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里是高考家长帮爱岗的小编给家人们整理的9篇来料加工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来料加工实务 篇一
来料加工实务
“三来一补”项目保险基本程序
“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上述项目所涉及到外商或国内加工企业承担的风险大致有:来料及引进设备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加工装配过程中的风险(包括财产本身的财产险和机器安装的工程险);成品运往国外过程中的风险。为使企业的经济核算和外贸业务顺利进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上述特点,可办理加工财产一揽子综合保险(又称三段保险),即对加工财产(房屋、辅料及机器设备)从国外起运时起,到成品运交国外收货人为止的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损失,分别按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及财产保险(设备安装险)的责任范围负责补偿。
办理申请“三来一补”项目保险的基本程序: 一。 投保申请。
根据贸易合同规定由我方负责保险的,由外贸公司或加工厂(以下简称“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申请。外商或国内加工生产企业可根据上述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申请分段投保有关保险,即分别投保货物运输险、财产险或设备安装险。也可申请三段一并投保,即从原料、设备进口至成品运交收货人的全过程实行一次投保。如投保人三段保险均在我国办理,可与保险公司签订预保合同。
二、出具《保险单》。
保险公司受理保险后,凭加工生产企业的投保单或外贸公司出口发票签发保险单。对签订预保合同的单位在预保合同范围内的财产负自动保险责任。
来料加工创业项目4:加工饲料 篇二
人们对健康需要的增加,对禽畜肉质要求随之增加,开发新型加工饲料,能够保证禽畜肉质。黄粉虫、蚯蚓粉、白蚂蚁、蝇组粉、血组虫、血肾粉、
来料加工创业项目7:保利来燃气办厂有保障 篇三
另外,加盟农村创业开厂项目保利来燃气投入只需要1.18万元,办厂周期更短,生产成本更低,技术操作更简单,公司传授技术给加盟商,技术容易保密。对于农村的刘强来说,正是要找这样投入小,有实力公司合作。
刘强开始大干一番,自己家里有一块地80平米正适合办厂,请了2个工人,在总部的专业老师帮扶下,正式投产了,镇上的餐馆,小酒店都在刘强的厂里订购保利来燃气,都说使用保利来燃气比其它普通燃气一个月要节约几千块钱,如今业务越做越大,准备在县城开厂。
来料加工创业项目3:益加益榨油机 篇四
益加益榨油机代理采用优质耐磨钢与抗疲劳铸件科学搭配,满足设备长期连续工作的需要,使用寿命长达30年以上。采用来料加工的经营模式,专为农户加工榨油,价格,收取加工费,且售价高。消费者可以用自己购买的原料来加工榨油,完全从源头上把控食用油的品质好坏,真正做到健康从口入。益加益榨油机将原有的二三级压榨改造成四级压榨,既能保证提高出油率,又能降低榨膛温度,确保油品的品质,并可有效增大加工量。
益加益榨油机能够确保本所产品始终处于国内外同行业领先水平,确保为广大用户提供最诚信的技术支持和最完善的售后服务。代理压榨范围广,适应一切油料作物,可用于压榨菜籽、大豆、花生、棉籽、葵花子、桐籽等多种油料。用益加益榨油机消费者所承担的只有原料费用和加工费用,节省了包装费、超市入场费等,简化了流通环节,成本大大降低,顾客得到了实惠。最大化地保证顾客买到浓香鲜纯、原汁原味的油品。
来料加工基本常识 篇五
一、什么是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统称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收取加工费或装配费。
按海关关于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管理规定中所称的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主要是指:
1、由外商提供(包括外商在国内价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加工单位按对方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给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
2、将料件和成品分别计价,分别订立合同,对开信用证,不动用外汇,料件和设备的价款在成品出口价格中扣除,我方净得工缴费。又称各作各价。
3、由外贸(工贸)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承担加工装配业务,然后组织工厂生产,外贸(工贸)公司同工厂之间按购销关系办理。
二、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什么区别?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
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
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三、 经营单位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必要具备哪些内容?
