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这里是可爱的小编给大家收集的购书申请优秀9篇,欢迎参考阅读。
购书申请 篇一
为了使儿童渡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按照上级妇联要求,涉县妇联积极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庆祝活动。
2、开展救助活动。在“六一”节前,县妇联通过各乡镇妇联,对全县各村面临孤、残、贫、病境遇的特困儿童、进行了详细摸底,及时为150多名特困儿童建立了救助申请档案。在“六一”节期间,县妇联多方筹措资金,对全县的10名特困儿童、10名特困孤儿进行了救助;好心人士救助孤儿5名,每人分别是200元,共计5000元。
3、召开庆“六一”总结表彰大会。会上对一年来的儿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着重就家庭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同时,在全县少年儿童中发起“心系灾区小伙伴,爱心奉献我行动”活动倡议:倡议全县少年儿童开展爱心传递行动、开展爱心捐赠行动、开展爱心共勉行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激发广大少年儿童互助、友爱、奉献、进步的热情。
购书申请 篇二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看这份申请书。
根据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以及与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们、上一届部门师姐们的认真讨论,我们决定向学校递交这份申请书向学校申请购买小型音响一台以供外语系走秀队平时训练之用。
对于走秀队而言,音响是训练的必备之物。我们经过上一学年在女生部走秀队为各种大大小小节目进行的频繁排练,深知部门缺少一台音响的不便之处。有一段时间,由于无音响可借,我们甚至用手机播放音乐,一群人靠一部手机的微弱音量来排练节目,十分牵强与不便。新学年开始了,部门已经完成了五年制的走秀队纳新工作,大一的师弟师妹也即将为部门注入新鲜血液,眼看培新工作即将开展,对音响的需求也成了燃眉之急。如果没有学校给予音响设备方面的支持,我们很难维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为认真学习贯彻xxxx提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本着用最有限的价钱实现最高性价比的购物原则,我们事先已向购进了音响的其他系部进行过交流,亦仔细询问过一些商家,对所需物品的价格区间和其他相关信息作了详细了解。在此作为前提下,我们经过慎重商议,决定向学校提出***元作为购买经费的申请。如学校给予批准,我们将会认真审慎完成采购工作,并在今后妥善使用、维护和存放好该设备。
购书申请 篇三
你好,我叫***,目前在任职****实习导购。一个月的试用期转眼就过去了,在这短短的一个月中,我慢慢的适应了新的工作,融入到了****这个大家庭。让我感受到了公司宽松 融洽的工作氛围。这虽然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但我还是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与之前的工作相比,虽然都是销售,但是因为销售的商品和面对的客户不同。所以在这里的工作,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的向领导和同事学习。从服装的面料 款式 价格,每一个细节都不可忽视。一开始,向顾客推荐服装时总是扭扭捏捏,不能准确的给顾客介绍所需要的商品。经过几天的努力,很快对公司的服装有了初步的了解,对顾客的需求也有了大概的定位。在剩下几个星期的实践中,我学到更多的是诚信经营和换位思考,作为导购要认真的和顾客交[文秘站:]流,从顾客的角度看待商品。
一个月的时间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很多,接触了更加丰富的事物。现在的工作慢慢地变得顺其自然了,但是感觉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司商品的了解还不够透彻,有时想法和现实有点不协调。
2.虽然在全力以赴的工作,感觉还是离目标任务很远3.个人管理店铺时,还是有点力不从心,面对顾客有些手忙脚乱。我认为作为一名服装店导购,我们不仅是要将服装展示给顾客,而且还要向顾客推荐服装推荐的同时要注意这几项1.对公司的商品要有信心,这也是公司所强调的,只有这样才能增加顾客对我们的信赖 2.在顾客挑选衣服时,要根据顾客的实际条件推荐适合的,这样才能增加回头率。 3.每款服装都有不同的特点 以及适合的人群,在对顾客推荐时一定要 详细 透彻 的说明。
4.向顾客推荐服装时,要细心的观察顾客的举动和反应,投其所好。
5.认真听取顾客的意见,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与*****接触短短的一个月,我感觉嘻嘻哈哈的未来是一片辉煌,她所面向的消费群体是越来越多时尚的年轻人。所以我决定 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嘻嘻哈哈坚持做下去。现在的我是个有家庭的人了,作为一名母亲,我更能理解我所肩负的责任,不只是对家庭 对孩子要负责,更要对自己的公司 工作负责。未来这两年的工作计划是 继续跟***这个团队,努力工作。
我深深的体会到有一个和谐 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个积极 向上的公司和领导 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嘻嘻哈哈****能给我这样一个发展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试用期即将结束之际,我特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转为正式员工。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准,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以回报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
购书申请范文 篇四
一、策划书名称
尽可能具体的写出策划名称,如“×年×月×日信息系×计划策划书”,置于页面中央。
二、计划背景:
这部分内容应根据策划书的特点在以下项目中选取内容重点阐述,具体项目有:基本情况简介、主要执行对象、近期状况、组织部门、计划开展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关目的动机。其次应说明问题的环境特征,主要考虑环境的内在优势、弱点、机会及威胁等因素,对其作好全面的分析(SWOT分析),将内容重点放在环境分析的各项因素上,对过去现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通过对情况的预测制定计划。如环境不明,则应该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分析加以补充。
三、计划目的及意义:
计划的目的、意义应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目的要点表述清楚;在陈述目的要点时,该计划的核心构成或策划的独到之处及由此产生的意义都应该明确写出。
四、计划名称:
根据计划的具体内容影响及意义拟定能够全面概括计划的名称。
五、计划目标:
此部分需明示要实现的目标及重点(目标选择需要满足重要性、可行性、时效性)。
六、计划开展:
作为策划的正文部分,表现方式要简洁明了,使人容易理解。在此部分中,不仅仅局限于用文字表述,也可适当加入统计图表等;对策划的各工作项目,应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绘制实施时间表有助于方案核查。另外,人员的组织配置、计划对象、相应权责及时间地点也应在这部分加以说明,执行的应变程序也应该在这部分加以考虑。
七、经费预算:
计划的各项费用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周密的计算后,用清晰明了的形式列出。
八、计划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内外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的会给方案的执行带来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当环境变化时是否有应变措施,损失的概率是多少,造成的损失多大等也应在策划中加以说明。
九、计划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注明组织者、参与者姓名、单位(如果是小组策划应注明小组名称、负责人)。信息系计划策划书基本模式
为指导同学们写出专业化、规范化的策划书,有效开展各项计划,现提供基本策划书模式如下:
1、策划书须制作一张封面,装订时从纸张长边装订;2、系级以上的策划须按如上格式交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
设计方案(一)
一、销售原则
根据《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必须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在销售中要加强政府的组织引导,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必须遵循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则,在分配中既体现国家的政策,又兼顾我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房源公开、购房对象公开、房价公开、分配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二、销售房源
四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房源为区保障性住房(配建经济适用住房A4、A5幢),共264套,其中69.44m2有132套、59.12m2有132套。
三、销售程序
(一)申请
1、根据我区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扩大”的原则,确定申请购买四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并在我区生活居住满2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3)申请家庭年总收入低于6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四新经济适用住房:
(1)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区城镇户籍的;
(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3)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已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以及参加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的。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满35周岁(离异满2年以上或丧偶除外)。
3、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提出申请,领取《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核定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证明,原属外地市户籍的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房产状况和房改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的需提供单位住房情况的证明);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初审、公示
申请人所在乡镇、民政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乡镇收集汇总后统一将初审意见、入户调查表、申请材料报区建设局。人户分离的家庭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张榜公示。
(三)公示和批准
区建设局在收齐申请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将申请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纸质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在《湄洲日报》和市建设信息网站上公示,期限为15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建设局给予确认购房资格,核发《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经公示有异议的,在收到异议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四)公开选房
