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美丽的小编帮大家分享的招生方案策划最新5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方案 篇一
普通高中招生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分析初中应届毕业生源状况,以及民办学校等跨区域招生、户籍地生源回流等因素,确定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__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5倍比例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须按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请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上年度实际招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可跨阜城三区招生;其它各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和监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现在校就读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仍按照《关于印发20__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阜教基〔20__〕9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公章,报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要求,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
普通高中录取
招生对象
20__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__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异地就读的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录取批次。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
志愿填报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各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反复模拟演练,让学生熟练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
录取原则及办法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本市户籍的学生在市外参加中考要求回原籍录取的,可持考生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分数证明及中考总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数折算,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志愿信息,进行录取。省内回籍生需要达到中考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折算。
普高指标到校生政策
强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20__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指标到校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分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对20__年因办学行为、招生入学等违规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分配指标。
普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及界首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协调三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含体育与健康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补录计划
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
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这点要注意
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中考政策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中国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__〕61号)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__〕11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对于违规发布虚假信息的学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学校的,取消其示范称号;
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地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地严肃查处追责。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基教科)、2197288(考试管理中心)。投诉电话:(驻局纪检组)。
普高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特长生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
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考生自愿
坚持择优录取
特长生资格条件
特长生是指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技类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集中测试认为确有发展潜力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特长生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四个类别,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发展的需要确定特长招生类别,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
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含特长生类别、数量、招生条件、招生程序以及各类别考生的测试内容、测试办法等细则),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招生。学校于20__年6月15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学生报名
6月25日,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仅限报一所高中学校。
专业考核
各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9日上午9点,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结果上报
7月6日前,各学校将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特长生录取
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高中招生录取。
有关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普高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工作办法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特长生招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统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指标到校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该批次共设置 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等志愿。
志愿填报
1
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和指标到校生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及位次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中考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自主上网填报。原则上每批次至少填报2个不同高中学校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2
考生本人应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自主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凭《预填表》所填的高中志愿内容,既可在家、家长办公室、网吧使用计算机自主上网填报,也可到县市区指定确认点上网填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登录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座位号后六位,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再次登录必须输入密码。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考生无论在哪里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均须在县市区指定确认点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若与预填表不一致,可到县市区招办按预填表所填志愿予以更正。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变更。考生志愿确认表和预填表由确认点负责收齐统一整理装袋密封后交县市区保存备查。
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组织采用摇号派位划片分配方式录取。两地考生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太和、界首教育局要设立志愿填报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设置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3
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__年7月9日9:00至15日17:00。6月24日前,各县市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将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4
有关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中有“D”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中超过1个“D”的不能填报市示范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一
普通高中
采取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录取原则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
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投档方式
首先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只要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学校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对于A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先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统招投档条件,若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不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再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仍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检索该生的B志愿,依此类推。
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于学校没有指标到校生计划,录取时只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检索统招投档条件,不再检索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
招生录取流程
1、预投档。
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对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指标到校生计划完不成,剩余指标转为统招计划 ,再次进行预投档。预投档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指标到校生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才进行正式投档。
2、录取流程。
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以此类推,若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3、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招生方案策划 篇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要求,发挥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势,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地做好20xx年招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定。
二、招生原则
(一)落实“服务南开铸造精品”的办园思想,继续面向南开大学校内招生。
(二)招收南开大学正式职工子女(二代),3—6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形式
因报名对象均为南开大学职工子女,新生家长直接在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入园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新生面试合格后准予入园。
四、具体要求
(一)招生对象为:小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起家长直接下载并填写入园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双职工需双方单位盖章)。4月15日之前将填好并盖章后的入园申请表交到幼儿园,进行招生计划统计工作。请家长配合按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办理。5月中旬听电话通知来园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幼儿面试时需出具:新生家长工作证(南开大学双职工需要双方工作证)、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幼儿出生证以及已加盖验讫章的`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
(四)坚决依规收费。招生时向家长公示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幼儿园的收费办法,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宣传招生方案 篇三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艺术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逐步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艺术人才选拔培养定位。
高校艺术人才选拔培养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能力素质要求,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及具备丰厚文化底蕴和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
高校设置艺术学科专业要紧密结合我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学校每年要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和毕业生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不足、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相应调整,减少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
自治区教育厅加强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管理,组织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就业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式。
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统一高考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艺术统考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高校艺术校考由相关高校自行组织。
3、明确艺术统考专业范围。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制定我区艺术统考考试科类、科目设置方案和考试说明,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选拔需要。我区艺术统考的科类包括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航空服务类等,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我区艺术统考全覆盖。对个别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采取与区外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
4、严格控制艺术校考范围和规模。
2024年起,在艺术统考基础上,开展艺术校考的高校原则上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院校。上述高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需组织艺术校考的,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制定校考工作方案,加强与区内外艺术统考的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初选。我区高校艺术校考不得在区外设置考点,区外高校艺术校考也不得在我区设置考点。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5、健全艺术考评人员遴选机制。
2022年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加强与区外招生考试机构、艺术院校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区考评人员的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区外校外考评人员人数,到2024年,区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
(1)严格考评人员资格。高校考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考评工作、具有中级职称以上。
(2)实行申报回避制度。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要全程回避,学校不能安排其参加考评工作。
(3)建立“黑名单”制度。考评人员不能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考评人员“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6、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面负责艺术专业能力考试统筹管理和组织工作。高校负责艺术校考的组织实施。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要求,完善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规范管理,确保命题和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x。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的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完善信息化评分系统,加强评分管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考评人员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艺术类招生录取机制。
7、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2024年起,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以下办法:
(1)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择优录取。
(2)使用高校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高校艺术校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进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高校应积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8、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统一高考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为40%。2024年起,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对各艺术类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9、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幼儿园新生招生方案 篇四
南部艺术幼儿园的老师,本着让你们在文化的氛围里,在舞蹈的旋律里,在艺术的享受中过一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假期的目的,决定开设暑期培训班。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设课程:
1、文化班:主要学习计算、拼音、儿歌朗诵、幼儿英语。
2、幼儿舞蹈班:主要学习幼儿舞蹈的基本功、律动、歌表演、舞蹈等。
3、幼儿绘画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学习折纸、剪纸、泥工、绘画,全面提升幼儿创造思维、形象思维、想象力和创造力。
4、幼儿电子琴班:练习指法、音阶、练习曲等,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
二、师资力量:
暑假班由专业教师任教,课程结束时幼儿将给家长进行汇报表演。
三、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的2——6岁幼儿
四、开课时间:
6月26日——7月26日为期一个月,每天学半天。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
五、联系人:
x老师、x老师、x老师
报名电话:
x老师:xxxxxxx
x老师:xxxxxxx
x老师:xxxxxxx
快来吧,小朋友们,这里有知识的乐趣和活动的欢愉!
快来吧,小朋友们,这里有美妙的旋律和优美的舞姿!
招生的方案 篇五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xxxx〕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xxxx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xxx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xx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xxxx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
①《陵南中学2xxxx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陵南中学2xxxx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
③户口簿及复印件;
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
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7:30-9:10语文;9:30-11:30数学;
下午:1:30-3:10英语;3:30-5:30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未尽事宜,请见以下网站:
陵南中学校园网,网址:xxxxxxxxx
陵南教育信息网,网址:xxxxxxxx
中学
2xxxx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