经营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外经贸管理部门,或者他们的授权的机关审批。
签订的合同必须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 外商提供的料、件、设备。
2、 我方加工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
3、 进口料、件、设备和加工成品的交货日期、进出口岸、运输方式、支付方
式、用料定额、损耗率、)高考家长帮○www.kaoyantv.com(工缴费标准。
4、 合同有效期限和违约、撤约、索赔、仲裁办法。
5、 外商在我境内用外汇价购的料、件应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有关进出口公司批准并在合同中注明。
四、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各有哪些职权?
凡经批准有对外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可以对外签约;没有经营权的加工单位在与外商谈判时,需有上述公司参加。
外商委托我国内代理人签定和同的,要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或经贸部门认定的委托证明文件。
承接来料加工的企业和外商的国内代理人必须是要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加工单位与外贸(工贸)公司联合对外签发的,可直接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承接法律责任。参与签约的外贸(工贸)公司要对签约的事负责,并向海关负连带责任。外贸(工贸)单独对外签约而后由公司再组织加工单位进行生产的(包括公司与加工单位按购销关系办理的),由有关公司及企业向海关负法律责任。外商或其代理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同样应向海关负法律责任。
五、 合资企业是否可搞来料加工?
可以,合资企业搞来料加工,若属于其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的项目,可直接对外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如超出其经营范围,须报有关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六、 外商是否可以承包来料加工任务?
不行,来料加工业务由外商承包,由外方拥有外方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改变了来料加工性质,因此不能再享受来料加工的优惠待遇。
七、 怎样向海关办理对外来料加工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有关经营单位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单证向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加工单位或外贸(工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2、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4、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文件。
5、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6、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函或保证金等。
海关核准后,向经营登记备案的来料加工合同,其货物进出口时,不能享受来料加工的优惠政策,应按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八、 《对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具有什么作用?
《登记手册》是经营加工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免税手续和核销手续的主要凭证,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如实填写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等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并签章认可后的申报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涂改和伪造、撕毁。
九、 若《登记手册》遗失,应怎样办理?
有关公司和加工单位的《登记手册》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并将承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交主管海关,经海关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补发《登记手册》。在海关补发《登记手册》前,有关货物不得进口。
十、若已登记备案的合同变更时应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如果已登记备案的合同发生中止、延长、转让、变更等事情,有关加工单位应于上述情况发生并经主管机关批准确认后的10天内向其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合同变更手续。
十一、若加工项目不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应怎样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加工单位利用企业原有技术设备承接料件加工,如料件为外商提供的,可以直接向海关办理料件进口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登记手册》,凭以报关。
十二、外商用外汇在我境内购买的来料加工项下的料、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什么规定?
来料加工项下料、件如系外商在我境内用外汇购的,有关企业应报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合同中注明,海关在合同登记备案时区别情况对待:
1、外商或来料加工企业,在我境内购买一般原材料进行加工出口,凡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规定向海关交验出口许可证。
2、外商或来料加工企业,在我境内购买我出口货物进行进行来料加工,凡属各外贸专业总公司统一经营或联合经营的商品,应报有关外贸专业总公司核准。
3、外商或来料加工企业,一律不得在我国境内购买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出口的材料进行加工出口。
十三、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来料加工项下货物进、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1、填有进、出口货物数量、价值、规格等项目等项目并带有经海关认可的报关单位签章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1式3份。
2、《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3、进出口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海关对上述单证进行审核,如无不符合规定的,对进口货物予以放行。
十四、来料加工的料、件如超过合同的数量,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允许有一定比例的上下幅度,那么,在幅度之内的多进口部分,如申报人如实填报《登记手册》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海关照数放行。超出上述范围的多进口部分,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对待。申报的,应办理进口纳税手续,其中属领证商品的,还应交验进口货物许可证。
十五、一般怎样计算来料加工厂 工缴费?
来料加工厂 工 缴费 =(出口货值-进口货值)× 2‰ ×1.07
十六、《登记手册》丢失了怎么办?