1、持有《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请人,可凭《准购证》和居民身份证,通过公开抽签方式抽取购买四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号”。凡未获得四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号”的申请人,可凭《准购证》参加申购下一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抽签。
2、申请人按抽取的“购房号”的先后顺序,再次抽签确定购买四新经济适用住房的“选房号”。
3、“购房号”和“选房号”的抽签仪式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邀请区人大、政协、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国土、规划、房管中心、乡镇政府、公证处、购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
(五)签订合同
申请人凭抽取确认的“选房号”签订《购房意向书》。若申请人在选定四新经济适用住房之前,因房源不适合而放弃选房的,取消本批次的选房资格,参加下一批次的申购抽签。
申请人凭《购房意向书》,5个工作日内到区建设局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申请人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六)入住要求
1、申请购房户按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待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购房户付清购房款后,由区建设局发给入住通知书。申请购房户凭入住通知书,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2、申请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3、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
四、销售价格
1、四新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含层次差、朝向差),由区物价局会同区建设局,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初步意见,提交区政府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四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按照政府核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
五、监督管理
1、区建设局负责四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核、确认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后违规入住行为的查处,并受理群众投诉;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区财政、物价等部门负责对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核定销售价格行为的查处;区发改、国土等部门负责对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土地用途行为的查处;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四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
2、申请家庭应如实提供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取消购房资格,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乡镇政府要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购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乡镇对申购对象的审核把关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有关单位和单位工作人员在申请家庭资格审查中出具虚假证明、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为确保四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的公正性,区监察局和区建设局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设计方案(二)
一、活动背景
2月14日情人节就要到了,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既浪漫又温馨的节目,是每一家酒店都在努力的工作,多年来,也一直是送玫瑰、送巧克力布置一下场地来向消费者传送这个节目的讯息。
根据我们山庄自身的经营特色,根据常消费熟客的消费习惯。今年,我们制定出以下情人节推广计划,供总办审阅。
二、活动主题
东莞山庄****情人节粉红之旅
玫瑰、粉红、物语
三、活动时间
2月14日
四、活动地点
主要地点:丽骏会大厅
次要地点:客房
桑拿房
五、活动方法
1、通过浪漫的场景布置,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温馨,旖旎的爱的殿堂;
2、设立“情人留言板”,供情侣在上面写上爱的挚言。
3、通过彩色荧光棒挂在身上的方式,区分单身和有情人之间的身份,单身客人可参加大厅举办的“情侣对对碰”活动(另附活动方案)
4、客房、桑拿房设立“粉红情侣套房”,巧妙布置,并赠送玖瑰花、巧克力、香槟酒及双份早餐。
5、洒吧推出情侣鸡尾洒内容。
六、氛围营造:
夜总会:1、大门口用松枝、鲜花、粉红色雪纱扎成心形拱门。
2、进大门横梁上注明活动主题。
3、二楼玻璃墙处设立4 ×2米“情侣留言板”。
4、大厅内用粉红色雪纱,玫瑰花,粉红色汽球点缀。
客房、桑拿房:用粉红色雪纱,玫瑰花,粉红色汽球点缀。
七、广告方法:
4、 广告文字:
A、 拥有你,我此生有幸。
珍惜你,我毕生力行。(广告词)
购书申请 篇五
本文对商品房买卖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分析研究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到的主要合同关系进行阐述,以期达到规范商品房买卖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订购书商品房预售按揭法律责任
[目录]
一、商品房买卖的基本理论问题
二、商品房预售的法律问题
三、商品房买卖按揭法律问题
四、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问题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房地产的立法不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也不健全,导致商品房买卖纠纷成为社会投诉热点和关注焦点。本文在这一背景下解读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就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到的部分法律问题谈谈笔者的浅见。
一、商品房买卖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商品房的概念
广义的商品房指所有作为商品上市交易的房屋,包括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私有房屋、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等。
狭义的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用于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所有权的房屋。除非特别说明,本文所称商品房是就狭义的概念而言。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最主要类型。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较复杂的形态。
在我国,由于土地为国家所有,因此商品房所附着的土地权利并非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层住宅和住宅小区的出现,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仅限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还包括了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2.标的物财产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标志。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主要为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可见我国立法对物权变动采登记或交付要件主义。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言,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的转移也应以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为标志。
3.行政干预色彩相对浓厚。
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较大,对国计民生影响甚巨,故各国法律对不动产买卖合同均有特别规制。在我国,由于土地为国家所有,加之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严格监控,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行政干预尤为明显,如对商品房预售合同采强制登记制度等。
(三)关于商品房买卖中订购书的法律问题
1.商品房订购书的概念
商品房订购书也称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定金条款、买卖特定商品房及在满足约定条件时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合意等。
2.订购书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负有将来缔结契约义务的契约,或谓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预先约定将来订立具有特定内容之契约的契约。其将来应订立之契约则称为本契约或本约。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是约定双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洽谈购房合同,这种意思表示是明确的,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商品房认购书本身就是一种合同。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订购书为预约,则双方在订购书中约定将要签署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为本约。
3.商品房订购书与购房合同
(1)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的关系
商品房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是一种行为义务,并不依赖于将来可能洽谈的购房合同的效力。将来双方不洽谈购房合同,也不会导致商品房认购书的无效,不影响双方应当履行的善意洽谈义务的存在,所以它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而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2)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性质
