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共 篇一
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
(中组发[2009]8号)
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组织的努力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必须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年轻干部队伍状况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优秀年轻干部的数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特别是能够担任党政正职的优秀年轻干部数量偏少。二是部分年轻干部的品行和能力素质有缺陷,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不强,欠缺应急处变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三是年轻干部队伍结构亟需优化,相当一部分年轻干部缺乏基层和艰苦复杂环境的历练,工作经历单一。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认识不到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工作抓得不够紧。五是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利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体制机制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和干部队伍状况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党中央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年 轻干部工作,任务十分重要而紧迫。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培养,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弘扬优良作风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结构,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证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以落实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的规定要求为关键,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保证一代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为目标,全面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一、加强理论培训和党性锻炼,努力提高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培训,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打牢理想信念根基。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办好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 的理论学习活动,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国情、党情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年轻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
2、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锻炼,强化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使年轻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年轻干部的道德修养,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追求高尚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加强年轻干部的作风养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得失。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谦虚谨慎,淡泊名利,克服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心理。加强年轻干部的纪律修养,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反对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强化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的能力素质
3、加大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锻炼的力度。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 一线锻炼成才。完善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制度,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党政机关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锻炼,主要安排到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或急难险重岗位上工作。建立和推行年轻干部服务基层制度,采取扶贫、支教、建立联系点等多种方式,组织年轻干部深入实际,服务基层。选派年轻干部到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基地、重点工程、信访岗位任职或挂职。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锻炼年轻干部。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提高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工作成效,真正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经受考验,磨练意志,丰富阅历,增长才干,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调处利益冲突、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年轻干部实践锻炼的新途径新方法。
4、加大年轻干部交流培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按规定应该交流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组织交流。对长期在领导机关工作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下级机关或基层工作,同时从基层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力度,重点交流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党政正职。坚持推动东中西部地区间的干部交流,依托援藏、援疆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协作关系,加大选派东、中部地区年轻干部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力度,继续从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选派年轻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注意做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三支队伍之间的交流。坚持多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重视正职岗位历练。对适合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但缺乏下一级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后备干部,要抓紧安排到党政正职岗位工作,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年轻干部交流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
5、加强年轻干部的源头建设。着眼于培养大批基层骨干和党政领导后备力量,大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建立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选调生制度,做好选调生工作与公务员录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工作的政策衔接。努力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链。县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要逐步加大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使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成为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
三、坚持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形成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
6、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品行,始终坚持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和准确评价识别年轻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注重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真正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7、进一步形成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大力破除妨碍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思想、舆论、制度阻力。认真贯彻《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性选拔制度。认真研究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规律,探索建立破格提拔制度。进一步拓宽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渠道,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力度,注重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拔。凡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都应纳入选拔视野,实现在更广范围、更大领域的选贤任能。
8、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规定要求。按照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加大选拔配备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力度,保证领导班子形成合理年龄结构,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领导班子没有达到配备年轻干部要求的要抓紧选拔配备。尤其要重视各级党政正职干部队伍 建设,及时将那些政治上坚定、民主作风好、组织领导能力强、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党政正职岗位。重视做好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工作。
高度重视企业、事业单位年轻优秀人才选拔工作,重点培养选拔一批爱党爱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科技领军人物,一批政治素质好和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的年轻企业经营管理者。
9、做好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按照《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认真做好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将那些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建立起以“百千万工程”为重点、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各级党政后备干部队伍,以满足领导班子建设需要。
