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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推荐意见【优秀5篇】9-15-25

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以下是可爱的小编阿青为家人们整编的党小组推荐意见【优秀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一

党小组推荐意见【优秀5篇】9-15-25

一、主要做法

阿荣旗在旗乡两级党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把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和选举作为旗乡两级党委换届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提升代表的素质、代表性和公认程度。

1、严格标准,完善结构,做好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在代表候选人推荐过程中,旗委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推荐提名代表初步人选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注重做好各方面代表候选人的构成比例,确保组成结构既合理优化,又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一方面,坚持做到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在推选产生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过程中,要求各选举单位党组织按照旗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最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做到既有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也有党员推荐的初步人选。如,在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过程中,阿荣旗要求各乡镇实行由全镇党员公推提名候选人,由镇党委发放《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并将党员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组织推荐和大会主席团最终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从而切实保障了党员的民利,实现了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坚持做到严格程序与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阿荣旗专门设置了党员、村民代表推荐党代表候选人的环节,各选举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根据得票多少按照1:3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代表候选人产生以后,及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旗级党委换届工作中,阿荣旗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把全旗8716名,划分为19个选举单位452个基层党组织,并全部参与了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参与率达到100%。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5%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62名。

2、严肃纪律,把握重点,做好党代表候选人考察工作,确保代表人选质量。在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旗委要求各乡镇党委对党代表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群众基础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成立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真考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实行推选党代表公示制度,在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所在的村或单位对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旗级党委换届过程中,在确定初步候选人人选后,旗委及时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委会或支委会,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5%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产生后,旗委通过采取集体听汇报、集体审议的方式,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查工作程序、代表的个体素质和整体结构,在个体素质上,重点看代表政治上是否坚定、是否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是否是各条战线的优秀分子。在此基础上,征求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对候选人的意见后,再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二、存在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在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代表候选人推荐制度的民主性不够。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渠道窄。一方面,在党代表的推荐过程中,没有充分表达民意,大多是由党组织采取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而直接由党员群众公开推选和实行党员自荐产生党代表候选人的则较少。另一方面,在推荐候选人过程中,有的认为民主推荐候选人可有可无,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干部是否任用,最终要由党委来决定。有的甚至认为,过分强调民主,会削弱党管干部的权威,把民主推荐仅仅作为一种程序,走过场,缺乏对民主推荐的成果充分运用和深度开发。

(二)考察机制不够完善。在考察党代表候选人时,的考察预告在考察范围、内容、方式上都还不够规范,考察预告在一定意义上只等同于考察通报。在具体考察中,仍然存在着座谈走访对象中“上级同级多、干部多,群众少”的现象,运用的方法仍局限于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没有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有效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选举程序的合理性不够。一是在选举中没有充分表达民意。大部分人认为选举成功的标志是全部实现组织意图。所以在操作上强调党员代表要与党委保持一致,把党委意图转化为代表意愿,致使选举后代表作用难以发挥,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通过代表充分反映上来并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写票环境的设计不合理。目前在选举中不是秘密填写选票,大都采用会场集中填写选票的做法,这样就很容易造成选举人在选举过程中的左顾右盼、彼此顾忌、相互衡量,多数人往往由于有顾虑而不敢动手在选票上有所表示投反对票、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这就会造成相当多的选举人无法真正自主地履行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利,只有随大流,去投“违心票”,而使选举的民主失真。

三、建议与对策

要扩大换届选举中的党内民主,提高党代表的素质、代表性和公认程度,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规范代表推荐、考察、选举操作环节,坚持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代表候选人的质量。

(一)规范推选程序,扩大推选党代表的民主。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推选党代表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到党代表的选举过程中,用行动选出符合人民意愿、代表群众利益的党代表。二是要严格党代表结构的审查工作,确保党代表的性别结构、民族结构、领导干部结构、一线党员结构等方面的优化。要注意统筹,合理划分代表推选人数。三是要集中民意,扩大党代表的推选范围。推选党代表的工作不能仅仅征求党内领导干部的意见,也不有仅仅在党内领导范围内进行筛选,还要注意听取普通党员和党处群众的意见,集中民意选准党代表。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二

关键词:民主推荐处级干部选任科学性

民主推荐,就是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是指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提拔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方法和活动。