在商品房认购书具备购房合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如果开发商收受了购房款的,应当把商品房认购书认定为购房协议。这种观点得到了司法解释的支持。商品房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观点表明,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订立书面购房合同,但书面购房合同并非买卖关系的生效条件。如果具备了主要内容,并且买房人收受了购房款,就应当将商品房认购书视为购房合同。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因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多达十三项,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几乎没有一份商品房认购书能够符合条件,这样做显然不利于保护认购书守约方的利益;其次,由该条解释可以推论出,认购书被认定为本约,除合同条款齐备外,还应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一般讲,只要合同条款齐备、明确,不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无论合同名称如何,都应认定其为本约,无须附加实际履行内容。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12条规定合同一般条款有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等,由此观之,在双方就当事人、标的、数量三者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不得依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径行确定。一般来说,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应较动产买卖合同为严格,价款条款的确定或可确定性应为必要。《法国民法典》第1108条规定,合同只有在其具有确定的标的物时,方为有效。第1591、1592条规定,如当事人未确定买卖的价金或指定第三人确定价金,则合同不成立。依解释,所谓标的物必须是具有特定品质和可确定数量的财产,其价格也应是可确定的,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合同成立。从订购书的内容来看,其通常具备了当事人、标的物、数量、价款这几项条件,应有不容置疑的确定性,应为合法成立的合同。只要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确定方法,并可以据此确定面积等事项,或者能够确定房屋总价款,那么就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的必要条件,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订购书的法律性质应为已合法成立的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的法律问题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概念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就转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商品房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商品房价金等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预售是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交易的主要形式。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
商品房预售合同虽名为预售,但不是买卖预约,而是本约,是买卖合同,只是房屋交付期在约定的将来的某一时间。买卖双方关于房屋面积、价金、付款方式、交房期限、违约责任等问题均明确约定,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即可直接依约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达到双方交易目的。
2.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
第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在签约时尚不存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现成的物,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正在建造的、在未来约定的时期内竣工的商品房。
第二,商品房预售人在未来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而商品房预购人则预付商品房价金。
第三,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的法律性质及效力
1.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的法律性质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一种,性质属于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是德国中世纪民法创立的制度。一般的不动产登记登记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如所有权、抵押权等,而预告登记登记的权利是请求权,该请求权的内容是在将来请求发生物权变动。一经预告登记,预购人的请求权便取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预告登记使合同债权具有物权性质,是一种典型的债权物权化。
2.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效力
第一,优先购买权。通过预先登记,预购人取得了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特定的商品房的权利。从而将物权的公示手段用于对债权的保护,使该项请求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二,期待权。通过预售登记,将使预购人取得对未来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期待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我国法律通过预售合同登记对开发商预售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维护预购人的利益。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
1.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概念
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
2.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
我国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转让和权利义务转让。预购人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所作的转让是债权转让,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预购人只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所作的转让,则是权利义务转让,事先应征得预售人同意。预购人没有履行预售合同的任何义务时,预购人无权转让该预售合同,即预售合同中不存在债务转让。因为债务转让必须征得预售人的同意,预售人不可能同意预购人单纯的牟利转让;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预售人对预售合同享有请求解除权,并要求预购人承担缔约上的过失责任,预购人不能通过转让预售合同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严禁倒卖合同、买空卖空的行为,更不允许利用预售合同进行变相的期货交易。
三、商品房买卖按揭法律问题
(一)商品房买卖按揭的涵义
按揭一词来源于英文mortgage,在英国的法律体系中,mortgage一词是由mort和gage组成,Mort源于拉语mortu.,其基本的含义是“永久,永远”,而gage的含义为“质押,担保”。中国大陆所称的“按揭”据称是从我国香港地区传入大陆的,它是英文"mortgage"广东话的谐音。我国大陆地区所指的按揭,是指购房人将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抵押于银行,银行将一定数额的款项贷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的名义将款项交与房地产商的法律行为。
(二)商品房买卖按揭的法律特征
1.主体包括三方:即购房者、房地产销售商及按揭银行。
2.按揭法律关系的内容有三点,即购房者与房地产销售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与按揭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和购房者与按揭银行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3.按揭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与担保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同一性,这是按揭的最大法律特征。
4.按揭权人实现按揭权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标的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一种是在合同中约定回购条款,由房地产销售商向银行回购标的物,并以回购款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三)按揭中的各方法律关系
从我国现行按揭中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所涉各方主体主要包括银行、开发商、购房人(亦即借款申请人)、保险公司四方。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为:
1.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购房人欲以按揭的形式购买房屋,首先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特定的房屋,并在付款方式中约定以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
2.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或商业)抵押贷款,银行则根据申请人的身份情况、资信状况确定同意借款的年限及成数,双方同时签署借款合同。
3.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关系。购房人在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同时,要将所购房屋在取得产权证后抵押给银行,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设立抵押,如购房人在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借款时,银行可以实现抵押权,将购房人抵押之房屋折价、变卖或申请法院拍卖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4.开发商与银行、购房人之间的担保关系。在按揭过程中,银行往往会要求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的担保,即在购房人所购房屋办理完抵押登记之前,由开发商为购房人所欠银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购房人若不还款,开发商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5.购房人、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关系。购房人在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时,必须就抵押物(所购房屋)在借款期间投保财产险,并指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6.开发商与银行的回购关系。从法律角度看,按揭过程中的回购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在购房人所购房屋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开发商履行回购义务的,其实质是由开发商解除与购房人的买卖合同,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回购行为;另一种是在购房人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后,开发商按条款约定回购购房人的房屋,双方又产生一次房产的过户行为,此时才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回购。