1、加工贸易企业不慎遗失《登记手册》,应于次日前报主管海关(书面),并写明海关编码、合同编码、登记手册编码。.。.。.,如果是被劫盗,应有公安部门的证明。
2、《登记手册》 不予补发,并需要立即核销。
3、如果是月结的,也要立即核销。
4、要在省级以上报纸、中国出口商品网上刊登遗失声明。
来料加工账 篇六
[原创]来料加工企业的帐务核算和税务处理
一、来料加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来料加工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辅料及生产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一般都是由外商提供的,对于这部分资产不必进行会计核算,只要按时间先后登记进出口数量和结余量,作为备查账即可。另外,来料加工企业没有注册资金,也不用进行实收资本的核算。因此,来料加工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把相关的费用、工缴费收入、往来款等内容搞清楚就可以了。
(一)收入的核算
首先,根据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收入确认原则,来料加工企业在报关出口后就应确认收入。因为此时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外方,加工企业对商品已不拥有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不再对已出口的商品实施控制,同时与交易相关的加工费收入已转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够可靠的计量。
其次,对内外加工业务收入应分别核算。目前,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可能既做进出口贸易,又做生产、加工业务,这就要求企业要分清业务的主次,主营业务再“营业收入”中核算,而兼营业务则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来料加工企业也与类似问题,比如来料加工企业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既从事对外加工业务,又搞国内加工,这时就应分别核算对内、对外加工业务。外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而内加工费收入则要征税,如果划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税待遇。另外企业出售废料的收入,应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因为它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
第三,境外委托方代支的费用应如实计入收入。目前,国内来料加工企业加工费收入定的普遍较低,境外委托方往往与国内来料加工企业签订某些协议,代支部分费用(如厂租、报关费等大额支出),例如某制衣厂,1997、1998年两年亏损总额高达899万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费收入为72万元,费用成本总额为445万元,收入仅占费用的16%,而仅工资一项开支就达312万元,该厂付出312万元的工资却只取得72万元的收入,且该厂成立10年来,一直处于这种状况,却能经营下去。究其原因,原来境外委托方经常付给该厂现金(是人民币而非外汇)以供日常开支,这部分现金则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而不在收入科目中反映,这就变相转移了企业加工费收入、从而转移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同事由于加工费收入过低,也减少了国家外汇收入。对于外商代支的此类费用课理解为价外补贴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费用的核算
首先,费用核算应细化。一般地,大的来料加工企业可将费用分为“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用于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用于办公管理方面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而对于小的来料加工企业来讲,也可将所有费用都计入“管理费用”,对于出后方面的费用,如监管费、商检费、卫检费、打单费、场检费、招待费、补助费等,大部分企业都把它们放入“报关费”。其实,这样做不利于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最好的办法是分项单列。比如说,有的来料加工企业每月报关费有几十万元,但具体是什么开支却不清楚,而分开列记就不存在上述问题。同时,卫检费、场检费等是按车次收取的,监管费、商检费是按材料价值来计算的,如果实际支出金额偏差较大,就可检查是否有不正常开支,从而促进企业做好财务分析。
其次,购进原材料和辅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成本费用。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辅料是通过海关进口的,也有小部分辅料是从国内采购的。在国内采购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计入成本费用。这是因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出口免税”管理办法,即进项税额(包括进口料件和国产料件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最后生产加工环节不征税,出口也不退税。这与进料加工贸易不同,进料加工企业使用的国产料件可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出口业务,为生产或加工复出口的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已税原材料、辅料等,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和办理退税,而应单独核算并转入来料加工经营成本中,若不能单独核算应税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的,按销售比例分摊其耗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
二、来料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核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报关单核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对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从以上规定我们知道,承接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料件进口后,可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而无须等来料加工手册核销后再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来料加工企业办理免税证明须报送的资料有: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证、对外加工装配合同、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消耗备案清单、合同基本情况(含封面)、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申请免税报告、上一批货物的合同销案申请表。
三、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