民主推荐,是当前干部考察工作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使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群众通过民主推荐提出自己拥护和信任的领导干部人选。

一、我省监狱系统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的现状

(一)职数空缺情况。省属各单位现有处级非领导职务人数310名,其中调研员36名,副调研员274名。调研员空缺46名,副调研员空缺55名,合计空缺101名。(职数空缺计算截止时间为20__年4月30日)。今年7—12月有26名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调研员7名、副调研员19名)将退休,将这26名职数一并列入本次选任调研员、副调研员职数。省属各监狱本次实际可使用处级非领导职数共计127名(其中调研员53名,副调研员74名)。各单位调研员、副调研员原则上按应设处级非领导职数2:8的比例配备,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进行补充。

(二)工作开展情况。6月25日,省监狱系统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全面启动,局党委分5个工作组分别在全省5个片区同时进行。选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各单位党委上报调研员、副调研员使用建议方案、公布职位数和组织动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厅局党委讨论决定、宣布任职等11项。

民主推荐活动由局政治部到相关监狱统一组织进行。按照“三票制”的方法,即设置a票(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填写)b票(处级非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填写)c票(主任科员以及以下干部填写),在已申请报名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其中参加民主推荐的a票人员全部到会,b票人员达到80%,c票人员达到50%。推荐时,各监狱按要求进行计票、监票,得票最后结果以a+b+c汇总票计,当场公布。截止7月10日,全省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工作结束,100名同志民主推荐得票过半(其中调研员40名,副调研员60名),待局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后进入考察阶段。

(三)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在实施方案出台前,局政治部认真进行了调研,在广泛征求各监狱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局主(www.kaoyantv.com)要领导亲自审定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后报厅党委进行审定。厅局党委亲自对选任工作进行动员。

2、严格按程序办事。选任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规定程序有序进行;严格职数管理,“不准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不准借机诬陷诽谤他人、打击报复,干扰选任工作”等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严明,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工作开展。

3、切实做到民主、公开。民主推荐克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踊跃报名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挑选,群众高度关心、关注选任工作,组织部门严格把关,监督部门严格监理,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使选任工作阳光化,经得起“晒”。群众高度认可民主推荐,普遍认为民主推荐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是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化。

二、当前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由于民主推荐的方法欠科学,导致选拔任用处级非领导干部过程中,出现干扰民主推荐正常进行的问题,使得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如何把群众公认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有机地结合,如何把党委和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结合、如何把选任与“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有机结合等方面,都还值得商榷。

一是存在“唯票”定论,科学性不足。在此次民主推荐过程中,各监狱都是以民主推荐得票过半后,从高到低直接排定出推荐人,而不对得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组织日常的考察情况、个人的德才条件、发展潜力,特别是工作政绩大小等因素被忽略,“以票取人”,导致有些地方个别干部害怕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丢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缩手缩脚,当老好人。

二是过分强调赞成票的比重,涉嫌陷入利益格局。由于民主推荐赞成票不得低于50%成为否定性硬指标,加之受各种利益关系和不正之风的影响,造成部分参评人员到了民主推荐时大搞“小动作”、“拉票”,出现“利益票”“人情票”的问题,以至出现了“谁拉的票多谁能上,谁不拉票,谁吃亏”的情况,使民主推荐失去真实性而不科学。

三是过分注重参与率,民主推荐“内涵”不足。民主推荐时,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参与推荐比率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投票推荐。但是存在部分参与推荐的同志、工作业务关联不紧密的部门的同志,对被推荐候选人的了解程度不够,有人都不认识的情况,免不了在推荐过程中“跟着感觉走”,使民主推荐“失真”,导致科学性受损。

四是过分强调民主推荐的形式,而对民主推荐本身宣传不够。有的群众对民主推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错误认为“民主推荐”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有的群众存在偏激思想,把个别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记在部门负责人(即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的帐上;有的群众对民主推荐信心不足,以个人好恶、感情近疏作为推荐标准。

三、原因分析

一是公开力度不够。单位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方面的工作透明度不够,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对建设民主政治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群众对“民主推荐”缺乏科学的、正确的认识,错误地认为民主推荐是组织在“玩伪公平、伪公正、伪公开”的障眼法,而出现对组织程序的蔑视的心态。