上述各法律关系看似独立,实际他们之间联系紧密,共同构成了按揭的各方法律关系体系。按揭中的贷款关系和买卖关系应当作为一个整体,不能抛开一种法律关系来谈另一种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基于保证、抵押法律关系的保证和抵押合同都是借贷合同的从合同,保险关系和回购关系是对借贷关系保障的补充。
(四)房屋按揭的若干实务问题
1.按揭中房屋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之间的关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借款合同之间不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购房人选择按揭付款方式后,必须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按揭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并应购房人的委托直接将贷款划给开发商。由于按揭银行是与开发商存在约定的特定银行,购房人不能与其它银行做按揭,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和按揭银行之间存在一对一的销售和融资合作关系,相互依存。因此说,借款合同在发生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其次,当商品房借款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并没有使借款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出现,商品房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具有从属性。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当出卖人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时便完成其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履行完毕而消灭,但按揭借款合同并未消灭,所以,商品房借款合同在消灭上与买卖合同不具有从属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结论,商品房借款合同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从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借款合同之间具有紧密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
2.按揭借款合同与房屋抵押合同之间的关系
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的关系属于担保法规定的主从合同关系,抵押合同属于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抵押合同也随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因借款合同解除导致抵押合同解除的,依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不免除物上担保责任。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屋抵押权的成立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由于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可能签订在期房阶段,也可能签订在现房阶段,购房人作为抵押人在抵押时可能尚未占有房屋,或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因此,按揭贷款中的抵押登记性质上属于抵押预告登记,也叫“预登记”,待购房人产权证办妥后,再进行房屋他项权登记。购房人在抵押房屋的同时,还要将商品房销售合同正本交付银行,在日后办下房产证后,房产证也交押于银行。买卖合同与房产证是购房人拥有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将这些重要凭证交付银行占有,近似于英美法系中“权利凭证占有式按揭”。
四、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问题
(一)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与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在房地产销售中,广告和销售宣传资料对购房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许多情况下,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承诺的条件较多,而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又借口仅是宣传而已,并不将广告中所宣传的许多条件写在合同中,以广告对其不构成约束力为由推脱责任。建设部公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这就意味着广告中的主要条件就是未来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义务,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合同中未列明其在广告中所告知的条件,开发商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商品房《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购房人是否订立买卖合同,或者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合同内容。哪怕这样的说明和允诺没有写到合同中,对开发商也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此条所指的“相关设施”,应当是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只要开发商在广告中对上述内容作了具体说明或允诺,但实际不能做到或有所改变的,都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虚假售楼广告,曾使不少购房人利益蒙受重大损失。所谓虚假广告实际上是广告主不准备真正兑现,而是以此作为一种商业手段而达到其营利目的所做的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借助虚假广告致使购房者与其签订合同的开发商,实际上是对购房者的利益实施的一种侵权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或退房等。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侵权一方要返还不当得利,并对被侵权方的损失予以赔偿,所以,如果开发商虚假广告是要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已售出的房产,在未办理产权证前,又抵押给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由于现在房地产开发规模较大,所需资金也较大,很少有开发商能够独立支付全部建设资金,有个别开发商为筹集资金,将已售出的房产再次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这种做法可能侵害购房者的利益。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房产售出后,只要将房屋的买卖合同按照有关国家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该项房地产交易即告成立,涉及的房屋也就从开发商手中转移到了购房者手中。如果此时开发商再将房屋进行抵押,无疑是将自身没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抵押处置,这是侵犯购房者所有权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的开发商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三、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大致有:开发商根本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的主体资格,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并未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房屋尚未完工;房屋本身虽已完工,但合同中约定了相关配套设施不能同时交付使用;未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等。逾期交房作为明显而严重的违约行为,开发商需要承担买卖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首先是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在宽展期内,开发商需按日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宽展期开发商仍无法交付,而客户又要求解约、退房的,开发商需要退还客户已交全部房款,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合同约定的是定金罚则,则开发商需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全部款项的利息。
四、开发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须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给买受人,这是开发商最基本的一项义务。开发商可能由于如下原因导致产权证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违规建房;不能提供规定的资料等。商品房《解释》第十八条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未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按照购房人已付购房款总额,以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为标准计算。该条还规定了购房人应当取得房产证的期限,分为三种情况:购房合同约定有期限的,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且为预售的,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合同没有约定且为现售的,为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只要在以上期限内,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下房产证的,购房人即可按前述办法,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购书申请 篇六
关键词:美英;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3)09-0087-04
现今,世界各国均把教育作为谋求发展的重要战略。除了采取支持教育发展的政府财政拨款外,纷纷制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与竞争力,实现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目的。税收优惠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一种政府行为方式,在引导社会各领域的资源流动以及发展国家教育事业进程中具有较强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其中,英美等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规在其法规制定以及实施方面较为完善,特别是在教师税收优惠方面具有许多独到之处,学习和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教育税收优惠先进经验,对于我国教育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美英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税收优惠,是指国家为了扶持某一特定行业的发展或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税收抵免、税收扣除等。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法规定的优惠称之为税收优惠;对于政府来说,税收优惠作为财政支出被称作税式支出。
