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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专业排名 有哪些专业比较好

高考填报志愿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专业排名情况怎样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然而学校并没有公布权威的专业排名榜单,但是公布了示范专业、骨干专业,可以说是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比较好的专业了该页是高考家长网可爱的小编帮大家整编的《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专业排名 有哪些专业比较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山西】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山西省本科批录取成绩统计-艺术类

省份科 类专业名称计划数录取数最高分最低分
山西省艺术综合(美术)视觉传达设计6868232.8220.6
环境艺术设计6868231.2215
艺术综合(舞蹈)舞蹈表演与编导727269.967.53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山西省专科批各专业录取成绩统计-艺术类

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录取数最高分最低分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3030246231.4
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艺术类3030249.8226.8
音乐表演
器乐二胡艺术类2287.9482.54
竹笛艺术类2281.9777.18
琵琶艺术类2283.8383.5
古筝艺术类2287.5684.88
小提琴艺术类2385.380.96
单簧管艺术类2000
长笛艺术类2284.5683.56
西洋打击乐艺术类2383.9880
钢琴艺术类101086.5871.1
手风琴艺术类2180.03
声乐艺术类363787.6976.71

2023年山西省录取分数(对口本科艺术)

专业名称最高分最低分
视觉传达设计9483
环境艺术设计9181

2021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山西】

2021年录取分数(本科)
序号省份科类最高分最低分
1山西省文史类497456
理工类462402
艺术综合(美术)234.4202
艺术综合(舞蹈)男68.665.33
艺术综合(舞蹈)女69.7365
体理8473
体文85.768.1

2021年录取分数(高职)
序号省份科类最高分最低分
1山西省文史类452309
理工类402283
艺术类242210.4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地址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各校区地址为:文华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邮编030619);太谷校区(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南山南路126号,邮编030800);尖草坪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汾泉路3号,邮编030013)。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由山西省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学校。

2022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山西】

2022年山西省录取分数(本科艺术)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备注
最高分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
1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综合231.8214.2
2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综合230.8212
3舞蹈表演与编导艺术综合7167.1
70.567.37

2022年山西省录取分数(专科艺术)

院系专业文科理科备注
最高分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
计算机工程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35.2223.2美术分
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244.4222.2美术分

2022年山西省录取分数(对口本科艺术)

序号专业名称最高分最低分备注
1视觉传达设计9484艺术类最低投档线为文化成绩,专业最高分和最低分均为专业成绩
2环境艺术设计9177艺术类最低投档线为文化成绩,专业最高分和最低分均为专业成绩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985和211吗?

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山西目前没有985大学,以下是山西所有211大学名单。

山西1所211大学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1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最好的专业

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工程测量技术、物流管理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几本?

说明: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大学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认为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认为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根据公开信息可知: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在全国基本是本科二批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二本大学。(自2011年开始,山西省高考将本科三批并入本科二批C类招生)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6201

第六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职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学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并服从学校安排。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除舞蹈类专业)。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使用

第十七条 学校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生源质量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本科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区、市)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文史、理工类: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考部门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具体办法将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艺术、体育类:

学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考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3.音乐类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分行当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某些器乐行当第一志愿如有缺额,可进行调整:二胡、竹笛、琵琶、古筝按序依次循环调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长笛、西洋打击乐按序依次循环调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钢琴和手风琴可相互调整,若调整后仍有缺额,则全部调至声乐)。

4.体育类: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语文和英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三)三二转段:

三二转段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签订相关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两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绩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取。

(四)对口升学、专升本:

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招考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考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校长潘晋孝。

第七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部门: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

邮编:030619

电话:0351-5678223

E-mall:zsb@

网址:http://www.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