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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福建的大学排名前十名的学校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理工大学等以下是勤劳的小编帮大伙儿收集整理的《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一、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一分一段表

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一分一段表
成绩分数段本段人数累计人数
29411
29301
29223
29103
29003
289912
2881628
287331
286031
285536
2842662
2832789
282594
2816100
2806106
27916122
27827149
27744193
27638231
27518249
2742251
27311262
27213275
27127302
27040342
26929371
26836407
26738445
26630475
26515490
2644494
2633497
26226523
26147570
26047617
25960677
25846723
25742765
25622787
25512799
2545804
25314818
25221839
25151890
25068958
249621020
248611081
247341115
246301145
24571152
24471159
24351164
242211185
241591244
240791323
239871410
238551465
237211486
23681494
23511495
23491504
233191523
232441567
231591626
230801706
229601766
228591825
227301855
226241879
22561885
224111896
223141910
222451955
221802035
220592094
219452139
218572196
217332229
216262255
21582263
214182281
213412322
212472369
211632432
210702502
209482550
208412591
207372628
206242652
205232675
204202695
203462741
202562797
201602857
200492906
199282934
198422976
197493025
196463071
195443115
194613176
193183194
192103204
191193223
190683291
1891173408
188643472
187193491
18653496
185163512
184503562
183593621
182433664
181373701
180293730
179223752
178343786

二、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入围分数线

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 强基计划入围分数线

根据各省报考我校并确认参加校测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了入围名单。入围名单已发布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考生可登陆平台“我的志愿”栏目查询入围结果。

现将分省分专业入围分数线(末位同分者,按照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原则择优入选)公布如下:

省份哲学历史学
北京620628
天津

639
河北

626
辽宁596

江苏609

浙江

652
福建586

山东612

河南

593
湖北

592
湖南595

四川581

陕西

565

三、2024年广西书法统考一分一段表

广西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书法类一分一档表
总分人数累计人数
28211
28145
28016
27917
276411
275617
274926
273430
271333
270639
2691049
2681564
2671074
266579
265281
264182
263991
26219110
26120130
2609139
2591140
2584144
2578152
25624176
25539215
25426241
25314255
2527262
2512264
25013277
24920297
24826323
24727350
24610360
2459369
2441370
24310380
24214394
24121415
24024439
23923462
2387469
2373472
2366478
23512490
23420510
23324534
23221555
2317562
2305567
2295572
2281573
2277580
22616596
22514610

四、2024年广西播音与主持统考一分一段表

广西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播音与主持类一分一档表
总分人数累计人数
27411
26923
26814
26737
26618
265311
264213
263417
262421
261930
260838
2591452
2581870
2571282
2561092
25515107
25426133
25332165
25230195
25131226
25034260
24940300
24841341
24743384
24641425
24544469
24448517
24349566
24267633
24155688
24038726
23948774
23848822
23749871
23643914
23527941
23433974
233341008
232301038
231291067
230301097
229211118
228101128
227231151
226201171
22591180

五、山西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统筹考虑各地生源数量、质量和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七条根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模式和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执行教育部和当地相关规定。

第八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即先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计划数确定专业。

第九条普通类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条艺术学门类下影视摄影与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方向)等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漫画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当地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山西省按男女分列计划。

5、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使用当地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当地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表演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的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新媒体技术等四个专业须选考物理和化学,其他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山西省内“专升本”和“高本贯通”录取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校长李伟。

第十五条学费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标准,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学费、公寓管理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建有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新生报到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或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

招生网址:http://zsw.

电子邮箱:zsb@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山西传媒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