美英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法规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税法体系,美国和英国在20世纪90年代,结合综合所得税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教师的具体减免税政策和费用扣除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上对从事教育的教师个人以及家庭在不同环节提供多种优惠,从而使教师适用更低的税率或者获得更多的退税。美英两国虽然对综合所得税制有着不同的内容形式规定,比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以综合收入为税基,以家庭为基本纳税单位。实行自由申报的基本税制模式:而英国则是将各种类型的所得置于不同的分类中,各项所得在经过各种扣除之后被汇总成为应税所得进行计征,但两国个人所得税都属于综合所得税制范畴,这为各行业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便利。
为了提高教师的待遇,美英两国制定了庞杂而又极具针对性的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教师应纳税额度,降低应税税率。例如:在美国,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相对于其他专业技术人才一直不高,因此,美国的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那些在K-12学校服务900个小时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在英国,国家对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对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也出台了一整套详尽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英国各大教师工会均为其教师会员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减免税申报指南,明确具体扣减内容。
根据美国与英国国家税务局公布的信息,两国在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两国的税务部门均对诸如教师培训费、各类工会和专业协会费用、教师工作交通费和教师工作制服费等大类进行了规定,但所涉及的细节有所不同。美国对教师培训费的税收减免额进行了上限规定,每年可从应税收入中最高减免2000美元;英国则是对可以申请税收减免的培训项目进行了规定,只有在教师参加为期四周以上且与所教课程有紧密关系,并确定为提高教学质量所必需的培训,其所引起的花费才可申请退税。在工会、专业协会费用方面,英国只允许HMRC认可的专业协会或者学术团体的法定费用以及资料订阅费用。可申请税收减免。在教师工作制服费方面,美国规定只有印有学校标志衣物的购置费用以及学校实验室的保护性装置等才可申请税收扣减:英国在这方面的税收优惠则相对宽松,凡实验室的工作服、防护服以及教师在上课中或校外参加体育活动时需要的运动服装和设备的购买和维护费用均可申请税收减免。在教师工作交通费方面,美英两国的规定基本一致,只要是参加与教学相关的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均可以申请退税。除此之外,教师在多所学校任教所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可以申请退税,但教师日常通勤费用不可申请减免税。
除了上述规定外,两国对各国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均有着特殊的规定。例如美国设定了“班级教学支出”项目,规定只有与教学活动严格相关的经费才可申请减税(如课堂使用的书籍、文具用品、教学设备和其他辅助材料等)。对于健康和教育课程中使用的教学用品,只有当他们认定为竞技体育用品时方可申请税收减免,且最高限额为250美元/年/人。如果申报人的年度教学支出超过250美元或者职位不符合规定,申请人也可申请超过其调整后总收入2%之上的“教学杂项支出”减免额。此外,教师出于慈善目的向学校捐献教学用具和仪器所使用的个人资金,可以申请部分税收返还;教师用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所购置的相关学习书籍可申请此类购书款中的税费返还。更为人性化的是,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在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有专门的优惠政策。如“教师减税法案”规定:对在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每年可以获得高达400美元的减税,美国政府在2003-2008年间提供了5.77亿美元的经费专门用于教师减税。
相比于美国,英国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条目则更为细致。英国国家税务局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规定可以申请税收减免的项目和适用情况,其中又特别对“家庭办公支出费用”、“教学用书购置费用”和“购买教学仪器的费用”等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家庭办公支出费用”项目规定,如果教师需要在家备课、批改作业、撰写学生成绩报告,则教师不能就这些家庭办公费用申请税款减免;即使教师在家里专门开辟场所进行办公,家庭办公场所的总开销也不属于必要工作性支出,不能申请税收扣减。在“教学用书购置费用”方面,只有用于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GCSE)、英国高中课程考试(A-LEVEL)、奖学金课程的教学辅导书可申请退税,其他各类教学辅导书则只能尝试申请退税。同时,在退税时教师必须证实所购书籍为教学必需品且学校无法提供,还需保留所购书籍的付款单据。在“购买教学仪器的费用”方面,教师个人在购买学校没有提供的教学仪器(如电脑、传真机等)时,不可申请税收扣减。但如果教师从事教学研究或者学术研究时需要一些专门的办公设备,则可申请税收扣减。
总之,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美英两国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方式详尽而又有很强的灵活性。这些多样化的税收优惠方式相互配合,避免了政策目标的模糊性和调节对象的单一性,较好地实现了减轻教师纳税负担的既定目标。反观我国的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仅相关政策法规明显不足,在优惠范围、优惠程度、优惠方式上与这些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在充分考虑自身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借鉴美英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惯例,使教师切实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福利,不仅有利于完善教师的待遇保障制度,也有利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
二、美英两国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1.积极借鉴美英个人所得税中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理念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我国采取的是典型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将各种所得分为若干类别,对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分别以不同的税率计税。这种税制模式有利于简化税额的计算。适应源泉课税的要求,但对于特殊行业(如教师)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教师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薪金,较少涉及其他应税所得项目,所以教师很难享受到分类征收、分享扣除的费用扣除优惠。即使教师绝对收入有所增加。但相比于其他领域而言,教师所缴纳税款也会提高,导致教师相对收入并未得到大幅提升。
而美英两国在个人所得税中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模式,通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同来源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模式较好地体现了税收在公平税负和个人收入调节方面的作用。因此,我国可以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借鉴综合所得税模式的理念,将教师所得收入减去可扣除标准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或者对教师等特殊职业提高其免征额,这样则既可以实现提高教师待遇的目的,又可以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2.制定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国,教研用书、设备和辅助材料等方面,教师自掏腰包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中小学设立多所分校,或教师走教,其间的交通费往往需教师自己承担,教师家访活动中所涉及的费用通常也由老师预先支付……诸如此类的这些费用虽有可能会在总收入中给予补偿,但从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教师应纳税收入,所缴税款增加,降低了补偿的效果。
事实上,与针对教育供给者进行税收优惠相比,直接针对受教育者个人进行税收优惠,能够使社会更切实地体会到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在管理上也更有利于避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因此,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税收优惠主要针对的是个人,而我国高等教育税收优惠以流转税为主体,主要针对的是高等教育机构,面向受教育者个人的不多。现行税法对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没有特殊的减免措施,加上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模式,导致教师无法真正享受现有税收制度的优惠措施,国家对教育和教师的重视在税法上没有得到相应的体现。
因此,我国应借鉴美英两国做法。建立符合自身国情的教师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我国教师减免税范围,转变教育税收征收模式,从而有效降低教师的应税收入水平。此外,对我国贫困边远地区而言,教师收入水平低,教师数量难以满足学校教学要求,为吸引和稳定教师,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倾斜力度就更显得重要了。因此对于对偏远地区国家应制定特殊的减免税政策,由政府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此部分教师减税。
3.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而美国则是以家庭作为申报单位,后者相对而言更有利于对居民收入和消费的调节。特别是在教师行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教师,实行家庭申报单位不仅更为合理,也更有助于纳税人合理纳税。我国夫妻双方均为教师的比例相对较高,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结合其总体收入纳税,可以做到相互补偿或者获得更多的税收减免,从而减少家庭的应纳税额,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教师起到吸引作用,使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从教。因此,我国对教师职业应采取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的征税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税率。
参考文献:
[1][2]田利。美国联邦政府高等教育税收优惠法规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0.1.8.