10、正确处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发挥其他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关系。研究掌握干部工作规律,按照不同层级干部任职年龄合理结构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既要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又要充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防止在任职年龄上搞层层递减和一刀切,形成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老、中、青”合理配备的结构,实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从严管理监督,保证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11、坚持对年轻干部严格要求。要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到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各个环节中去。要在思想政治品德、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等方面从严要求和管理年轻干部,对他们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提出明确要求,制定行为规范,教育和督促他们严格自律,秉公用权,健康成长。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约束和及时制止不良行为。
1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考核。结合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后备干部考察和领导班子换届调整考察,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考核,了解掌握他们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工作任务等关键时刻和对待个人名利、地位的表现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任免结合起来,考核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13、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人事部门要加强与年轻干部的联系,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年轻干部轮岗交流或提拔重用、考核考察中发现缺点和问题、参加半年以上的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出国出境、遇到挫折困难等情况,随时进行谈话。对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不作为、考核中评定为基本称 职等次、群众反映较多、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年轻干部,要及时提醒告诫。
14、建立年轻干部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年轻干部的考核及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和奖励处分等情况。建立年轻干部思想状况、工作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年轻干部的特点,增强年轻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5、实行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后备干部每5年一次集中调整,全部重新确定后备干部名单。建立后备干部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对表现突出、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优秀干部,要及时补充进后备干部名单;对相形见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凡是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违反科学发展观,搞劳民伤财、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制造虚假政绩的;生活作风、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要坚决从后备干部队伍中调整出去。
16、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对年轻干部既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放手、生活上关心。对年轻干部要看大节、看 主流、看发展,不求全责备。努力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鼓励年轻干部大胆实践、勇于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17、建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能分工,落实任务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各个单位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8、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通报制度,每年年底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年度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抓好《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好。
19、形成有利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解决年轻干部工作中的新 情况新问题,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做好正面信息发布和典型经验宣传工作。努力创造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条件和氛围,使广大年轻干部认清时代要求,认清党和人民寄予的希望,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满腔热忱地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去,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浅谈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最终版 篇二
浅谈培养选拔年轻干部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生力军、后备力量,承载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与未来。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计划,要着眼于地区事业长远发展和领导班子正常交替的长远需要,建立让优秀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的理论培训机制和实践平台,对优秀的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为创造地区发展更加辉煌美好的明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选好苗。植好一片林,首先要从选苗开始。在对年轻干部进行选拔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可由组织部门成立考察组,每年深入各单位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民主推荐。再根据推荐结果对被推荐人的综合素质、政治觉悟、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最终通过综合分析、通盘考虑被推荐人的各方面因素,并征求单位领导及干部群众意见,确立培养对象,建立年轻干部人才培养档案。
二、浇好水。水,乃树木生长之根本。要使年轻干部打下坚实的理论、业务基础,就要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机制,要依托党校等教育阵地,联系有关部门、各大高校的相关专家,定期开展年轻干部培训班。一方面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建设、科技现代化知识等内容,解读最新的党的相关方针政策,增强党性教育和理论素养;另一方面注重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岗位业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教育培训,使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为构建复合型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三、施好肥。好的肥料,对树木生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要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这一原则,针对年轻干部缺乏党性锻炼、实践锻炼,综合能力相对欠缺的实际,为优秀的年轻干部搭建实践平台,把他们分派到
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去,挂职到信访等一线部门中去,不断强化他们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把他们下派到乡村基层一线工作中去,贴近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不断提高他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愿的服务意识。通过实践,不断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步伐。
四、修好枝。对枝叶勤加修剪,必能使树木枝繁叶茂、姿态万千。可采取定期召开工作创新理论研讨会、设立工作创新理论课题、针对某项工作的创新辩论会等多种形式激发年轻干部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创新思维、积极探索的能力,鼓励他们坚决破除唯条件论的思想束缚,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作难题,赢得发展突破。同时,可在每年年底召开的地区总结性会议上对创新工作取得实效的年轻干部进行褒奖,逐步形成“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创新氛围。
五、除好虫。病虫害如不及时清除,对树木将有着毁灭性的打击。在对年轻干部注重培养选拔的同时,要更注重监督管理。建立可通过建立年轻干部动态监督管理机制,为每个人建立培养跟踪记实档案,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现状进行实时记录、定期考察、定期谈话,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年轻干部的工作,帮助其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对发现的不良苗头及时提醒,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群众意见大而又缺乏认识的,严肃批评;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坚决查处,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及时清理“危害”。
如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 篇三
如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具体指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队伍的关键。
新形势下,我国干部培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年龄结构不合理;干部培养选拔方式不公开,暗箱操作;选拔标准不透明,任人唯亲等。造成了选拔出来的干部无基层工作经验,对群众缺乏感情,不了解民生,不能体察民众疾苦,作风官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不利于维系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则会危机到我们辛辛苦苦创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时不我待,我们必须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事关前途命运的战略问题,高度重视,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完善我们的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
