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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密制度优秀8篇

章 总 则 篇一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篇二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保密制度 篇三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涉密文件传阅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二)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六)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七)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阅

(一)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二)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

(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八、上网信息审查

(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三)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四)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五)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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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全文 篇四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章 奖 惩 篇五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测绘保密制度 篇六

测绘保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涉密人员的管理

为有效地保障本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安全,设置资料室为专门保密机构,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核心涉密人员3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测绘成果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资料室的教育和监督。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标准及国家测绘局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资料室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二、涉密人员管理由项目组织、人力资源部和资料室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三、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资料室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方能上岗。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四、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条

涉密载体的管理

一、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核心涉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资料室,不得在资料室以外场所存放。

三、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四、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对涉密的硬盘、软盘、U盘、磁盘等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由资料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对涉密计算机设备粘贴涉密计算机标识。

第三条

涉密成果的管理

一、对涉密测绘成果的生产、提供、使用、保管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三、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四、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和资料室派专人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第四条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安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按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要求,配备保密安全设施。

二、使用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针对其涉密内容和涉密程度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措施。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四、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单位秘密;不得利用公用电话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等。

第五条涉密测绘成果生产保管场所的管理

一、单位设有库房,资料室,办公室。其中资料室是存储资料的机密重地,非资料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资料室。

二、确保资料室安全,管理人员做到人离灯灭、关窗、加锁,妥善保管资料室钥匙,消除火灾隐患,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保持资料室整洁、卫生。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工作。要经常检查资料保护设备和库房温湿度变化,防止档案材料的破损、老化,及时进行档案材料的修复和补救。

四、入库的各类档案要依档号排放,库房柜架编排顺序号,排列整齐。

五、保管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

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档案人员调离时,对所保管的档案材料要逐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办清手续,方可调离。

第七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单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并且必须设置必要的用户识别密码,做到定期更换。不得在未采取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技术措施的计算机网络内输入、保存和传递涉密资料的信息。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二、涉密计算机房,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建立和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凡需要在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四、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信息。

五、在网络上传递信息、聊天或在论坛发表文章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时,不得泄露和传播任何涉密信息。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七、对需报废的涉密载体、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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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篇七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秘书岗位__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文印岗位__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机要收发岗位__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计算机岗位__职责

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 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__。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

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小车司机__职责

1、司机不得向有关领导探听、询问公务中末公开的事项。 接触到有关不宜公开的事项时,要主动承担保密义务。

2、对高级领导干部参观、视(考)察活动的线路及下榻的地点不得外泄,并主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在接触公务交往中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扩散。

4、在接受运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任务时,应直去直回,并谢绝无关人员搭乘。

5、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文件包或其他涉密书刊物品时,司机不得离车,以确保其安全。

6、领导离车后,司机要协助检查车内有无遗落文件,发现时要立即交还本人。

7、出车时,非经领导同意的人员不准搭车,去要害部位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随车前往;未经允许,司机不得涉及秘密部位。

8、司机对乘车领导议论的事项,不传、不议论。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以“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为指导思想,各科室在安装杀毒软件时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

◆专网计算机必须装地区统一的防病毒软件,并设立开机密码。

◆在政府发文单上标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种方式,在拟文时标明是否公开以及公开形式。

◆严禁接入专网的计算机同时接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严禁在接入专网的计算机与接入互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贮设备,在未采用防护措施(杀毒、格式化等)前不得直接交换数据;严禁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混用。

保密制度 篇八

1.0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管理职责

2.1人资部为集团公司__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__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2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__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守本岗位涉及的公司秘密。

2.4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数据。

3.0秘密的界定

3.1秘密的含义

3.1.1公司秘密是涉及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并采取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3.2密级的划分

3.2.1根据秘密的重要程度,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1级”、“2级”、“3级”三级。“1级”属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2级”属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3级”属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

3.2.2各级秘密包含的事项(具体见附件一)。

4.0 保密事项的管理

4.1文档类事项的保密

4.1.1专人、专用带锁橱柜保存,钥匙由专人保管。长时间离开办公桌及离开办公室时,须将桌面的保密资料放入带锁的抽屉或橱柜。

4.1.2拟文部门负责确定发放或传阅范围,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发放无关人员,要控制文件的行踪,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4.1.3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复印件、草稿视同原件管理,复印、打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4.1.4凡借阅、复印或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资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1.5外来人员浏览公司内部文件时,要立即进行有礼貌地制止。