[3]王德高,李剑波。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与经济效应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6,(12):134-137。
[4]田天,迟毓艳。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比较及启示[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4):8-10.
[5]柳芳。结构性减税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D].天津:天津大学,2005.51.
[6]U.S.Congress,Joint Committee onTaxation,Estimates of Federal Tax Expenditure forFiscal Years 2007-2011.http:∥-3-07.pdf.
[7]王法忠。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教育事业发展[J]税务研究,2002,(6):79-80.
购书申请 篇七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认购协议;预约合同;定金;定金罚则
所谓房屋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房者,买房者支付价款的民事行为。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城镇居民住房的社会化、商品化,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起来,但同时房屋买卖矛盾纠纷也日益突出,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成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房屋买卖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而且关系到开发商的品牌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难题,无疑意义重大。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概念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前所签订的合同。认购书一般会对商品房买卖的相关事宜作出初步的确认。如桂民申字第6号案中买方提出卖方擅自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约定的建筑面积更改为套内面积,与约定不符,双方就此存在争议①。
认购书内容中还通常含有买方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没有定金条款,认购书在一定程度上变失去了意义,起不到约束的作用。
(二)认购书的性质
认购书的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在实践中概念也出现了模糊性。笔者搜集,目前学术界大致有如下几种观点:(1)认购书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属于要约,是一种意向书。(2)认购书中设定了定金条款以此来担保正式合同的成立,作为担保合同,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之前,作为从属合同的认购书并不能成立或者生效。(3)认购书是附生效条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认购书属于正式的预售合同,当然在二手房买卖中不存在此问题。(5)认购书的性质是预约不是本约,其属于预约合同,而不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笔者比较认同最后一种观点,即认购书是一种独立的预约合同,认购书的订立是为了在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存在,当然这种预约时附条件的,具体条件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当事人约定。如桂民申字第229号案中就认购书的性质作出了裁定②又如民申字第255号案中,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案涉协议的性质问题③。
二、认购书的效力
(一)认购书的生效条件
从主体上来说,开发商应当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预售许可证。认购书只能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签订收取定金,就是说签订认购书时只能存在事实壁垒而不是法律壁垒。
(二)认购书的效力
综上所述,笔者认识认购书是具有独立性的预约合同。也就是说,卖方在固定时间内保留标的即房屋,不能再转售给其他人,而认购书中约定的基本情况也不能在变更。如果购房人没有遵守约定时间来签订合同,那么有权没收定金。
三、商品房认购定金
在实际商品房买卖中,当事人对于定金的理解差异很大。“定金”是严格的法律上的一个概念,但是在实际中,经常被人写成“订金”、“诚意金”等。这使得在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一)认购书定金性质
认购书定金的性质应为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订立。如一方后悔不签订正式主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如粤高法民一申字第186号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已付款项到底为“定金”还是购房款。
(二)认购定金的辨明
在实际的商品房买卖中,认购书里买方预先交纳的部分款项有很多称呼,如“订金”、“预定金”、“诚意金”等等。如桂民申字第856号案中,双方约定的是诚意金,而并不是定金。所以在案件处理中,违约责任并不相同。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预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认购定金效力
定金罚则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始终是善意地履行了合同洽谈的义务,即使最终没有达成合意,定金罚则也不能适用,除非能确认是一方非善意的拒绝签约。
(四)定金罚则的适用
商品房买卖涉及的数额较大,需双方洽谈达成合意,所以在实际中不可能都顺利地完成,而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原因也千差万别,此时就需要辨明正确适用定金罚则。
同时也可能由于卖方的原因而未能订立正式合同。如买卖标的是二手房则可能由于卖方反悔,不想再出卖房屋等原因。如卖方是开发商,则有可能是开发商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一房二卖等等原因。此时买方则可基于定金罚则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粤高法民一申字第130号④。
最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卖方应将定金退还买方,双方互不负有违约责任。即有可能双方都无违约行为,知识因为没有就有关条款达成合意,也有可能是意志外的其他原因,定金罚则的适用不是以最终正式合同的订立或者生效为标准,而是只要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协商订立买卖合同即可,即使最终没有协商一致,那么也不属于违约行为,也不适用定金罚则原则,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买方。(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 付桂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难题及应对,经济与法,2013.4下总期第421期。
[2] 唐烈英,论贷款银行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诉讼地位,社会科学,2013年第9期。
[3] 周秋荣,浅谈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认定及纠纷的法律问题,科技与法制,2009年第19期。
[4] 陆宝丽,浅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问题,法律杂谈,2013.10(中)。
[5] 沈晖,情势变更原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适用探索,房地产法律,2013.1.5。
[6] 李东光、厉永刚,商品房买卖合同制度之解析,房地产法律。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注解:
① 此案中,法院经查明认为:虽然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载明“买受人认购上述物业暂测建筑面积为64.47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定结果为准),但后来正恒公司向徐文发出了通知书,但该通知书明确载明徐文所购房屋与《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的是同一套房屋,不能证明正恒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② 此案中,再审申请人黄彤在再审申请中就与被申请人向南居公司是否只成立预约关系,是否成立本约关系提出了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黄彤向对方交纳了21770元的购房款,对方开出了收据并且将其列入《关系户认购住房一览表》里的名单中,故二者成立预约关系。但黄彤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对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无法提供被拒证据,故双方不存在本约关系。
③ 此案中,法院经审查认为:曾建华与康泰公司于1998年4月24日签到的《意向性协议书》及曾建华、王子丰与康泰公司于1998年11月16日签订的《商谈纪要》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意向性协议书明确约定了在康泰公司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将通知曾建华签订正式的合同,所以该合同的性质为预约合同时明确的。
购书申请范文 篇八
爱兔导购员转正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xx年10月24日进入xxx集团旗下品牌之一的xx门店,做一名导购员。在进入贵店之前我从未接触过服装之类的事,所以就缺乏服装行业销售技巧,不过我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内我一定会学到更多的销售技巧,掌握更多的销售经验,争取做好销售。
起初我对海澜集团并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爱居兔也是海澜集团的品牌之一,经这次由公司组织去总部培训了之后我才知道我们的海澜集团规模是如此的庞大,公司的实力与地位都是遥遥领先。虽说爱居兔是个新打出来的牌子,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爱居兔的牌子定会打的更加响亮,让更多人熟知。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首先我为我自己能进入爱居兔门店工作而感动骄傲,这份工作我很喜欢,因为它会改变我以后的人生,让生活更加充实,同时也让我的世界充满了更多快乐,而且更大的惊喜就是有这么多家人,我们一起销售,一起学习,还在一起娱乐。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提起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笑。但我相信在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之下,我们的销售业绩定会铸造辉煌,因为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相互团结,所谓团结就是力量,那我们的业绩还会差吗。
要想做一名优秀的导购员就必须拥有一流的口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会与行行的人打交道,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心态,如果我们让他们满足了,在这种交流和介绍产品中久而久之我们的口才和技巧会有很大幅度的提升。正是因为这样,我才选择这个行业,它会不断的锻炼我的口才以及提升能力,引领我走向成功之路。
然而 在服装行业里 我们每一天都在面对面的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我们的一言一行在消费者的眼中都代表着企业的形象,所以 我们应该给自己定位要高,我们自己就是品牌的代言人。不过潜在的顾客在我们的热情和微笑中诞生,同时我们又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 和纽带。我们一方面要把产品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另一方面要把消费者对产品的建议和希望反馈给企业,以便于更好的服务与消费者。
转眼间一个月的试用期到了, 听店长说要给我们转正了,可以成为爱居兔的正式员工了。我就特别期待,希望可以在这个店继续做下去,学习自己渴望的东西,端正心态,努力工作,积极向上!
最后我坚信只有多点付出,才能多点收获。只有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才会有热情,而做导购就是我喜欢的一份事业 ,我从导购工作中获得了乐趣。当我每卖出一件衣服时,就会有一种成就感。我会一直从事这份我热爱的工作。做到以此为乐,以此为业,以此为生。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爱兔导购员转正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谢静,年月日来到美邦,成为一名导购。到美邦这个大家庭中半年多了,在这半年的时间里,让我学会了很多服装销售的专业知识。
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导购,除了将服装展示给顾客,并加以说明之外,还要向顾客推荐服装,以引起顾客的购买的兴趣。向顾客进行推荐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向顾客推荐服装时要有信心,让顾客对服装有信任感。
2、对顾客提示的服装进行说明时,应根据顾客的实际客观条件,推荐适合的服装。
3、每类服装有不同的特征,如设计特点、品质等方面的特征,向顾客推荐服装时,要着重强调服装的不同特征。
4、向顾客推荐服装时,要想方设法把话题引到服装上,同时注意观察顾客对服装的反映,以便适时地促成销售。
5、对顾客进行服装的说明与推荐时,要比较各类服装的不同,准确地说出各类服装的优点。
其次,作为一名合格的导购员还应该具备以下能力:
1、明确的目标。成功的导购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导购需要知道如何接近潜在顾客,充分了解顾客喜好,常常能给顾客留下最好的印象,而且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说服顾客购买服装。需要在应该细致接待的目标群体,最佳接近时间、贴近顾客的方法,甚至提供推销的解说技巧和推销的解决方案,帮助顾客解除疑虑上下功夫,让其快速做出购买决定。
2、开发顾客能力强。只有找到合适的顾客,服装导购才能获得销售的成功。
3、强烈的自信。只有充满强烈的自信,导购才会认为自己一定会成功。心理学家研究得出,人心里怎么想,事情就常常容易按照所想象的方向发展。当持有相信自己能够接近并说服顾客、能够满载而归的观念时,导购接待顾客时,就不会担忧和恐惧。成功的服装导购的人际交往能力特别强,导购只有充满自信才能够赢得顾客的信赖,顾客才会产生与其交流的欲望。
4、找出顾客需求。优秀的服装导购能够迅速、精确地找出不同顾客的购买需求,从而赢得更多的销售业绩。
5、解说技巧。在做商品说明解说时,善于运用简报的技巧,言简意赅,准确地提供顾客想知道的信息,而且能够精准地回答顾客的问题,满足顾客希望的答案。
6、擅长处理反对意见。善长处理反对意见,转化反对意见为产品的卖点。销售市场的竞争非常强烈,顾客往往会有多种选择,这就给服装销售人员带来很大的压力。要抓住顾客,导购人员就需要善于处理顾客的反对意见,抓住顾客的购买信号,让顾客能够轻松愉快地购买服装。
半年的实习过程,无论是对我的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很有益的,在美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服装专业知识,还让我充分的体会到团队协作的必要性,磨练了自身的意志,也学到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与方法,学会了和善待人,学会了勉励自己,使自己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良好心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很深的了解。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上进的企业文化,使得我在工作中干劲十足。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作好工作,成为优秀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这半年以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有更加迫切的希望成为一名正式导购人员,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爱兔导购员转正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您好!