首先,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形成老中青相互搭配的人才梯次,让革命事业后继有人。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干部队
伍中年轻人才缺乏,青黄不接。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现象较为突出。为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新途径、新方法,坚持公开选拔与在岗培训相结合、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针对年轻人的特点,分类施教、梯次递进,重点在“育”上下功夫。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人才为重点,把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纳入到党政干部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将年轻干部的上岗成才纳入到各级党委的考核体系。构建“提素质、强能力、重应用”的培养模式,为年轻干部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公平机会,实现年轻干部培养的新突破。
其次,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提高干部选拔的透明度。我们选拔的干部好不好,群众是否欢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标准设定的对不对。正因如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以才为先,对表现突出、扎实肯干、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坚决提拔,对投机取巧,阿谀奉承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从而在广大干部中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要公开干部的提拔过程,对新提拔的人员要主动公示,从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继而引领干部选拔机制朝着科学发展,人民满意的方向前进。
最后,要开拓视野,拓宽渠道,多管齐下选干部。现在我们选拔干部的来源,主要还是机关系统内部晋升或者是刚毕业大学毕业生。这样选拔的人才往往缺乏基层和艰苦环境的历练,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面对各种矛盾和问题时,往往显得束手无策。因此,我们必须开拓视野,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积极试点从基层,从工人和农民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机关工作。让选拔出来的人民能真正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实践证明,有过一定基层经历的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都会得到明显提高。从他们中选调的干部进入党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时候,能够更了解实情,更符合实际。
总之,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利益的战略问题,新世纪,世界形势错综复杂,我国建设面临的问题世所罕见,我们更要改革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完善机制,选出一批高素质的的干部队伍,带领我们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更大成就。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篇四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 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 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第五条 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 招录
第六条 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 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
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第九条 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都生活、立志扎根花都。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谈心谈话,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解决食宿、交通等生活问题。新招录的干部,原则上应在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到县外工作。
第三章 培养
第十条
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第十二条 定期开办优秀年轻干部主体培训班,保证优秀年轻干部每年轮训一遍,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星期。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题调训班次,优先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
第十三条 针对政治素质好、能力强、潜力大、后劲足的优秀年轻干部,实行机关基层双向交流。每年从县直部门选派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学习锻炼,选派10名左 右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重点项目一线学习锻炼,从街镇等基层一线选拔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直部门或省、市机关跟班学习。强化学习锻炼期间的跟踪考察。
第十四条 建立年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的轮岗力度,科级及以下的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三年轮岗一次。县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优秀的年轻干部开展轮岗交流,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更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历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单位或系统内部进行轮岗交流。
第四章 选拔
第十五条 着眼发展需要,经组织推荐或竞争性选拔,把35周岁以下优秀正科级干部列入县二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范围。结合岗位特点和个人的专业特长、性格特质,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跟踪培养。
第十六条 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跨部门竞岗交流等选拔任用制度。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处级和科级领导岗位,面向年轻干部进行竞争性选拔。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破格提拔机制。探索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办法,明确并公开破格提拔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条 件,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大胆破格提拔使用。
第十八条 加强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各街镇团委负责人的人选,由街镇党(工)委商团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日常管理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进行。团干部的培养选拔要准入更严、视野更宽、要求更高,不局限于在团系统内和体制内选拔团干部。定期开展团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建立一支30周岁以下干部为主体的团干队伍。
本办法由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篇五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富祉。当前改进和创新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应注重从以下几点着手。
落实培养选拔责任。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关键在党委。要书记抓,抓书记。要切实提高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可行措施,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方案。比如以县级为例,可建立“百名优秀科级后备干部”和“百名优秀青年科级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作为各级党委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列为各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打好培养选拔基础。针对年轻干部哪些方面最需要改进和提高的调查中,对群众有感情、作风上过得硬、一线锻炼三项占到了81.5%。因此,在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上要更加注重德才标准,更加注重从严管理,更加注重基层锻炼,更加注重群众公认。采用“上挂、下派、外转、内轮”的办法,增加经历,丰富阅历,提升能力。把最优秀、最有发展潜力的干部派往艰苦条件、困难环境、关键岗位锻炼。关心关爱年轻干部,开展谈心交心和心理疏导活动,建立定期走访和结对联系制度。
疏通“下”的渠道。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问责制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对不胜任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对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制定实施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逐步做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打破公务员单纯依靠晋职来解决待遇的传统,改变在乡镇不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数的做法,推行晋职和晋级“双轨制”,让年老的干部乐意“让位”,给年轻干部空出位置、压上担子。既解决年轻干部成长“受堵”的问题,又增加了基层干部晋升的层级,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创新“上”的机制。探索建立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制度,综合运用公开选拔、基层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打破干部任职年限、地域、职级、身份等常规资格要求,开辟年轻干部成长“快车道”。加大中央部门、省市直机关单位从基层选调和考录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年轻干部配备刚性机制,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换届和平时人事调整,要具体明确年轻干部配备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突出“进一出一,进出平衡”的原则开展基层和上级干部的交流,尽量减少“空降干部”,避免挫伤基层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年轻干部经常性考察机制,在干部、换届等重大考察活中,单独增加年轻干部的考察和推荐工作,加大无人事任免情况下年轻干部的考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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