二是在程序设置上缺乏操作的科学性。从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情况看,1、民主推荐结果都是直接被采信,在程序设置上,没有设置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的环节,致使“拉票”成为理所当然, 同时导致组织考察培养领导干部的标准受到考验。2、民主推荐不分权重,片面地以a+b+c汇总票计,并直接运用到确定考察对象程序上,不能体现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3、在纪律、监察等部门工作的同志,难免要“得罪”一些领导和群众,他们的得票可想而知。这样难免助长不正之风,使同志们不再注重平时的修养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正建设等,而集中在民主推荐期间去大搞“小动作”、“拉票”,致使组织日常考察考核的“长期行为”被以票定乾坤的“短平快效益”取代。

三是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够。随着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民主活动的深入开展,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群众在民主推荐活动中,客观地存在着凭个人好恶、凭他人言语、凭单方面的感觉来进行推荐活动现象,将行使参与管理的权利当作儿戏。另外,监狱系统长期的封闭性,导致了监狱的姻亲关系、裙带关系的特殊性,也使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地受到考验。

四、增强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科学性的途径

民主推荐是政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一个标志,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既有组织教育、宣传不够的问题,也有群众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制度程序执行中变形走样的问题,也有制度程序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着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干部工作民主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处级非领导职务民主推荐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出的科学定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监狱系统开展的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明确指导思想,紧扣科学发展观,科学设置民主推荐的制度和程序,规范民主推荐的内涵,制定科学的措施,讲究科学的方法,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把好提名关,切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运用到群众公认原则的落实的第一环节上,让政治过硬、品行优秀、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的同志得到认可。同时注重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规定的六条原则有机结合,真切体现民主推荐真实性、科学性,为建设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奠定基础。

(二)加大选任公开力度,引导群众在民主推荐活动中真实表达意愿

一要加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站、报刊、橱窗、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会、座谈会等形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行使民主推荐权力的依据和合法性,全面了解民主推荐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二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各层级的政治素质和民主参与重要性的认识。1、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依法办事等选任干部的原则办事,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不能单纯地“以票取人”,杜绝“拉票”代替组织考察考核的现象发生。2、教育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认识民主推荐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民主推荐程序的正常进行。要从大局出发,跳出个人私利的小圈子,从全局意识、执行落实、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法制观念、廉洁守纪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推荐,科学地参与到民主管理活动中。

(三)完善民主推荐的机制,为保证民主推荐活动的科学性奠定基础

一是重票而不唯票,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要求,对得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可以组织群众参与分析),将定性的考察和定量的考核有机结合,根据干部考察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对干部的德才条件、政绩大小做出正确的评价,理性而不失实、全面而不失重,坚决防止“以票取人”,我们可以坚持“一票否决制”,但不应当“一票定终身”。同时既不亏待长期在条件艰苦、矛盾复杂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又不委屈不图虚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同志。

二是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绩量化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的一个重要比重。究竟什么样的同志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既有利于实现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推动监狱工作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这个方向如果偏了,效果必将适得其反。因此,我们应当更加高度重视推荐办法的科学性,尽可能把那些坚持原则、大胆创新、扎扎实实、兢兢业业为监狱事业做出了成绩的同志推荐出来,以避免少数群众认为民主推荐是“小孩做游戏”,或者产生自己被当成猴子耍等不良现象。

三是注重群众公认原则与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机结合。科学设置民主推荐票的权重,区分abc票的计票比重,如可以像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那样,以一定的比例设置计票比重,科学体现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更加真实、全面地体现民主推荐的科学性。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扩大民主,尝试给参与竞争的同志一个合法表达自己、推销自己的平台来展示个人的才华,变暗处的无规则的拉票为公开的有规则的竞争。如贵阳市选拔县委书记就是很成功的实例,可以借鉴。

五是建议给予组织(人事)部门“设置程序权”。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任工作“首席执行官”,他们对这项工作最有发言权。建议专门设置综合评价环节,在具体操作上,强调由工作组集体对民主推荐环节形成的结果进行梳理、分析、比较,形成考察组集体的评价意见。在考察材料的形成上,综合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环节的分析情况,以考察组集体的意见为准,避免那种可能由一个具体的执笔人,根据某个印象较深的谈话人意见写出考察材料的做法。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促使选任工作更加科学、真实。

