司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6、出纳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其借款,各种借款在发工资时必须清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同时严格执行前帐未了后帐不借的原则。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关于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须分开保管。
2、出纳人员要严格执行银行存款支出手续,银行付款必须经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同时签批后,方可开具银行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1、公司要根据代收款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公司确定的站点收款人,加盟站点合同签定人,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要有收取款项的原始凭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必须采用谁经办谁负责收回的原则,并且如果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对于自营站点和加盟站点的代收款回收,公司出纳为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出纳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反映,财务负责人收到情况反映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与运营部门协调处理。凡出纳和财务人员未及时上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承担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并处失每次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二次发函或派员核对,内部进行财务、信息、市场、物流等相关板块相互核对确认,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
3、各经办人收回的款项要及时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如发现款项不交或者私自挪用者公司视为职务侵占,视其情况追究法律责任,并予开除处理。支付预付帐款、保证金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后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并及时取得对方的相关内容收据。
4、公司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四、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流动资产,包括公司已办理承运或入库手续的上游公司在途、在库的货物。
2、上游公司发来的未包装的散货只在公司财务系统库存中核算数量,收货时开具入库单一联交信息平台记帐、一联交仓库记帐、一联交财务、一联交送货人。散货发给站点时在财务软件开数量出库,一联交信息平台记帐、一联交仓库记帐、一联交财务,面单贴好后在物流软件中扫描进入物流软件系统,站点退回有面单的散货,开包验货后公司财务软件开具入库单,一联交信息平台记帐、一联交仓库记帐、一联交财务。信息中心作为与上游公司对结的平台,每月应与上游公司和仓库核对好库存,仓库库存如有差异应及时通知仓库和财务人员核对,核对不清的由经办人按责任承担。
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给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加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招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