企业在报关出口后即要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加工费收入”,在记账凭证后附上“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加工完工向海关办理销案时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而不时报送给外管局的报关单(报外管局的没有记录工缴费收入)。
企业收到代理进出口商的结汇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并提供与该笔结汇相关的“银行进账单”、“银行外汇兑换证明”复印件。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除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提供主管其出口退税机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贸易免费证明”,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签发的“免税通知书”复印件。
例如,某服装加工厂属小规模纳税人,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6月10日进口全棉梳织布40万米,价值HKD22万元,拉链、纽扣等辅料750公斤,价值HKD3700元;
(2)6月20日出口全棉童装裤2万条,单价HKD8元,总价KHD16万元,工缴费收入每条HKD2.75元,总计HKD5.5万元(按当年固定市场汇率1:1.1)报关出口时支付的场检费60元、卫检费40元、打单费35元、动检费40元; (3)6月28日支付人工费2.5万元,管理人员工资5000元(工资当月计提当月支付),支付餐费860元,差旅费650元,职工药费470元,水电费5000元,设备维修费2780元,厂租1.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6月10日进口原材料时不作账务处理,只记原材料备查账,登记进口货物日期,进口数量结余数。
(2)6月20日,出口成品报关后:
借:应收账款-外方 60,500.00 (HKD55000.×1.1)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424.53 加工费收入-外加工 57,075.47 (附出口报关单及外汇核销单)
每出口一批货物耗用的原材料,要在原材料备查数账上按日期登记数量,出口成品也要做备查账记录。 (3)6月20日报关出口支付的费用: 借:制造费用-场检费 60.00 -卫检费 40.00 -打单费 35.00 -动检费 40.00 贷:现金 175.00 (4)6月28日支付车间费用: 借:制造费用-水电费 5,000.00 -维修费 2,780.00 -厂租 15,000.00 贷:现金 22,780.00 (5)6月28日支付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餐费 860.00 -差旅费 650.00 贷:现金 1,510.00 (6)6月28日支付福利费: 借:应付福利费-药费 470.00 贷:现金 470.00 (7)6月28日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5,000.00 制造费用 25,000.00 贷:应付工资 30,000.00 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30,000.00 贷:现金 30,000.00 (8)月末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借:制造费用 4,375.00 管理费用 875.00 贷:应付福利费 4,200.00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600.00 -教育经费 450.00 (9)月末计提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42.45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239.72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02.73 (10)结转制造费用: 借:委托加工成本 52,330.00 贷:制造费用 52,330.00 (11)月末结转收入:
借:加工费收入-外加工 57,075.47 贷:本年利润 57,075.47 (12)月末结转支出: 借:本年利润 60,057.45 贷:委托加工成本 52,330.00 管理费用 7,358.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42.45 这是一个仅涉及外加工业务的实例,下面看看既有外加工又有内加工情况下,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接上例,7月份该服装厂发生以下业务: (1)7月8日申报6月份的加工费收入;
(2)7月10日国内甲厂提供棉布价值10万元,委托该加工厂加工童装衣;该服装厂购进价值1300元的辅料,支付增值税221元(当月购进当月全部领用);
(3)7月20日为甲厂加工成品童装衣9500件,单价20元,总价19万元,每件加工费3.5元,应收加工费33250元;
(4)7月26日报送出口童装裤1.5万条,单价HKD9元,总价HKD13.5万元,工缴费收入每条HKD3元,计收入HKD4.5万元(按当年固定汇率1:1.1);
(5)7月28日收到上月工缴费收入5.94万元(当日汇率1:1.08); (6)本月支付管理费用2.5万元,制造费用4.8万元; (7)7月30日处理上半年废料,收入3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7月8日进行纳税申报时,应附上《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免税通知书》的复印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424.53 -城建税 239.72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02.73 贷:补贴收入 3,766.98 (2)7月10日为加工国内童装购进辅料: 借:原材料 1,521.00 贷:现金 1,521.00 生产车间领用时:
借:委托加工成本-辅料 1,521.00 贷:原材料 1,521.00 (3)7月20日为甲厂加工成品童装衣收取加工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厂 33,336.09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968.17 ((33250+1521)÷(1+6%)×6%)
加工费收入-内加工 31,367.92 (33250÷(1+6%))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96.82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137.77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59.05 下月申报时,应缴纳内加工应计的税金计附加。 (4)7月26日报关出口童装裤:
借:应收账款-外方 49,500.00 (HKD45000×1.1)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2,801.89 加工费收入-外加工 46,698.11 (附出口报关单、外汇结汇单复印件)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280.19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196.13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84.06 下月纳税申报时,免缴外加工应计税金及附加,将其转入“补贴收入”。 (5)7月28日收到上月工缴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 59,400.00 (HKD55000×1.08)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100.00 贷:应收账款 60,500.00 (附银行进账单原件,银行外汇兑换证明复印件) (6)本月支出费用: 借:管理费用 25,000.00 制造费用 48,000.00 贷:现金 73,000.00 (7)处理废料收入: 借:现金 3,000.00 贷:营业外收入-废料收入 2,830.19 应交税金-增值税 169.81 (8)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外支出 16.98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11.89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5.09 应计的税金及附加在下月申报时要缴纳,不可免税。 (9)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委托加工成本 48,000.00 贷:制造费用 48,000.00 (10)月末结转收入: 借:加工费收入 78,066.03 营业外收入 2,830.19 补贴收入 3,766.98 贷:本年利润 84,663.20 (11)月末结转支出: 借:本年利润 76,114.99 贷:管理费用 25,000.00 委托加工成本 49,521.00 营业外支出 16.98 财务费用 1,100.00
来料加工-DYH 篇七
来料保税加工
资料: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西北狼对外加工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俄罗斯桑雪布拉柴维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新疆奎屯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分析:保税制度为暂免纳税—加工装备—复运出境
来料加工由国外厂商免费提供原材料,运进国内指定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由国外厂商负责销售,不牵扯外汇,加工企业只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加工,收取加工手续费。
保税加工报关业务流程:
1、 双方签署来料加工合同"外贸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购货合同。 2. 外经贸主管机关审批外贸企业的《来料加工合同》; 3. 外贸企业填写《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申请表》和《加工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4、 外贸企业填写《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清单》,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备案单证: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明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证明;2.加工贸易合同或者合同副本;3.加工合同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4.属于加工贸易国家管制的需要交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6.其他) 5. 将合同想关内容预录入联网的计算机;
6、 由海关审核确定准予备案的,海关确定是否需要开设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保证金台账,按企业及商品类别不同,对加工贸易实行风险管理。对于风险较低的加工贸易不设台账,即“不转”;或设台账不付保证金,即“空转”;对于风险较高的加工贸易开设台账并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即“实转”;开设台帐,支付50%保证金的,为“半实转”。) 7. 外贸企业在中国银行设立来料加工业务保证金台帐;海关向外贸企业发放《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8. 料件进口报关; 9. 工厂验收入库; 10. 工厂加工生产; 11. 外贸企业报关出运;
12、 外贸企业支付加工企业工缴款、收汇核销;
13、 全部出运完毕后外贸企业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由税务局签章;
14、 加工企业填写《核销结案报告单》,外贸企业填制《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后送交海关申请核销; 15. 海关核销;核销结案
来料加工 篇八
①、来料加工:境外厂商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内工厂加工,产品由外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这种方式,我方是不用占用资金的。
A(国外的厂商)——我国的企业B——A(国外的厂商)
②、进料加工:境内企业付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完成加工,成品销往境外。 进料加工一般是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出成品再销往国外。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共同点和区别:
※共同:是 “两头在外”,即原料来自国外,成品又销往国外。 ※区别:
(1)来料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属于同一笔交易,原料供应者即是成品接受者,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2)而在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A(国外的厂商)——我国的企业B——C、D、E(国外的其他厂商) (3)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不承担销售风险,不负盈亏,只收取工缴费;
而在进料加工中,我方是赚取从原料到成品的附加价值,要自筹资金、自寻销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来料加工的操作流程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贸易方式,一般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零部件、元器件(必要时也提供某些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国家对来料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加工费实行免税政策。
加工贸易不必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都可以做到而且又存在税收的支持。但是,进料加工贸易由于海关的监管力度较大相对来说审批制度就比较严格,操作手续也让许多的企业办事人员感到很是棘手。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来料加工的操作流程。
来料加工的手续一定要掌握好时间的界限,在原材料进口通关以前首先要到原外经贸委(现在统一合并为商务局)办理开展加工贸易的申请,办理加工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然后是在电子商务加工贸易的网上申报系统作合同审批。
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办理加工贸易的批准证:
(一)、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的《加工贸易批准证申请表》。
(二)、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五)、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六)、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填写加工贸易手册
