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能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漂亮的高考家长帮网小编为您带来了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优秀6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一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培训主办机构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操作人员;
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7、新工人进场;
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2、企业在职年度培训;
3、岗前培训;
4、岗中培训;
5、整改过程培训。
第七条安全教育目标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实现安全生产。二是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
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每年应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该结合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培训,通过先进经验的学习,认识自己的差距,通过事故教训的吸取,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应根据教育对象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领导应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言传身教,在群众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企业主管理部门应经常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考核。建立健全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如下:①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②和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③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④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在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工程项目处、工区、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①本单位施工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级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让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包括: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③爱护和正确使用一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①电工作业;②锅炉司炉;③压力容器操作;④起重机械操作;⑤爆破作业;⑥金属焊接;⑦煤矿井下瓦斯检验;⑧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⑨机动船舶驾驶;⑩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能独立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复审、考核制度。
第十条经常性教育与培训
(1)、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安全技术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
5、事故案例及教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
1、学习国家省市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提出需要吸取的教训。
(4)、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应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针对下述情况强化安全教育: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抓紧安全教育。
(5)、纠正违章教育。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及其危害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参加国家主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2、参加上级部门主办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www.kaoyantv.com←3、公司主办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4、项目主办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对外来施工队以及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级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或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②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介绍项目施工现场的概况;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互不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①有关“危险预知训练”的知识;②有关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③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a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级只顾干活,不顾安全;b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c必须熟悉施工要求、偢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d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e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f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勤务移动式电动工具时,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g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护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h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拦、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i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j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6、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一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本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8、换岗位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9、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讲解的,否则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0、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于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常识须知训练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体砸在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扎破脚,行走不方便容易摔倒因此工区禁止光脚、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楼层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事故。
5、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注意楼内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的记录
各级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必须形成安全记录。培训人员、课时、内容、地点、授课人等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和项目制定各自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培训考核及证书
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应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3、公司和项目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应确定培训是否合格,并下达合格通知。
章 总 则 篇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xx】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篇三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在各部门、车间、班组利用悬挂宣传横额,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逐步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易燃易爆高危场所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篇四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倡导并开展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经验,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检查、督察力度。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县(市、区)以上的各种培训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必要时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的直接培训。
(四)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位安全监管人员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检查方法以及探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等,并不定期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
(五)不断加强对包村负责人和村(居)委干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由包村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村安全监管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培训率要达到100%。
(六)培训教育工作由乡镇(街道)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故意推诿,不积极配合、不派人员参训的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
(一)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安全生产联系人,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一块网格为联系点,按时向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汇报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联系人每月至少对联系点高危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2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对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1次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
(三)安全生产联系人对联系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联系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联系点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指导联系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职业健康防护等。
(五)联系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村(居)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帮助联系点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和制定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篇五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由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且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3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6.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7.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8.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15学时、项目15学时、班组20学时。
外来施工队安全教育由联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二。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公司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其它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
⑴.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
⑵.可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进行;
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
⑷.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
⑸.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
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章 附 则 篇六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检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检修部20xx年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