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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有哪些职业技术学院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有园艺技术、林业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畜牧兽医、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以下是可爱的编辑帮助大家收集整理的《西双版纳有哪些职业技术学院》,希望可以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方面为您解惑。

一、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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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一套公寓化管理制度。

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名单一览表

专业序号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所属院系
1市场营销专业专科旅游财经学院
2旅游管理专业专科
3物流管理专业专科
4会计专业专科
5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
6酒店管理专业专科
7经济信息管理专业专科
8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专科
9供用电技术专业专科师范学院
10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11艺术设计专业专科
1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
13数学教育专业专科
14小学教育专业专科
15法律事务专业专科
16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17护理专业专科医学院
18中药学专业专科
19傣医学专业专科
20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专科
21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
22园林技术专业专科生命科学院
23林业技术专业专科
24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专科
25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专业专科
26园艺技术专业专科
27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专科
28环境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专科
29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专业专科国际交流学院
30语文教育专业专科
31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专业专科
32应用泰语专业专科
33应用英语专业专科
34对外汉语专业专科
35英语教育专业专科
36国际教育专业专科
3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专科
38文秘专业专科
39应用外语(老挝语方向)专业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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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专业名单有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院系开设的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信息管理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专业、语文教育专业、应用泰语专业、国际教育专业。具体完整专业见下表。

四、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在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6分~382分之间。请各个省份的文科高考生自行对应以下数据: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贵州文科的最低分是382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科的最低分是365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科的最低分是353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青海文科的最低分是256

五、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

5000.00元/学年

2、住宿费

6人间800元/人/学年,4人间1200元/人/学年

3、其它费用

教材费:与教材供应商按折扣价购买,约500.00元/人左右,多退少补。

学平险:150.00元/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350.00 元/人。

军训服:145元/人。

说明: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5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本科专业15000-25000元每年,专科专业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六、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好不好?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36年的省立佛海简易师范学校。2001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原西双版纳州民族师范学校、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大学、西双版纳教育学院三校合并成立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西双版纳州财校、卫校和农校三所中专学校并入学院。2006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良好”等次;2012年,建成首批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6年,入选“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学院应用泰语专业的“中泰‘一带一路’应用型泰语人才项目”入选第二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列入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

七、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确立“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的办学定位,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的校训,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校、特色活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六大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推进“双高”建设,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发挥独特区位优势,走特色办学之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国标代码:12826

第五条校址: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景洪校区(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勐仑校区(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仑镇大学城)

第六条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教育

第七条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高职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五年制高职学制为五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分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科)和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科),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条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招生考试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均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考生须参加以下考试中的一类:一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中职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招生考试;三是参加云南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时,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傣医学、中药学、药学等5个专业不招收色盲症者、色弱者、肢残者;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第二十三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四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 入 学

第二十五条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两周之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费:5000元/年/生。

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1〕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二十八条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成绩优异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以资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渠道,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补充的资助育人体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招生章程、简章与本章程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邮政编码:666100

咨询电话:0691-2122932;2141371

监督电话:0691-2120191

学校网址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八、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云南的最低分及录取位次排名(2022年)

科目批次最低分位次排名
文科高职专科46866526
理科高职专科365137811

对于2023年云南文科考生来说,高考位次超过66526名,则有机会被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对于2023年云南理科考生来说,高考位次超过137811名,则有机会被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