三、手册在海关备案
有关经营单位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单证向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 加工单位或外贸(工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2. 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4、 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文件。 5. 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6、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函或保证金等。
以下是进口料件通关以后的操作
四、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
(一) 来料加工项下货物进、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1、填有进、出口货物数量、价值、规格等项目等项目并带有经海关认可的报关单位签章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1式3份。 2.《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3、进出口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4.出口外汇核销单。
海关对上述单证进行审核,(二)接受查验。
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员应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拆和重封货物包装。
(三)办理缴纳税费手续。
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进口税;①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用于加工成品复出口的料件;②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直接用于企业加工生产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以及加工企业生产自用发电油;③进口合理数量的用于安装、加固机器设备的材料;④为加强工业生产管理,由外商提供进口的微型计算机、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电话机等管理设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章征收进口税费;①为加工生产进口的办公用品;②超出海关规定免征进口税范围的加工贸易货物;③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料件、设备等按规定缴交海关监管手续费。
(四)按受放行。
企业妥申报、按受查验和缴纳税费手续,并领取了海关签章的报关单核销联后,可将货物运离海关监管现场。
五、到有关退税分局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单证要求为:
⑴来料加工登记
a、海关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b、外经贸委加工贸易批准证 c、进口料件报关单 d、来料加工合同
e、《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四联
出口企业必须先到有关退税分局领取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再按照实际进出口数据正式填写,盖企业公章后,带前述a-d四份单证一起交由退税分局办理。
以上单证必须是正本。应注意的是:在办理来料加工登记之前,货物必须先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由海关在登记手册上登记出口数量并盖有验讫章。
⑵来料加工核销(退税局的核销)
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在规定期限内,即必须在海关手册到期三个月之内向退税分局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单证要求为(以下均为复印件): a、进出口报关单
b、外经贸委加工贸易批准证 c、来料加工合同 d、海关来料加工手册 e、外销发票 f、结汇水单
g、海关手册结案单或保证金台帐联系单(结案联) h、《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单第二、第三联(正本) 如果出口企业办理逾期核销手续或来料加工进口料件转内销手续,除携带上述单证外,还须携带《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第一联(正本)。
六、来料加工海关核销手续
按照我国《海关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第 6条:加工装配合同必须在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的一个月内,凭当地税务部门在海关“登记手册”内签章的核销表,连同有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核销时应递交下列单证:
(1)“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2)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3)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同核销申请(结案表)。
(4)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5)海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关于加工贸易相关单证及操作流程的介绍
一、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备案
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企业备案手续。办理企业备案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单证
1、加工企业(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加工企业的《对外加工企业登记表》复印件;(4)海关签发的《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通知书》复印件;(5)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6)《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
2、经营单位
(1)国家主管部门准予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海关签发的《报关注册证明书》复印件;(4)《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
3、外商投资企业
(1)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海关签发的《自理报关企业报关注册证明书》复印件;(4)《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5)企业合同、章程复印件各一份;(6)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表》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二)作业流程
企业提交备案资料--海关验核--建立企业档案。
