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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答辩状范文(共12篇)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1篇

原告在诉状中将双方签定的“施工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原告在挖方区取土回填路基工程项目,以事实不存在的挖方区弃土地万方别行计量计价索要工程款,完全是隐瞒、歪曲事实。

事实真相是:

一、挖方区段土方是我标段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路基施工利用方

该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和编制工程量清单中明确挖方区段的土方为利用方,利用方单价为元/m3。

此区段的土方在路基施或挖高补低,是路基成形的料源地。

二、双方合同中明确规定挖方区的土方是原告路基施工取土区用于咱基成形,以咱基成形后的方量进行计量计价。

在原告(路基五队)进场之前,即在20xx年11月开始路基一队、二、三、中队均在挖方区取土回填路基,原告在20xx年10月进场施工。

在原告进场之前对施工现场和挖方区的取土区域进行了考察和了解,并签定了“施工分包合同”和发给原告施工图纸,包括挖方区施工图。

合同中明确规定挖方区为其取土区,此区段土方用于路基回寺是其工程内容的一部分,并明确了计量、计价的内容单价和办法。

原告现提出挖方区的土源有万方全部外弃不能使用是毫无道理的,事实根本不存在。

三、双方对发生外弃方量存在争议的真伪和对弃方单价的确认

路基工程结束后,对路基施节余办理了工程结算,路基施工1-4队均结算完毕。

原告的工程量结算在20xx年12月26日双方签字订可,当时唯在存在争议仍是外弃土方数量。

对发生的外弃方量我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张言明核定是万方,原告书面申报外弃方量万方,回其没有现场签证资料项目部不予认可。

原告在诉状中又讲外弃方万方,更是荒唐可笑。

对于以下3点提请法庭注意:

1、双方签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其在挖方区取土回填路基,即在挖方区内土方量均为其取土范围,以路基压实成形方量,按元/m3计价,即原告在挖方区取土回填路基是其施工内容的一部分,已在单价中包含。

2、取方在办理工程结算前,原告在20xx年12月22日由高玉琴提供的工程量统计中,自认外弃方量26355m3,而对于挖挡墙基础土方,刷坡土方,超挖60公分土方,原告提出机械是租赁的,施工难度大等等理由提出补充单价即提

高单价,合同中明确约定原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单价提出异议,此要求明显违反合同约定。

但至少还承认这部分土方不是外弃方,而在诉状中高玉琴不顾事实又将此部分土方说成是外弃方,究竟何为事实不是不言自明了吗?

3、在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签证单中,对已发生外弃方明确外弃方单价7元/m3,双方已有约定,现又单方提出异议是无效的,而对于事争议的'外弃方计价是有效的。

对于外弃方量凡是经路基专业工程师张言明签字认可的,已在工程结算单中给以计量计价,反之则不是事实,项目部不予认可。

四、20xx年12月29日对挖方区实地进行测量是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程序。

原告在挖方区取土施工至12月底近三个月了,挖方区大体已见雏形,为确保质量和将在20xx年春节后挖方区段施工的边坡防护队,路基处沉基础队进场时间对施工进度进行计划安排,而对挖方区进行实地测量,主要是:

1、对挖方区路基中线复核,确定两侧边坡上、下边线位置,以及地面底标高检测,是路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2、测量记录中已有反映,原告在挖方区K18+300~K18+360处取土时,对地面底标高心中无数,没有控制盲目

取土,超挖1500多方,形成大坑造成质量返工。

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责令其返工并要求严格控制取土范围,保证地面标高和边坡尺寸线。

3、确定挖方区剩余土方数量妥善安排在20xx年春节后将在挖方区段施工的后续工,防护五队、路基处治基础队、桥梁队和后续路面施节余,绿化队的进场时间和施工计划安排。

4、在挖方区实地测量记录中,测量工程师仅对剩余土方量加以确认,并未有任何文字表明土方全部需要外弃。

提请法庭注意以下两点:

1、项目部的月度生产计划和监理签证资料都足以证明原告从进场至20xx年7月一直在进行“施工分包合同”规定的路基工程施工。

2、据统计,在测量之后,原告路基工程施工还需要4万多方路基回填工程量,项目部怎么能够安排全部外弃呢?

