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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大专,不是中专,位于辽宁沈阳,毕业后学历是大专。大专学历比中专学历高,相关信息如下该页是勤劳的小编给大家找到的《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希望可以助您更好的了解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的相关信息。

一、辽宁医药学院2023护理分数线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辽宁医药学院2023护理分数线如下: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分数线在200分左右。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是高职高专举办的,一般分数线都不会很高的,大概200分左右的,具体还要看你是报什么专业。虽然单招考试比较简单,但是在选择专业的时候还是建议同学们选择冷门一些的专业,这样录取几率更高。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简介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康复技术、健康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辽宁省医学科学院,创建于1978年。

1984年成立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199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分立,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毗邻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本溪校区位于沈本新城。校园总占地面积55.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5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35.35万册。

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医药相关类高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医药卫生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机制,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教育、愿意从事医药类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医药卫生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92号)要求,2024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和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成 员: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纪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资产处、财务处、信息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副主任:教务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考试录取安全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处长)

成 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信息中心、安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

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工作组、考务工作组、网络保障组、综合服务组、财务收费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纪检监察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招生录取组

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组员:学生工作部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录取相关工作。

2.命题工作组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和阅卷相关工作。

3.考务工作组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4.网络保障组

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

组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5.综合服务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接待服务工作。

6.财务收费组

组长:财务处负责人

组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考生报名费的收缴和退费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员: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试卷的运送安全,命题、卷库、考试、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基建处、餐饮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考场供电、供水,通讯畅通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运转;负责考试当天各组工作人员的用餐及饮用水准备。

9.纪检监察组

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

成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二、招生专业

2024年拟单独招生(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学制学费/年办学地点
1520901眼视光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520201护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3520202助产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4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5520801健康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6520805医学营养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7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8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9490215康复工程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0520417中医养生保健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1520601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2490202生物制药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3490208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4490216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5530802现代物流管理(医药物流)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6490213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7490214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8520501医学检验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9520503医学生物技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0520504口腔医学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1520507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2520508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3520416中医康复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4470105生物产品检验检疫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5550111美容美体艺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6520410中药学(满药学)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024年拟单独招生(中职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报考要求学制学费/年办学地点
1520901眼视光技术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眼视光技术相关3年5000本溪校区
2520201护理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3520201护理(儿童保健)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4520202助产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5520201护理(口腔护理)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6520504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技术相关3年5000本溪校区
7520416中医康复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8520801健康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9520805医学营养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10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11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12490213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3490214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4520501医学检验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5550111美容美体艺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注: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审核为准;学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批复文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日语课程,其他专业开设英语课程。

三、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自行查询。

(二)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志愿设置: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

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中职生:

(1)报考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验技术、美容美体艺术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报考护理、护理(儿童保健)、助产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且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报考眼视光技术、护理(口腔护理)、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专业考生仅可填报一个志愿,且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四)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2024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如有变化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报名网址:https://www.l(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入口)。

(六)资格审核: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完成缴费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学院官网公布)。

(八)报名考试费用:考生需要缴纳考务费120元,采取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形式进行。中途决定不参加考试考生申请退费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办理退费,资格审核完成后不再进行退费。

四、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入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命题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的管理,规范命题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92号)《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在辽宁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命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命题工作落实情况,学院命题工作组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考务管理

(一)考前准备

充分发挥考务组与其他工作小组的联合作用机制,统筹做好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舆情监控等工作,加强部署、统一要求,确保考试顺利实施。按要求安排考试考场及考务各项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确定好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加强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等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作监考须知、考生须知,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

(二)监考工作流程

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通过考场监考和流动巡考监控学生答卷进度和操作,通过考场监控并录像考生行为,并及时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确保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七、评卷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评卷小组,保证评卷工作的保密性、公正性、公平性,严格按照试卷评分标准批改,严格按照评卷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评卷工作,保证评卷工作质量。

八、考试时间:

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

注: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安排为准

九、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

语文、数学各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生:总分为300分,其中:

(1)报考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验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眼视光技术专业考生:

文化素质科目200分:包括语文、数学。

职业技能科目100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2)报考护理、护理(儿童保健)、助产、护理(口腔护理)专业考生:

文化素质科目100分:包括语文、数学。

职业技能科目200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

(3)报考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专业考生:

文化素质科目100分:包括语文、数学。

职业技能科目200分:包括口腔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口腔生理学基础、下颌第一磨牙铸造金属全冠熔模制作。

(二)考核形式:笔试

(三)考试地点:沈阳(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十、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方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坚持成绩优先原则,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志愿全部无法录取且服从调剂时,在控制分数线以上,优先录取正常专业志愿考生,再统一安排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中职生考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录取审核:预录取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报名系统的一切操作行为均视为本人操作)。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

(五)我院在单招考试中不执行加分政策,总成绩中不包含政策加分。

(六)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4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八)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新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校学习时间收取学费,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宿费。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表中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定比例给予资助;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十一、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的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十二、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

考生查询成绩后,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申请应写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及申请复核的科目。

复核内容为: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我院将于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已复核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十三、申诉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

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jw@

十四、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024-89800928 工作日8:30--16:00

招生宣传网站:https://zsxx.l

十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的记录工作,具体执行参照《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十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
13月18日-3月31日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考务费
24月资格审核(以省招办规定时间为准)
34月上旬安排考场(结合报名情况)
44月11日-4月1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54月13日考试
64月14日-4月16日评卷、汇总成绩
74月17日核分
84月18日公布成绩
94月19日考生申请核查分数
104月20日预录取
114月21日公布预录取结果
124月22日-4月24日重复录取考生数据处理、整理录取数据
134月25日录取备案

注: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将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三、其他信息:

1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抚顺职业技术学院3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5 辽宁职业学院 6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7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8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9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0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11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12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 辽宁装备*职业技术学院 14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15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民 1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17铁岭卫生职业学院18 大连装备*职业技术学院民 19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1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2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3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4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民 25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民 26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民 27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8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29辽宁工程职业学院30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1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32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3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4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5辽宁建筑职业学院36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7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民 38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民 39辽宁水利职业学院40辽宁金融职业学院4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42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热门单招学校简介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辽宁省熊岳农业专科学校、辽宁熊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2008年,该校被列入全国高职示范院校建设行列。

四、辽宁医药单招分数线

辽宁医药单招分数线:117分。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健康管理类各专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所需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省属医药类高职院校。学院主校区坐落在沈阳市浑河之南。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护理、护理、助产、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Liaon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Medicine),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所由辽宁省人民*举办的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卫生管理类各专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所需高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创建于1984年。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剥离,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经辽宁省人民*批准,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五、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就业前景怎么样?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还算好就业,毕业生出来还算好找工作。

根据就业报告提供的数据可知:辽宁医药职业学院37%的毕业生在医疗保健行业有较好的发展、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8%的毕业生在医药行业有较好的发展、辽宁医药职业学院6%的毕业生在批发零售行业有较好的发展、辽宁医药职业学院4%的毕业生在互联网行业有较好的发展、辽宁医药职业学院4%的毕业生在医疗设备行业有较好的发展。

六、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好就业吗?

下文将根据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为大家详解展示这些问题的相关数据: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好就业吗?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就业前景怎么样?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就业率是多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出来好找工作吗?工资高吗?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哪个专业最好就业?

七、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在辽宁的最低分及录取位次排名(2022年)

科目批次最低分位次排名
历史高职专科批24549255
物理高职专科批356109300

对于2023年辽宁历史类考生来说,高考位次超过49255名,则有机会被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录取。

对于2023年辽宁物理类考生来说,高考位次超过109300名,则有机会被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