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读书上课了?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这个大专学校的口碑怎么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好不好?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值得去报考吗?下面是高考家长网漂亮的小编帮大家收集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好的专业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名单可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好的专业是:语文教育。
二、2020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0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江苏1315(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江苏1482(师范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
其余省份以各省考试院核定代码为准。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226016)
第四条:学校介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02年创办。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扶贫帮困机制,学生享受国家、学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在40%以上。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全日制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编报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报考;负责考生招生录取、资格审查、信息建档和新生入学各类数据统计、生源质量分析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以省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七条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专业类型为兼招专业类,即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合格;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他志愿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总分和等级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
2.艺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艺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条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外省录取办法根据当地考试院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三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排名全国第几?
根据国内各大高职专科院校权威榜单的数据可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排名510~552位。在各榜单的具体排名如下。
1、2023GDI综合指数排名(202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国排名第552名。
2、2023金平果高职高专竞争力排名(202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国排名第510名。
全国排名 | 榜单名称 |
---|---|
552 | GDI综合指数排名 |
510 | 金平果高职高专竞争力排名 |
综上可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排在全国第510~552位,排名相对靠前、在江苏省的认可度还不错。
四、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
在江苏高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446分(历史类),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405分(物理类)。
在广东高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419分(历史类),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433分(物理类)。
在贵州高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443分(文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317分(理科)。
省份 | 批次 | 科目 | 最低分 |
---|---|---|---|
山西 | 专科高职批 | 文科 | 326 |
山西 | 专科高职批 | 理科 | 271 |
吉林 | 专科高职批 | 文科 | 375 |
江苏 | 专科批 | 历史+不限 | 471 |
江苏 | 专科批 | 物理+不限 | 405 |
江苏 | 专科批 | 历史+不限 | 446 |
江苏 | 专科批 | 物理+不限 | 437 |
安徽 | 高职专科批 | 理科 | 311 |
安徽 | 高职专科批 | 文科 | 475 |
江西 | 高职专科 | 理科 | 342 |
江西 | 高职专科 | 文科 | 397 |
广东 | 专科高职批 | 物理+不限 | 433 |
广东 | 专科高职批 | 历史+不限 | 419 |
广西 | 高职高专批 | 文科 | 379 |
重庆 | 高职专科批 | 物理 | 399 |
重庆 | 高职专科批 | 历史 | 180 |
四川 | 专科批 | 文科 | 238 |
贵州 | 高职专科 | 文科 | 443 |
贵州 | 高职专科 | 理科 | 317 |
云南 | 高职专科 | 文科 | 493 |
陕西 | 高职专科批 | 文科 | 382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R段 | 文科 | 400 |
五、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江苏排第几名?
根据金平果2022-2023年江苏高职院校排名可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江苏排第53名。
位于江苏省内、且排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面的专科院校是沙洲职业工学院,排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面的专科学校是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六、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15,学制三年。学校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政编码为226010。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处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已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普通类专科(师范)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达8门(含8门)以上;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达6门(含6门)以上。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参加高职提前招生校测的外语科目仅限英语或日语。
第九条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考生需在3月6日至8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第十一条考生须参加我校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的校测。校测项目包括综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加试三部分。其中,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文化素质测试,报考普通类专科(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与音乐、美术、体育相关的师范类专业和体育类专科(非师范)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加试(艺术类考生已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视为专业加试合格,无需参加专业加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取得成绩。
第十二条综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合卷,总分300分。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每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为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三条提前招生校测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我校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提前招生校测及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17日,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4日。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提前招生校测采用线上双机位考试模式,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科(师范)、体育类专科(师范)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专本分段培养专业、普通类专科其他专业、体育类专科(非师范)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科(师范)、体育类专科(师范)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专本分段培养、普通类专科(非师范)、体育类专科(非师范)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专业省统考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具备下列情况予以政策加分: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二)烈士子女可加20分。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普通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体育类4700-48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执行,标准为650-1200元/年。住宿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和单项评优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减免、求职创业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三条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合条件者可转入其他相关专业。
第二十四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高考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当年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六条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七条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0513-55092010、0513-55092011、0513-68213555
招生监督邮箱:ntgsjw@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jstsgz
QQ咨询群:73349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