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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优秀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高考家长帮为您精心整理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优秀9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一点帮助。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

世界是知识的海洋,然而我们都是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所以我们的周围全是知识,只是你没有仔细去观察罢了。谈到知识,就离不开书籍给人们带来的知识信息了,然而,我要介绍的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物理书

我是从上到八年级才第一次接触到物理书,那时候感觉非常新颖,经过两年的学习接触,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的内容给我带来的是不断的惊讶和惊喜,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科学的魔力,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谁不曾记得牛顿的三大定律,万有引力,以及震惊世界、改变社会面貌的电力学的发现与研究给人们带来了五大便利,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科学的力量是巨大的,然而科学跟物理是密不可分的,现代人的生活基本上是靠物理学的研究发现成果得来的。简单的说,如果世界上没有电,我敢毫无质疑的说,现在的信息社会,高品质的生活会立刻进入瘫痪状态,想想那种生活真是可怕的,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再看看核能的发展,据资料显示,一个大概像手指盖那么大的核能能够一辆汽车跑报废的了,历史书上说过当火车刚发明时,经过一个村庄,将当地村民吓的目瞪口呆,是呀!一个活生生的大铁块会动,也许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而人们做到了,而如今一块小核能可以令一辆汽车跑报废的事实是不是可以把人吓的七窍流血啊?而如今像那样的发明,已经数不胜数了。而这就是它的神奇魔力所在啊。

这一切来源于物理学,所以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物理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

这个假期,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勇敢、正义、坚强;他有着黑头发,戴宽边眼镜,骑飞天扫帚他就是哈利·波特。

寒假前,我在童学馆馆长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哈利·波特》,止不住好奇心借回了家。不看不知道,一看再也停不下来。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主要讲的是:哈利1岁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11岁时知道了自己是巫师,在海格的帮助下找到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火车,并在魔法学院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成功打败伏地魔的故事。

这套书一共8本,每本都很厚。故事魔幻神奇,让人身临其境,有时候心潮澎湃,有时候还屏住了呼吸!

读完这套书,我总觉得自己和原来不太一样了。我在想,要是换了我,我会不会像哈利一样在该战斗的时候勇敢无惧?在别人嘲笑时内心平静?在朋友被叫作泥巴种"时动手打那人?在别人说我妈妈是怪物时勇敢反击这套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幸福生活;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能放弃;要学会去爱别人;真挚的友谊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很喜欢这套书!看完书我又看了和书对应的八部电影,觉得还不过瘾,又把这个作者的《神奇动物在哪里》也一口气看完了,真是"爱屋及乌"呀!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我一定要找到属于我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篇三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作文 篇四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

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

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篇五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出自被诺贝文学奖提名的“昆虫荷马”……让……亨利……法布尔。

《昆虫记》文章中的许多昆虫真是样子奇特、形态各异。这篇文章非常使我着迷的是有一种叫做狼蛛的昆虫,狼蛛有着蜘蛛的外表,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着灰色和白色的斑纹。而且它还是一个十分勤劳的劳动者,还是一个天才的纺织家。大家有的还不知道吧?它很有毒,这个毒有多厉害呢?法布尔曾经做了个实验,让一只狼蛛咬了一只小麻雀的腿,不一会小麻雀的。腿有红圈圈,一会儿又变成了紫色,而且这条腿已废了,两天后小麻雀死了。可以看出狼蛛的毒素的威力。虽然我同情这只小麻雀,但是一想,这就是大自然生长的规律,“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昆虫记》中有的昆虫令我憎恨,有的昆虫而使我感到怜悯。这真是一本读着让你的心七上八下,惊心动魄的书。书中还使我知道了一些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使我大开眼界。它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让我走进昆虫的世界,看看这些小虫子各式各样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好像一只小虫子, 在芬芳的泥土中爬行,开始我独一无二的生活!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生动,而且作者的精神把我也打动了,法布尔是一名小学教师,他只在工作之余观察昆虫、写《昆虫记》,这种坚持不懈,对昆虫的喜爱与执着的追求是我们永远学习榜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六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芳香浓郁的咖啡,让人温馨浪漫;书是新鲜味美的果汁,让人滋心润肺;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写字桌上、椅子上、床头到处都能见到书,《爱的教育》《海底两万里》《三国演义》《岳飞传》……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传》。岳飞出身在北宋末年的河南汤阴,他自由就失去了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母子俩过着清贫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岳飞得拜大侠周侗为师,他在老师的教导下刻苦学习,练了一身的好功夫,成为一个饱读诗书、文武双全的少年。岳飞进京赶考,比武时枪挑了小梁王,从此名扬天下。岳飞有一身的好功夫这事让皇上知道了,决定派他当抗金大将军。临走的时候,他的母亲在他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教导他不要叛国,要报效国家,岳飞一直牢记母亲的话。他率领“岳家军”南征北战,可是就在他将要直捣黄龙、打败敌寇的时候,奸臣秦桧连用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秦桧用“莫须有”的罪名将岳将军残害于风波亭,将军牺牲时年仅三十九岁。

我爱读《岳飞传》,长大后我也要做岳飞那样的男子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七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八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九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玛蒂尔达》。它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玛蒂尔达》,其实书名就是主人公的名字。她跟我们一样是一个小学生。她是一个聪明、乖巧、爱读书、勤思考的小姑娘。

她三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读她家里的报纸、杂志,并且把她妈妈的食谱背得滚瓜烂熟;她四岁的时候,已经把图书馆里的所有儿童书给读完了。但是她的爸爸妈妈不给他看,他们认为看书没什么用。所以玛蒂尔达就想方设法地看自己喜欢的书。

她上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老师,名叫亨尼小姐。亨尼小姐给玛蒂尔达提供了更多的书籍。玛蒂尔达喜欢亨尼小姐,但是亨尼小姐的财产却被恶毒的校长给侵占了。玛蒂尔达不慌不忙,利用她的特殊功能,帮亨尼小姐夺回了财产。

最后她的爸爸妈妈因为做的坏事太多,所以被警察逮捕,逃到了西班牙。但是玛蒂尔达并没有跟他们一起去。她和亨尼小姐一起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从中我学到了做人一定要善良、友爱,不能欺骗人;做事情不能慌,不能哭,一定要静下心来思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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