(四)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民主推荐真实,确保科学反映民心民意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三

一、充分认识做好酝酿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做好十七大代表的推选工作,是开好十七大的重要基础,只有把各条战线、各方面的最优秀的党员代表推选出来,开好十七大才有基本保证,同时,十七大代表的推选工作是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着眼大局、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代表推选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严格掌握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原则

中央要求,党的十七大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我们在酝酿推荐工作中,一定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代表条件,既要看工作表现、议事能力,更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本单位酝酿、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决不能选政治素质不好或不廉洁的人当代表。一是看能否努力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看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三是看能否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四是看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自己的民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对领导干部,尤其要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勤政为民,真抓实干,政绩突出,受到群众的拥护。对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重点看是否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当前,要特别注意看其学习贯彻《文选》和党的**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态度和行动,能不能认真学习领会其中的重要精神和观点,能不能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并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为纵深推进我市“一个中心、四个打造”发展战略建功立业。

中央分配我省十七大代表名额为40名。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中央分配给我省代表名额15%的要求,我省共产生代表候选人为47名(其中不包括中央提名的人选)。省委要求,基层单位酝酿提名候选人可少于47名,但一般不超过47名。具体构成比例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超过70%,即不超过32名;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不少于30%,即不少于15名;女党员比例高于我省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6%,即不少于8名;代表中要有少数民族党员;55岁以下的党员不少于50%,即不少于24名。各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就要考虑周全。

三、明确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和办法

根据赣州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市酝酿推荐我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传达部署(24日-25日)。召开全市酝酿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会议,组织各党(工)委传达赣州市酝酿推荐我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酝酿推荐十七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个阶段,推荐提名(26日-27日)。酝酿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采取全额推荐(即酝酿推荐47名,基层单位可少于47名,但不超过47名)的办法进行。从每一个基层支部起,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协商,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具体步骤为“三上三下”:

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各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征求党员意见后上报各党(工)委;各党(工)委根据多数党支部(总支)意见对初步人选进行遴选,并在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之后将酝酿推荐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委组织部在12月27日晚汇总各党(工)委上报的酝酿推荐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我市酝酿推荐名单。市委在12月28日召开全委会讨论通过我市酝酿推荐名单,我市酝酿推荐名单于12月29日征求各党(工)委意见后上报赣州市委组织部。

四、切实加强对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要充分领会好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的精神,认真负责、周密部署,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各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委员要负起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抓好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确保我市代表酝酿推荐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酝酿推荐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法尽量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行使好民利。另一方面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围绕酝酿、推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的有关精神上来。

三要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推荐十七大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代表条件和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进行。如果在代表的推荐过程中出现不正之风,将严重影响党的威信,破坏党的形象。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对代表推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

四要注意加强上下沟通。各单位要随时注意掌握酝酿、推荐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解决,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四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小编整理了“七一”建党节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展示成绩、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鼓励党员干部在推进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为保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xx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xx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XX党建计划”全面提升年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治理管控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为实现全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奋勇争先,拼搏奉献,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

二、表彰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X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

各级党组织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数量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所在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度党员积分获得优秀评定等次,且三年内党员积分未有不合格等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清新简约、务本责实”要求,坚决反“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规党章,严格执行xx党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突发事件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办法

这次表彰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见附件),对照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2.考察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xx纪委、xx派出所和xx法庭的意见,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研究上报。各推荐单位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4.审核和公示。xx党建办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在全xx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研究确定。在总结推荐、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由xx党委会研究审议拟表彰对象名单,然后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推荐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考评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导向。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和程序,形成正确的模范选树导向,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选树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走形式、走过场,不搞“老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对推荐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甚至不按标准和程序推荐的,将采取严厉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支部推优资格。

3、严格上报材料。各推荐单位以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连同推荐报告、表彰对象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xx年x月x日前报xx党建办。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内容真实。表彰对象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左右。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4、大力宣传先进。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充分利用微信群、大喇叭、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正气,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为谱写更加绚丽的“XX”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五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人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2)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3)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新党员一般应在发展对象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先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培养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培养教育的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最了解。党小组是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最近的一个层次,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了解得最全 面、最具体。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更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也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人党内。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不能因此而放松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而应当对他们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继续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5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