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6年化学学院硕士招生复试通告
吉林大学2016年化学学院硕士招生复试通告: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现将《化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成立化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文胜
副组长: 孙俊奇 丁世海 邹海峰 李勇
组 员: 张萍 施展 卢然 王悦 汤钧 关绍巍 张文科 张志权 贾琼
郭玉鹏 贾明君 杨兵
秘 书: 成巍 李卉
二、复试标准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理科总分355分(含355分),工科总分310分(含310分),符合者均可参加复试,名单见附件1。
其中单科成绩要求:
理科分数:外语50分以上(含50分)、政治50分以上(含50分)、业务课(1)90分以上(含90分),业务课(2)90分以上(含90分)。
工科分数:外语50分以上(含50分)、政治50分以上(含50分)、业务课(1)75分以上(含75分),业务课(2)90分以上(含90分)。
三、复试的组织工作
按二级学科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应为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做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各二级学科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原则上按考生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考生的复试专业,为了保证各研究方向和考生的权益,二级学科间可适当进行调剂。调入、调出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学科负责人和导师签字同意方可调剂。《2016年化学学院院内调剂表》到研办领取,尽量于16日前返回。
五、复试内容
1、 笔试:理科考综合化学(无机有机分析物化英语),工科考化工综合和英语,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 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 推免生和过化学学院复试线的夏令营优秀合格营员不参加复试,但需要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参加体检。
4、 总成绩是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5、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3:30
资格审查地点:唐敖庆楼二楼第一教室(大厅电梯左后方)
笔试时间:3月16日晚17:30—19:30
笔试地点:唐敖庆楼,具体考场安排届时在唐敖庆楼A201门外张贴。
面试时间:3月18日—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复试小组确定,另行通知。
体检:3月16日——18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13:00—16:00(南区校医院)
六、考生复试前的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1、入学考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委培或定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吉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注:对考生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的介绍及对考生的报考意见栏:应届生的基层单位为所在学院,往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如未就业可由家庭所在地社区或政府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七、录取
各研究方向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标出录取类别。
八、各复试小组上报材料
1、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时间、地点,于3月15日下班前报到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各专业《复试情况录取表》和《面试记录表》,于3月19日下午4点前交到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唐敖庆楼A201。
请名单上的学生看到通知后立即发送“序号+姓名+收到复试通知”到手机18744022664(魏同学),谢谢配合。
相关表格可以到吉林大学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内下载://zsb.jlu.edu.cn/PageShow.php?ArticlesOne=000136&ArticlesTwo=000138&ArticlesId=1276&id=1276
另外,吉林大学与吉林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生招生范围:
1、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且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的考生。
2、考生初试单科和总成绩均达到吉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即总分为310分。相关复试预计于21日开始,待稍后详细通知。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16年3月10日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