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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四川文理学院

目前国家教育部门并没有公布权威的大学排名榜单,这里是可爱的小编帮大家找到的《四川文理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希望可以助您更好的了解四川文理学院的相关信息。

一、四川文理学院全国排名【校友会版】

四川文理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四川文理学院

序号学校名称公布机构公布时间全国排名
1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23483
2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22482
3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21465
4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20585
5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19669
6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18678
7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17598
8四川文理学院校友会2016681

二、四川文理学院简介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四川东部达州市,办学历史可溯及清末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高校,目前是川东地区唯一省管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8年被增列为“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拥有莲湖、南坝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71.5亩(莲湖校区1000亩,南坝校区71.5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4.33万余册,电子图书4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670多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900余万元。现有教职工1182余人,外籍教师7人,其中专任教师632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8%,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2.5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突出贡献专家3人。全日制在校普通学生13391人,留学生57人,面向全国21个省市招生。 学校设文学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康养产业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开设50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八大学科门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文化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有数学建模教研室、卓越教师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理论物理等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26个,数学分析、热学、中国古代史、规划论、中国新文学史、外国文学、高等代数、小学教育科研方法等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版画、材料力学、非线性编辑等8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和88门校级精品(资源开放)课程。 学校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环境育人、社会合作”的办学思路,积极探索知识结构模块化、理论实践融合化、教学服务信息化、考核评价常态化的“四化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四年递进式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努力构建学生通识核心知识、通识实践能力、学科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核心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复合素质培养七大知识体系,塑造具有“三心四能五复合”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644。

第三条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四川文理学院。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2235;信访电话:0818-27901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办公室、咨询组、宣传组、保卫组、保障组和信访组。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录取机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相近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根据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三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

第二十六条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公费师范、乡村振兴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三十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网址:https://zjc.(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0818-2790101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电子邮件:scwlxyzs@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四、四川文理学院全国排名【软科版】

序号学校名称公布机构公布时间全国排名
1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23508
2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22484
3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21451
4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20459
5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19509
6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18551
7四川文理学院软科2017492

五、四川文理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四川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川东地区唯一省管普通本科高校,为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

六、四川文理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

2021年度四川文理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学前教育

2020年度四川文理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机械工程、美术学、汉语言文学

2019年度四川文理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2、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

3、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机械工程、美术学、小学教育

4、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文化产业管理、物业管理、行政管理、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