企业备案后,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向加工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外经贸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7天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主管海关。
二、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
企业办理合同备案海关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单证1.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一式两份2.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3.本《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一份;4.《合同执行情况表》;5.《登记手册》;6.《合同预录入呈报表》一份;7.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料件单耗情况;8.外贸、工贸公司进料加工还需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9.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二)作业流程
合同预录入—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企业到指定银行办理台帐登记手续—海关登记《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核发《登记手册》。
三、异地加工
企业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海关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单证
1、向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办理异地加工贸易申请,应提交如下单证:(1)经营单位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2)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以下简称《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4)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一式两份。(5)双方企业签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一份;(6)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2、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异地加工合同备案手续,应提交如下单证:(1)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加封的内有《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进出口合同》的关封;(2)双方签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一式两份;(3)合同预录入呈批表一份;(4)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二)作业流程
向经营单位主管海关申办异地加工—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审核并制作关封交经营单位--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异地加工合同备案—海关审核并按规定备案合同、核发《登记手册》。
四、合同变更
企业办理合同变更海关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单证:1.变更合同一式两份;2.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3.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4.《变更预录入呈报表》;5.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二)作业流程
企业报原加工贸易审批机关批准——企业向海关申请--海关审核—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企业到指定银行办理台帐变更手续——登记《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核发已变更《登记手册》。
五、加工贸易分册
企业申办加工贸易分册及分册变更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单证1.《加工贸易分册申请表》;2.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总册);3.《登记手册》(分册);4.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二)分册变更
1、分册进口及出口商品的序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不得变更;2.总册发生变更,涉及下列情况的,分册内容应做相应变更:(1)删除总册某一异地口岸;(2)删除总册进口或出口商品项;(3)减少总册某一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数量。
(三)作业流程
企业向海关申请--海关审核—核发分册。
六、发外加工
企业办理发外加工手续应提交的单证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企业申请外发加工,应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某个加工工序,企业无生产条件,确需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且产权不转移的;2.委托企业须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外发加工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受委托的加工企业情况、损耗情况及加工后返还日期等;3.委托企业与加工企业须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4.外发加工料件必须从委托企业发出,加工完毕后,产品、余料、边角料等必须全部返回委托企业。
(二)应提交单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货物委托加工申请表》(以下简称《委托加工申请表》)一式三份;2.委托加工合同二份;3.委托企业及承接加工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登记手册》;5.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三)外发加工成品必须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回委托企业。合同核销时,委托企业须向海关提交《委托加工申请表》和有关送货单。
七、深加工结转
(一)向转出地海关备案开展深加工结转,应提交单证:
1出口方的《登记手册》(复印件),复印内容应包括手册封面、加工合同备案情况表;2《申请表》(一式四联);
(二)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开展深加工结转,应提交单证:
1《申请表》(第二、三、四联);2结转双方企业的《登记手册》(复印件),复印内容应包括手册封面、加工合同备案情况表;
(三)作业流程企业向转出地海关备案—企业向转入地海关申报—经转入地海关批准后,转入、转出企业在结转计划有效期内送货完毕—转入、转出企业各自向其主管海关如实办理报关手续。
八、合同余料结转
应提交单证:
(一)转入、转出企业的《登记手册》;
