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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病管理制度【优秀5篇】2-10-55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勤劳的编辑为大家找到的慢性病管理制度【优秀5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慢病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以科室为单位,科主任任糖尿病病例管理负责人,由糖尿病专职护师负责糖尿病病例管理工作。

第二条糖尿病病例档案建立

1)糖尿病病例档案的建立,其目的是通过运用信息整合优化及全程督导的管理模式,帮助患者提高治疗达标率,改善病情,最终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故此建立档案需本着患者自愿原则。

2)糖尿病专科医生在对患者进行全面病情评估后,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而后由医生带患者至门诊5号诊室(患教室),交由专科护士为患者建立随访档案、并对患者提供进一步健康教育和指导。

3)建立档案时护士应仔细询问病情并逐项填写门诊随访病例各个随访项目。书写时应当真实、客观、准确。

第三条糖尿病病例档案管理

1)档案材料应依次编号,顺序放置,妥善保管。书写时字迹工整、清晰。

2)档案材料应专柜放置,上锁保管。除医务人员外,原则上不予以外借或查阅。如需借阅者,应保持档案整洁,不可随意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3)门诊糖尿病档案全面记录病患在门诊检查的所有血糖,血压,血脂,体重等疾病变化信息,并由专职护士定期为病患更新疾病检查数据信息。

4)档案登记本内红色“○”标记表示:初次诊断糖尿病的患者。

第四条糖尿病病例干预

1)建立档案后,糖尿病患者每次到门诊就诊时,首先由专职护师通过分析其一阶段的血糖,血压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饮食,运动等相关健康教育;再由门诊医师进一步给出诊疗处方。

2)电话随访咨询专职护师有计划的根据所管理的糖尿病患者的病情需要,定期主动电话随访患者,关心患者最近的身体状况,给出专业的建议,并对长时间未就诊的患者给予提醒。

3)开通糖尿病健康知识电话咨询热线,及时为糖尿病患者答疑解惑。

第五条本着平等、关爱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以保证病例的长期跟踪和持续性管理。

慢性病管理制度 篇二

1、医院的慢性病报告管理组织由防保科、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慢性病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医院内的慢性病管理工作,防保科负责日常工作。

2、防保科根据慢性病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实行工作检查过问制度。按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慢性病报告管理工作。

3、慢性病报告内容包括: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猝死、各种类型的冠心病死亡;脑卒中发作,包括致死性脑卒中和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小卒中)及慢性脑动脉硬化;糖尿病,确诊为新发糖尿病病例;肿瘤,确诊为新发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4、慢性病报告程序:医生发现市区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和新发糖尿病病例、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以及中心城市外医疗机构确诊的上述疾病在复诊时,均应填报相应原报告卡。报告卡必须在出院前上报防保科。

5、有关科室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和检验登记的质控管理。

6、临床科室对来我院住院治疗或东山街道辖区内居民,而因病正常死亡的,必须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并在七日内上防保科。

7、凡未按要求上报的责任人,造成漏报与科室质量分及个人奖金挂钩。

8、本制度适用于各临床科室及门诊部。

慢性病管理制度 篇三

慢性病和死亡病人的监测是公共卫生管理的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对主要慢性病、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根据《浙江省卫生监测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和《浙江省20xx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科室公共卫生管理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死亡病人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糖尿病、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①急性心肌梗死②心性猝死③其他类型的冠心病)、脑卒中发作(①蛛网膜下腔出血②脑出血③脑血栓形成④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肿瘤(新发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死亡病例(包括住院和门急诊的死亡病例)。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四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在24小时内向防保科报告,防保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凡在本院死亡的病例,包括门急诊、住院死亡的病例,经管医生要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中二联交给家属,一联交给防保科,防保科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合格后作好登记,及时网络直报,次月5日前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市疾控中心。

五。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六。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院感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奖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奖。

慢病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严格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医师做好各种诊疗工作,维持诊疗秩序。

二、协助医师进行快速指末血糖测量并做好废弃物处理工作。

三、每日对血糖仪进行质控检测,保证仪器清洁﹑完好,处于备用状态并登记在册。

四、为糖尿病患者提供义务健康咨询,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胰岛素笔或血糖仪等工具。

五、为新诊断的糖尿病患者建立档案,了解病人心理、病情和饮食情况,真实、客观地完成档案各项内容,并给予患者正确的饮食运动健康指导。

六、做好糖尿病门诊病例档案管理,定期查阅患者的血糖变化情况,主动电话回访并登记在册。

七、协助门诊医师联系床位,全面指导及妥善安排患者收入院。

八、积极参加门诊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九、积极参加科室统一安排的各项糖尿病患者教育活动。

十、按科室要求配合完成各项临床药物数据收集,统计或者等工作。

慢性病管理制度 篇五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童世杰

副组长:张国安胡磊

组员:陆勇毅乐明伟史旭东虞锋华郑康军周科位张金伦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xx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如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一例罚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扣除年底奖金。

此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由慢性病管理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