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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6年行政学院硕士招生复试通告

2020-01-20 18:01:00综合信息1

吉林大学2016年行政学院硕士招生复试通告: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行政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成绩要求:各专业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吉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免推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二、加试

   1、基本原则:凡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学生报考本院各专业都不加试,其余跨学科门类考生一律加试。

   3、加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

   4、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

   1、基本原则:复试过程采取规范操作,做好笔试(含专业课复试和外语听力)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保证笔试、外语口语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做到公平公正。

   2、复试过程中,笔试各科拟订若干套难度相当的试题、口试拟订若干套难度相当的题签,并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

   3、复试考核评分。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总分150: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90分以上合格;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60%+复试总分折合百分制*40%)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五、复议

   如果对复试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布结果后三日之内,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诉。

  

   联系电话:0431-85166157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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