(二)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手写单);
(三)申请企业的书面报告;
(四)余料结转申请表。
九、保税货物内销
(一)应提交单证
1、《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报关单(手写单);
3、申请企业的书面报告;
4、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
5、按规定需交验的各种许可证件;
(二)作业流程
企业向海关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申请--海关审核并制作关封交企业—企业到通关现场办理征税手续。
十、加工贸易料件退运或退换的处理
(一)受理范围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在进境结关后因发错货、料件质量及规格型号不符,需退运或退换的;2.合同中止或变更,有关原材料需退运出境的;3.合同执行完毕,办理核销手续时,剩余料件需退运出境的;4.退运的类别:来料料件复出0265、来料料件退换0300、来料边角料复出0865、进料料件复出0664、进料料件退换0700、进料边角料复出0864。对直接退运货物,按直接退运货物的管理办法办理。
(二)应提交单证
1、书面申请报告(说明退换或退运的原因、复进口的时间,由合同双方签章);2.《登记手册》;3.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以及手写出口报关单(原材料退运才提供);4.《加工贸易料件退运申请表》一式两份;5.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单证(如外商要求退运的有关文件,质量检验证明等)。
(三)作业流程
企业向海关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申请--海关审核并制作关封交企业—企业到通关现场办理手续。
十一、因自然灾害造成保税货物受损的处理
(一)因自然灾害造成保税货物受损,企业应在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
(二)企业办理因自然灾害而受损保税货物征、免税手续,应提交单证:1.《登记手册》;2.进口和出口报关单;3.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加注认可意见的申请企业的书面报告;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鉴定证明(限火灾受损的情况);5.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灾后残次品检验证明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6.海关认可的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手册续本
(一)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栏目填满后仍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向主管海关申请核发手册续本。
(二)应提交单证
1、书面申请报告;
2、原《登记手册》。
(三)作业流程
企业申请--海关审核—核发续本。
十三、合同核销结案
(一)企业应在《登记手册》到期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的一个月内向海关办理合同核销结案手续。
(二)应提交单证
1、《登记手册》(含续册及分册);2.《对外加工装配合同核销申请表》或《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以下简称《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4.《合同核销预录入呈报表》;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1)内销补税报关单及税单;(2)申请放弃进口保税货物提交书面申请报告;(3)涉及料件补税提供《内销批准证》及必要的许可证件;(4)边角料、残次品等内销补税申请报告;(5)其它单证;
(三)作业流程企业提出核销申请—海关审核—海关开具《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到中行核销台帐—海关登记《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登记单》—海关签发《核销申请(结案)表》。
十四、遗失《登记手册》
企业遗失《登记手册》应及时报主管海关,同时提交如下单证:
(一)申请企业的书面报告(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三)刊登遗失手册声明的县级以上机关报;
(四)进出口货物清表一式两联(表内应注明“内容属实,如有不实,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企业无法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须提交原进出口口岸海关的查单情况证明);
(六)原缴纳海关监管手续费票据;如该《登记手册》仍有进口料件未加工或加工成品未出口的,经海关审核同意,可办理余料结转、退运或成品出口等手续。
十五、放弃《登记手册》
合同在有效期内无货物进出口,企业放弃执行《登记手册》的,应提交以下单证:
(一)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加注认可意见的申请企业的书面报告;
(二)企业声明没有使用该《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的书面保证(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三)《登记手册》;
十六、下厂核查
(一)海关下厂核查时,企业必须准备以下单证:
1、财会帐:自营出口销售帐(来料加工无此帐);固定资产帐;应收、应付帐;委托加工帐;库存出口产品帐;内销帐;银行存款帐;成本帐;现金日记帐等各类帐册以及有关记帐凭证;审计报告等。
2、仓库帐:原材料进出仓帐;成品进出仓帐;进出仓单;送货单;仓库盘点记录表;成品装箱单等。
3、车间领料单、备料单;生产记录单;料件组合、配方表等生产资料。
4、所有在执行的《登记手册》原件或复印件。
5、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二)海关下厂核查时,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报关人员、仓管人员等有关人员必须到场,配合海关开展工作。
(三)企业应签收下厂关员送达的《外勤工作通知书》,并按要求据实反馈有关情况。
来料加工创业项目10:首特宏发机制木炭机 篇九
首特宏发机制木炭机(北京)生物质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首钢特钢公司大院内,是一个以特殊钢材生产经营为主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是国家重点特殊钢生产基地,为国家一级企业,通过GB/T19001-2000 ISO9001:2000质量认证。首特宏发机制木炭机生产技术更是简单易学,操作者只需略懂机械、电工者,经过1-2天培训后,均可上岗操作,加上总部提供的加盟政策扶植,更是你成功创业的保障。
首特宏发机制木炭机公司研制的生物质颗粒机、木炭机远销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韩国、朝鲜、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南斯拉夫等国家,深受海内外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制棒速度快,挤压密度大,经各类专家反复论证、试验,现联合推出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产权的新一代机制木炭成套设备。首特宏发机制木炭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投资者来首钢特钢实地考察指导,我们将竭诚为实现每一个客户的致富理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