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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的规章制度精选4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高考家长帮小编精心为大家带来了公司员工考勤的规章制度精选4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帮助。

公司员工考勤的规章制度 篇一

一、总则。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

(一)公司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周工作时间。

(二)作息时间、

1、其中老厂区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进驻新厂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饭及岗前休息时间、

2、根据季节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上述作息时间可作相应调整,具体以人事行政部发布的专门通知为准。

(三)其中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以20__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发文统一任命为准)、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不参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据本职岗位需要参照以上作息时间灵活安排和确定工作时间,因此不得申请任何加班工资。

(四)司机及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规定的作息时间限制。

(五)员工的工作出勤时间有特别规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的,公司可根据其工作性质灵活安排好调休时间。其计算出勤小时数以月为单位进行累计,由此产生加班时间参照公司统一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六)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倡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工作准备。

(七)法定节假日,应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灵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采取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为主,手工考勤记录为铺的办法。

各部门负责按月提报本部门所属员工手工考勤记录数据,人事行政部负责对照考勤机数据进行核查。如数据核查无误,员工须在考勤数据中签字确认,据此核发工资。

2、打卡次数:

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刷卡:

员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全体在职员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增补考勤卡。考勤卡须妥善保管,遗失补办需缴纳30元/次的工本费。

4、签到:

对于没有刷卡设备的办公场所,公司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或签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经发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罚款20 元/次,并通报批评。

6、员工原则上应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公务,因意外或紧急事件无法按时上班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完善好出差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7、车间人员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调休时间,正常上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8、全体员工周六、周日到岗上班的,须照常打卡,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调休,填写《调休单》,报人事行政部抵减加班天数。

五、异常出勤规定。

(一)迟到。

1、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2、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3、迟到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明知迟到造成了旷工,仍不到岗上班或未按领导指示到岗上班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下降为零。

(二)早退。

1、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5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早退。每月累计早退(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2、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3、早退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早退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已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2、无故旷工半天,扣一日薪金;无故旷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七天者,给予开除处理。

3、因工作需要,员工不服从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一律视为旷工。

(四)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按照事假结算工资。

(五)利用上班时间外出或者在岗做私事者,一经发现,按照20元/次进行扣薪。

(六)员工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半小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部门经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未参加考勤打卡的处理:

1、因请假未打卡者,须提交相应的有效请假单据。

2、因外出办事未打卡者,须提交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办公室已备案的请假、出差申请外)应在24小时内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签字处简要说明原因,没有证明的视同旷工。

(八)人事行政部负责落实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汇总数据。

六、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类别:带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八种类型。

(一)带薪年假:

1、自20__年6月10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2天的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最长累计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休年假须服从部门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门负责人灵活调控。任何员工在办理年假手续前必须征得上级领导的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公司员工考勤的规章制度 篇二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