五、关于20xx年3月23日“挖方区施工专题会议纪要”的事实真相

在20xx年3月份,挖方区的取土(利用方),已近尾声,将参加挖方区段内施工的防护五队,路基处治工程基础队已按项目部要求进场,迫切要求提供施工区段。

为了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明确近期施工区段和解决各队之间的配合问题,项目部在20xx年3月23日召开了有原告(路基五队)防护五队、基础队、桥梁队参加的“挖方区施工专题会议”。

会议上项目部认真听取了各专业工程,各施工队的意见和要求,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总体工程进度要求,项目部领导分别就挖方区总体安排,对各施工队的要求向各个施工队提出了具体要求。

项目执行经理冯新生首先对路基五队(原告)提出工作目标

冯经理意见十分明确,首先完成任务,挖方成形后,尽快为下道工序支出工作面,再该刷坡和碾压单价问题,挖方区处理单价仅有刷坡和碾压工作内容不在“施工分包合同”之内,

六、综观全部事实证据,充分说明原告在诉状中抛开双方签定的唯一“施工分包合同”,提出“路基处治工程”根本不是原告施工项目,进而提出挖方区万方土不能使用全部外弃,更无事实依据,隐瞒取土回填路基真相,达到二次计量计价的目的,答辩方依据合同和事实,相信法律的分正和严肃性,诉请法庭驳回原告无理要求。

陕西省机械施工公司 二Oxx年三月三日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2篇

起草代理意见需要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最大程度的做到事实与证据相结合,事实与法律相依照,三者相结合的前提是代理人对整个案件的分析。

当然,这里所说的案件分析并不是仅仅代表本方立场的案件分析,而是以中间者的身份对案件全局的分析,在整体分析的基础上,从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角度起草代理意见,并可以通过对整体案件的分析,掌握关乎对方利弊的重点,可以使本方代理意见更有针对性,内容更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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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3篇

答辩人:谌刚 案号:(20xx)深罗法民一初字第2316号

就法庭要求对原告进行司法鉴定一事,原告提出以下意见:

1、在法律没有宣判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原告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诉讼能力),对于被告对原告民事行为能力的质疑原告不予认同,如果每起案件都要求对原告进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势必提高诉讼门槛,并对原告造成巨大经济压力,影响公民依法维权。

原告自己起草撰写起诉书起诉,在法庭上自辩,自己写辩护书,这些事实都是原告有诉讼能力最好的证明,希望法庭予以采信,对原告有没有行为能力法医鉴定可能更专业,但对原告有没有诉讼能力法官可能能更专业的判断,对于被告对原告有无诉讼能力的质疑法庭应予驳回。

如果刻板的做司法鉴定,医院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操作,将所有被精神病人挡在法庭外。

在20xx年6月15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吴春霞起诉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胜诉的案件中,医院代理人多次要求对原告进行是否有精神病,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的鉴定,均被法庭予以驳回,才有原告最终的胜诉。

如果这类案件都要求原告做司法鉴定,很可能就合法的把所有与精神病院打官司的人赶出法庭,申冤无路。

不知这是不是法律所要达到的效果。

2、被告在确诊原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基础上提出对原告进行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原告对被告“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不予认同,要求首先对原告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医院是否误诊,如果原告没有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告对原告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就无从说起。

3、在被告答辩书中提出第三次住院为2014年8月18日,说原告“不配合服药,不听家人劝说,言语行为冲动,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有何证据,原告有没有出过院?冲动的行为是什么?如果没有证据就是虚假的。

以此为由的强制收治入院也是违法的。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惩罚和避免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医院与个体的诉讼对垒中,强弱显然不对等,不应置被告的违法行为不顾,反而要求原告做对原告明显不利的行为能力的鉴定,而且由于难于找到与被告完全没有关系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法庭采信这样的鉴定结果违背法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原告:谌刚

20xx年7月29日​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4篇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几经协商,不能解决。答辩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 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19××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根据的。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这些均有案可查。张××不能因为要 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

二、张××说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这更无道理。张××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所有权。所有权理当归属房 主×××。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找产权人处理,张××无权干涉和过问。

应当指出,对于张××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和照顾。我们答应她在搬迁房屋时提供离现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 计20平方米,租给她居住。而张××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持。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代表:何××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一)答辩状的含义和作用

答辩状是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

答辩状分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和刑事答辩状三类。答辩状是与起诉状或上诉状相对应的一种诉讼文书。