进入港务局一年来,在计划财务处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个人感觉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
一、 工作方面。
首先,培养总结归纳的习惯。总结所做过工作中的不足,归纳其中的可取之处,给日后工作的改善提供一个参考的依据。3月底,领导委派我代表计划财务处参加内港分局新造所新办公点装修工程的验收会议,这是领导对我的一份信任,我应当在会上拿出具有专业水准的意见和建议。实际上,作为一个新人,无论是从工作能力还是从工作经验方面,我都还有差距。所以我努力细致的去做功课,到网上去查看工程验收的流程,翻文件查看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这样在验收会上我才能做到了出席而不是出现,这样在验收会上才有了我的声音,才能有我们计财处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及时向领导汇报,这不仅仅是一个让领导知情的过程,更是一个领导指导教授的良机。我林林总总的汇报整个验收的前前后后,最后领导一针见血的给出指导意见:事前找依据,事后查程序。这一句话就给出了办事的全部方法和技巧,我认真的记录下来,在6月份引航站新办公楼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会上就轻易的在正确的方向上抓住事情的关键和主流。和办公室和监察室的领导一起,查阅核对一系列的文件和批示,捋清整个工程的缘起和完结的主程序,关注其合法、合规、合理性。
其次,积极主动的计划和安排日常的工作。自3月份起,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资产清查工作在整个单位全面展开。该项工作具有强烈的计划性,首要工作就是制定出相对严密的工作方案。正如领导所说,要构想整个过程,无论清查过程中发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能在方案中找到解决的依据。所以在领导给出指导意见后,我将整个清查过程细致的划分为六个阶段,给出每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和主要工作内容,使整个计划在操作当中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在局机关资产清查过程中,正确安排清查的处室顺序,合理的安排清查时间也很重要,我首先召集每个处室的工作小组成员,开了一个工作前的交流指导会。依照工作方案将清查工作布置给小组成员,使每个处室都动起来。同时也针对每个处室的具体问题给出指导意见,在充分的交流沟通过程中,使小组成员将该项工作变成自己的事,使工作小组变成了一个有凝聚力、有干劲的团队。这个会议也得到了领导的首肯,我感觉很受鼓舞。
二、 生活方面。
首先,加强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领导几次强调:做事就是做人,与人沟通顺畅了,事情也就办成了。特别是处理一些对外的业务上,越来越感觉到与他人交往的重要性,相信每个理性人给朋友办事更易于给陌生人办事,所以我会争取和珍惜同他人交往的机会,交流一下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切磋一下共同爱好的运动等,这样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才有更多的欢声和笑语。
其次,始终保持一种前进的心态。从进入单位以来,8个小时工作时间以外我还安排了考初级会计职称。领导没有明示或者暗示,但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职业素质要求我更高、更专、更强。在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初级会计职称笔试也已经经过了,希望能通过以期早日向领导汇报。另外,工作之余我也总抽出时间读书看报,关注时政关注这个时代的先进人物。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在深刻的独立思考之余,分别于09年下半年和10年上半年向党组织积极递交了思想汇报,政治处的领导也给予了口头上的赞许,我加入党组织的愿望与日俱增。
综上所述,在进入港务局一年来,我感觉我个人在做人和做事两个方面都有比较大的提高和进步,这都是领导刻意栽培的结果。另外在其他一些方面我还有缺点和不足,比如一些工作不够细致、口才差,文笔粗糙等,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努力的纠正和改善,也希望日后能得到领导更多的鼓励和指导。
购书申请 篇九
借阅流程
下面郁郁就带大家一起体验一次免费借书之旅。首先给大家介绍两个免费的在线借阅平台,一个是青番茄,一个是知阅网,两个网站都可为全国用户提供免费的在线借阅及上门送书还书服务。要享受免费服务很简单,以青番茄为例,首先登录网站注册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注册成为会员后,需要缴纳一定的会员费才可以激活借阅功能,这个会员费是随时可以退还的,但换来的可是永久免费借书哦。郁郁通过支付宝在线充值了110元,就可以开始借书了。
点击导航栏的“资源检索”,页面上显示了各种图书分类,郁郁要借的是乔布斯相关传记,在搜索栏输入“乔布斯”后,显示出了所有相关的结果。郁郁选择“乔布斯:苹果禅”后点击,状态栏显示此书在馆,所需阅读尺码为M(后文解释),郁郁点击“我要借阅”后,确认地址、电话等信息无误,两天后一个可爱的棉布环保袋送到郁郁家中,里面正装着郁郁订的那本书。
两个网站的借书流程类似,这里就不详述了。要注意的是注册时的地址和电话必须是准确的,否则图书会无法送达哦。
有时一些热门的图书很可能已经借出,比如郁郁关注的另一本书——林徽因传《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状态栏显示“不在馆”,那么可以点击“图书预借”,当图书归还后你会收到通知的。如果网站上没有需要的图书,也可提出需要,只要不太冷门,青番茄都负责购买,然后再借给读者。
最后别忘了在规定日期内还书,如果没有读完,可以申请续借服务。
还书时在“我的借阅卡”页面点击“我要还书”。按照提示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填入准确的取书地址后,快递会上门取书,整个过程不用再花一分钱。
借阅平台比较
刚才说到阅读尺码,现在解释一下。青番茄和知阅网都需要一定的押金或会员费(可以随时退还),大家可根据自己可能借阅书籍的数量来进行不同的充值。根据费用的不同,可以借到的书的等级以及还书时间也不同,高等级可借阅低等级图书,低等级不可借阅高等级书籍。以青番茄基础会员为例,郁郁充值110元,阅读尺码为M,可借M型图书,每次可借两本。不同尺码的读者不能借阅超过自己尺码的图书,像XL尺码的读者只能预借XL及XL以下尺码的图书,其他尺码依次类推。
两个平台开通的城市不同,所存书目及一些借还款细则也不尽相同,大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需要比较后做出选择。
购书优惠
在知阅网借阅了一本养生方面的书后,郁郁很想把它买下来以便随时查看,但郁郁希望以比书店更便宜的价格买到这本正版书,怎么办呢?郁郁使用了知阅网的借阅待购买功能,只要在“我的借阅”管理模块中点击“我要购买”,就可得到想要的书 了。知阅网依据图书新旧程度给予折扣优惠,一般保证3~7折(全新图书保持在7折左右),比大多数购书平台的价格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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