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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档案管理制度【通用4篇】

只有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下面是高考家长帮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通用4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启发。

学校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学校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学校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规范酒店消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消防档案四级[员工—部门—监督部门(保安部)——总经办]档案,要有专人统一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单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六、消防档案酒店内任何人员调阅,需要经过保安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调阅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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