答辩状的主要作用有如下两个方面:

1.体现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被告和被上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所提出的起诉或上诉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 有的放矢的回答辩解,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通过对诉状或上诉状、答辩状的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当事人的意见、 要求,对如何进行调查、调解和审理,做出适当的考虑和安排,以保证合法、合理、合情,及时地处理好案件。

此外,根据具体案情,答辩人还可以通过答辩状对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和民事诉讼的原告提起反诉。

(二)答辩状的特点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5篇

答辩人:____集团公司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______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原告诉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应当参加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登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原告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独立参加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纷为原告与分公司签订,总公司并不知情,对于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履行情况均无从得知。原告诉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纷,分公司有独立诉讼资格,原告应该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二、原告诉称,20___年12月9日,分公司原负责人ZZ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人为“杨惠生”,若原负责人ZZ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可能不知原负责人Z经理的真实姓名;且原告并没有提供所称的承揽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答辩人有理由怀疑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不排除伪造的可能性。

三、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________已涉嫌经济型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侦查,下落不明,并将本案涉及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带走,致使总公司无法掌握其他的证明材料,对本承揽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及是否属于ZZ的个人行为等重要事实无法明确,更无法考证,需要等ZZ归案及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揽合同纠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待核实。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无权起诉总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6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6篇

一般情况下,跟证据有提供期限和需要质证不一样,只要在判决以前,当事人有新的意见都可以提供给和议庭,至于和议庭是否采纳就说不一定了,这个东西你可以交,但没有固定的名字,我觉得叫《关于答辩状的补充意见》或者《补充答辩状》应该都可以,标题不是问题,关键是内容,要有理有据,最好在提交的同时跟和议庭的组成人员有一个直接的沟通比较好,这样才能确保他们对此有足够的认识,进而有可能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7篇

答辩状补充意见

答辩状补充意见

一般情况下,跟证据有提供期限和需要质证不一样,只要在判决以前,当事人有新的意见都可以提供给和议庭,至于和议庭是否采纳就说不一定了,这个东西你可以交,但没有固定的名字,我觉得叫《关于答辩状的补充意见》或者《补充答辩状》应该都可以,标题不是问题,关键是内容,要有理有据,最好在提交的同时跟和议庭的组成人员有一个直接的沟通比较好,这样才能确保他们对此有足够的认识,进而有可能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答辩状补充意见范文

答辩人:谌刚 案号:(20xx)深罗法民一初字第2316号

就法庭要求对原告进行司法鉴定一事,原告提出以下意见:

1、在法律没有宣判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原告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诉讼能力),对于被告对原告民事行为能力的质疑原告不予认同,如果每起案件都要求对原告进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势必提高诉讼门槛,并对原告造成巨大经济压力,影响公民依法维权。

原告自己起草撰写起诉书起诉,在法庭上自辩,自己写辩护书,这些事实都是原告有诉讼能力最好的证明,希望法庭予以采信,对原告有没有行为能力法医鉴定可能更专业,但对原告有没有诉讼能力法官可能能更专业的判断,对于被告对原告有无诉讼能力的质疑法庭应予驳回。

如果刻板的做司法鉴定,医院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操作,将所有被精神病人挡在法庭外。

在20xx年6月15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吴春霞起诉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胜诉的案件中,医院代理人多次要求对原告进行是否有精神病,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的鉴定,均被法庭予以驳回,才有原告最终的胜诉。

如果这类案件都要求原告做司法鉴定,很可能就合法的把所有与精神病院打官司的人赶出法庭,申冤无路。

不知这是不是法律所要达到的效果。

2、被告在确诊原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基础上提出对原告进行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原告对被告“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不予认同,要求首先对原告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医院是否误诊,如果原告没有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告对原告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就无从说起。

3、在被告答辩书中提出第三次住院为8月18日,说原告“不配合服药,不听家人劝说,言语行为冲动,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有何证据,原告有没有出过院?冲动的行为是什么?如果没有证据就是虚假的。

以此为由的强制收治入院也是违法的。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惩罚和避免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医院与个体的诉讼对垒中,强弱显然不对等,不应置被告的违法行为不顾,反而要求原告做对原告明显不利的行为能力的鉴定,而且由于难于找到与被告完全没有关系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法庭采信这样的鉴定结果违背法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原告:谌刚