4.1.6试验新品种或进行其他实验时,联系部门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对试验的过程进行严格保密,并保管好试验的有关文件。

4.2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的保密

4.2.1共享、复制、传输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2.2属1级保密文件的电子稿必须设定密码,密码位数不低于6位,不得泄露密码。

4.2.3外来人员未经各部级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在允许使用的情况下,要设专人对其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

4.2.4软件使用者在申请用户名的当日内更改密码,不得泄露。根据权限操作,不得借用、盗用他人账号,权限增加、变更须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4.2.5不得将公司文件上传到外部网站、论坛、博客、邮箱、网盘等存储介质。

4.3现场类事项的保密

4.3.1属于公司密级的设备的保存、维修、销毁以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4.3.2生产车间的保密

4.3.2.1生产车间内成立__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技术员、各班班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车间__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职责。

4.3.2.2生产车间工艺文件须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和班长传递、管理。参与人员须严守秘密,不得扩大知晓范围。

4.3.3.3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班长和原材辅料采购人员要对所用原材辅料的名称、价格、生产厂家、供应商等有关信息进行保密,进入车间的原材辅料,仓库管理人员须在卸货后1小时内将原材辅料的原标识替换成我公司指定的标识。

4.3.4出入车间的管理

4.3.4.1非本车间的公司员工(允许正常出入的和在规定时间参加公司在车间内组织的统一会议人员除外)出入其它车间,须车间主任批准。

4.3.4.2外来人员出入特殊车间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3.4.3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不允许拍照、摄像(包括用手机,下同),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3.4.4外来人员联系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需出入部门负责人,车间接到通知后,要对需保密的事项采取措施,做到信息、数据不外泄。

4.3.4.5外来参观人员要安排专人带领,参观纸机操作侧,按参观路线行进,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对随意改变路线和走到离设备1米以内的客人,带领人员、当班班长及本岗位操作工要礼貌地加以制止。

4.3.4.6销售客户原则上仅限于由专人带领参观生产车间卷取处、复卷处、后加工区,若需参观其它部位,须另外注明。

4.3.4.7外来供应商不准进入生产车间。其中到车间卸货的供应商,车间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只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规定卸货区内活动(各车间要明确标识卸货区)。

4.3.4.8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车间时,必须由联系部门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确认,并与车间负责人进行接洽,明确工作所需时间,由车间指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严禁非施工人员混入车间。

4.4.5各生产车间门口的管理

4.4.5.1生产车间离门口最近岗位的当班员工为控制人员进出的责任人,由生产车间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

4.4.5.2对不按规定进入车间要强行制止。

4.4.5.3生产车间门口处,由车间标志出界线。

4.5文印室的保密

4.5.1公司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4.5.2进入档案室的人员,不得随便翻阅档案室的文件。对作废的文件须当场进行销毁。私人资料,未经文印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严禁在公司打印、复印。

4.5.3需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档案室必须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名称、打印(复印)日期、份数、打印(复印)部门(人)签字。文件打印完毕后,文件打印人员负责将电子版取消共享。

4.5.4文印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公司文件,不得随意增减份数。

4.6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4.6.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6.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4.6.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6.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7其它

4.7.1对来访、参观客人须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谢绝参观。

4.7.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7.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7.4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做出处理。

5.0考核

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0元。

5.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5.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3检举、报告、制止泄密行为者,经公司核查属实的,奖励检举者 500-5000元。

5.4若发生泄密后,未查清泄密者的,泄密内容属生产或营销或管理类别的,此类岗位的全体涉密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

5.5未按规定出入车间,每次罚责任部门(人)50-500元。车间内相关岗位责任人未严格管理非正常出入车间的人员,每次罚50-500元。

5.6外来人员随意到工作地点以外的地方,带领人员以及车间人员未及时制止,每次各罚款50-500元。

本制度自3月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执行,由人资部负责解释。

批准: 审核: 编制:人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