20xx年7月29日​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8篇

补充答辩状格式

答辩状,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

答辩状分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它是与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XX答辩状”。

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同。

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

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二)正文

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

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上诉人进行反驳。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必然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驳。

3.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

(三)尾部

分两行写明致送机关,“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项注明本答辩状副本的份数;物证或书证的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最后在文书右下方答辩人署名,写明“答辩人x x x”,并注明年月日

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补充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任昌应,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 974年1 2月,2 7日居住地:射洪县文升乡慧灵寺村6组人被答辩人:杨菊梅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讼离婚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及请求: 之前答辩人考虑到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想尽力挽回,使其回心转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况且长子任江涛即将面临高考,一旦离婚,将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不利于学业,影响一生的发展,故不愿在此期问离女昏。

现鉴于被答辩人两次诉讼至贵院,都是一些家庭琐事,不是原则上的问题而提出离婚,不顾孩子的感受,不念夫妻情母子情,为了一己私欲,抛夫弃子,执意离 婚,但答辩人已心灰意冷,愿意遵从女方意愿,解除夫妻关系(当然离婚是答辩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答辩人宗旨足希望贵院不要判决离婚)法律不外乎人情,请贵院在判决之时考虑一下,答辩人身心所受到的伤害,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长子呈上法庭的请愿书,支持答辩人如下的请求,做出合情合理的公正的判决: 一、同意次子由被答辩人抚养,长子由答辩人抚养,双方承担各自的抚养费,但答辩人要求每月有一至二次的探望次子的权利,了解孩子的成长过程,关心呵护孩子,被答辩人不得有任何理南推脱阻隔义子相见,并且次子必须南被答辩人亲自抚养,不得交南父母姐妹或其他人代养,更不允许私自改名换姓否则本人有权要回孩子的监护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答辩人这‘l‘几年一直在外地务工所赚的钱都交由被答辩人保管,长子自出生后,一直由答辩人

父母在抚养,生活费教育费都丁直是答辩人父母在支付,被答辩人对其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更不用说支付孩子的任何费用,所以答辩人要求分得这十几年来经济财产的一半,人民币15万元。

若被答辩人称无夫妻共同财产,那她是隐瞒了实情,蓄意将其经济财产转移到父母或姐妹或其他人的名下。

请法庭明察。

三、要求被答辩人赔偿答辩人精神损失费。

为了一家人 的生计,答辩人一直在外务工,被答辩人在家带孩子,次子出生不久后,被答辩人无缘无故携子及其父母回娘家居住(先前被答辩人父母在答辩人家居住长达5年)答辩人及其父母带礼物到被答辩人娘家探望,都被拒之 门外,甚至被答辩人父母还扔掉了给孩子买的礼物,至今仍未见上孩子一面,无法给予孩子正常的父爱,剥夺做父亲监护人的权利,致使答辩人无心工作,想念其子天天无法入睡,人的心理上精神上都饱受到严重的伤害,并且被答辩人对长子不闻不问,至今未来探望过,更不用关心照顾了(长子任江涛呈诉法庭的信可以证明)遗弃丈夫儿子,所以答辩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请贵院明察。

四、本院诉讼费南原告(被笞辩人)承担,综上所诉请法庭采纳。

射洪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任昌应

20XX年4月3日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9篇

因被答辩人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请求,答辩人为此而进行答辩。

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的夫妻感情还是较好的,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只是发生了一些小矛盾、小误会、小摩擦而已,对家庭生活的琐事,

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看法,有不一致,有分支是正常的,可以通过商量、交流和沟通加以解决,动不动就以离婚分手的方式来回避分歧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被答辩人诉状中讲夫妻感情破裂,这不是事实。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

根据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目前的情况,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现答辩如下:

一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夫妻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

双方自结婚以来夫妻感情很好,虽有被答辩人因夫妻小纠纷提起离婚诉讼,但被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小门面、

相互忠诚、信任钱财依旧由被答辩人保管,互尽扶养义务,感情和好如初,时至现在被答辩人又以一点小小的家庭琐事、夫妻间的小纠葛再提起离婚诉讼,这种处理夫妻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太好的。

二、 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所讲的不太符合实际。

被答辩人说其要学车答辩人便要求其给三万元,不给就打死被答辩人,事实并非如此。

由于被答辩人每次遇到夫妻之间有小矛盾的时候,不是积极的寻求沟通解决而是采取很不成熟的做法,要么以离婚相要挟,要么就回娘家躲避,

因此答辩人在其闹要离婚时很无奈说的一句气话:“如果你要离婚就拿三万块钱给我”,这只是一句气话而已,说心里话,即使被答辩人给再多的钱答辩人也不会同意离婚的,答辩人需要的是老婆、妻子、爱人而不是钱。

答辩人也承认有拿过刀威胁一事,但答辩人并没有要砍被答辩人之意,人非草木,熟能无情,被答辩人和答辩人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并膝下育有一子,

岂会做如此无义无理无法之事,况且答辩人还是很爱被答辩人的怎么能下手呢?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以此来吓吓答辩人屡次有矛盾就往娘家跑的幼稚行为,并没有要砍她的意思。

三、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提出离婚离婚理由过于牵强

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提出十几年前夫妻之间的老旧帐并来追究这些事的成因及责任,是没有必要了,将这些事作为离婚的理由,也过于牵强。

天下那对夫妻在一个家庭里久了总没有矛盾、分歧、纠纷?过去就让它过去了。

俗话说:“夫妻吵架、打架不记仇,不过夜”。

如果总记仇或常炒旧饭,那岂不是两人在一起越久矛盾、纠纷就越多、越深?

四、答辩人愿意承认错误真诚改掉缺点、弥补不足希望能和被答辩人和好。

被答辩人和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因夫妻生活的小矛盾没有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引起的,纠纷和矛盾在每一个家庭中不论感情多好的夫妻都会有,

答辩人如果在这些引起夫妻间摩擦的事情上有错的愿意承认错误并在日后加以改正,因此答辩人希望,被答辩人放弃离婚的想法,夫妻和好共同抚育儿子,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10篇

答辩人:

××人民医院

住址:××市××路七号

因×××要求×××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与×××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答辩人1xxx年6月10日与××第二建筑 安装 工程公司订立了一份口头合同,由××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把答辩人的一个高压电表 柜拆除,×××是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来拆除高压电表柜的,与答辩人之间不 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2.××的伤害赔偿应由××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其一,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其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所受到伤害应负责任,× ××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体以外的事物造成的。其三,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 托的×××在拆除高压电表柜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未尽一个电工 应尽的注意。

3.答辩人对×××伤害赔偿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致他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而本 案中答辩人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有合同,高度危险来源已通过合同合法地转移给 ××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该危险作业物的主体,××在 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客体造成自 己员工的伤害行为,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人民医院为不适合被告,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人民医院

x×年四月二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

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

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11篇

代理意见,顾名思义,是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审阅案件相关材料,参加庭审事实调查、举证质证之后,对所代理的案件在事实与法律上做出的代表本方立场的最终的法律意见。

显然,代理意见中应当包括代理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与否定、对法律的选择、对法律适用正确与否的评价,甚至包括对程序性问题的论述。这些内容的指向性是明确的,即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针锋相对。

从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来看,法定的诉讼程序中并未有专门发表代理意见的程序。

一般来说,在法庭辩论阶段所发表的辩论意见是组成最终代理意见的主要部分,但是辩论意见又不同于完整的代理意见,代理意见显然要比辩论意见更为详细和缜密,且由于出具代理意见的时机为庭审阶段结束之后、裁决做出之前,因此,代理意见可以说是当事人一方对本方全部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最终、完整、详细的书面意见。

往往在辩论阶段中,有经验的代理人会要求法庭书记员在记录辩论意见之后,注明“参照最终代理意见”几个字,而法院一般也会要求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五日或者十日内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应该说,虽然程序法并未规定有发表代理意见的程序,但是目前,在律师作为代理人的案件中,向法庭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早已成为一种惯例。

补充答辩状范文 第12篇

答辩人:李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小区。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王某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答辩人已经还完所有欠款,并支付了违约金,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一、答辩人的实际借款数额是276万,有银行的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借据中所写的借款数额300万元,是被答辩人预先扣除了借款利息所得出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答辩人实际借款数额为276万。

二、答辩人已经偿还了所欠款项,共计285万,其中包括违约金9万元。证据如下:

还款人

还款方式

还款数额

还款账户

答辩人

被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