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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助学本科班分数(长江大学助学本科班分数线)

2023-05-12 10:10:06综合信息

长江大学助学本科班分数线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办4401-4405、4406(部分)、4407-4412、4501-4514

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2002年4月22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复成立,分公司总部设在合肥。根据总公司规划要求,2004年7月,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尹建新变更为何承周,2005年正式更名为安徽分公司,2010年6月1日,公司主要负责人由何承周变更为王庆龙。

公司名称

泰康人寿合肥分公司

总部地点      合肥

成立时间      2002年4月22日

主要负责人   王庆龙

公司规模

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在省内设立了17家中心支公司、73家营销服务部(其中在筹1家)、117家县域网点,成功完成全省经营网点的搭建。 2002年11月,马鞍山中支成立,正式揭开了安徽全省机构建设帷幕,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在省内设立了17家中心支公司、73家营销服务部(其中在筹1家)、117家县域网点,成功完成全省经营网点的搭建。

发展大事记

2002年5月23日,合肥分公司举行开业庆典,庆典上,分公司向全省57名劳动模范赠送了保额627万元的人身保险,此举也是分公司的第一次公益活动;

2006年7月,安徽分公司与安徽省希望工程委员会联合开展了主题为 “聚沙成塔,心手相牵,泰康10年,真情回馈”大型希望工程助学活动,捐款3万元;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灾害到来之时,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积极行动,抗震救灾,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款物共计40余万元;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安徽分公司第一时间里积极行动,全省伙伴自发地为灾区共捐款16.38万元;

经营范围

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赔等业务;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江大学2021年多少分

2021年秋季长江大学的开学时间是9月3日。长江大学位于湖北武汉,占地2146.35亩。设22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86万人。

长江大学2022

湖北职高可以高考的学校有:武汉海事职业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文华学院、汉口学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推荐中职中专学校:湖北省旅游学校、武汉体育学院附属体育运动学校、武汉市旅游学校、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武汉技师学院、湖北现代科技学校、武汉市财政学校、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武汉南华光电职业技术学校。

补充资料:

40%左右目标是二本学校,像武汉商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汉口学院、东湖学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90%以上目标学校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公布技能高考招生计划,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就可以了。湖北省技能高考招生就是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可以报考的院校都是湖北省的高职专科院校。

长江大学今年的录取分数线出来了吗?

长江大学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是一所省属重点本科综合类高校。

以2021年为例,长江大学在部分省份的录取分数线为:

1.河北省

物理类普通本科批533分,历史类普通本科批551分;

2.山西省

理科本科一批505分,文科本科二批539分;

3.辽宁省

物理类普通本科批514分,历史类普通本科批559分;

长江大学本科二批专业分数

      长江大学是一本。

      长江大学(Yangtze University),位于荆州市,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湖北省教育厅与荆州市共建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长江大学2020年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长江大学2020年河北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理科573分位次51337;文科574分位次8807。

学校是国内“双一流”建设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大学,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长江大学近三年最低投档线

说明:综合分=总分×70%+体育术科成绩×(750/100)×30%。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综合分

10043 北京体育大学 508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512

10071 天津体育学院 456

10103 邯郸学院 385

10109 太原科技大学 405

10118 山西师范大学 425

10176 沈阳体育学院 428

10205 长春师范大学 408

10242 哈尔滨体育学院 407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525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486

10277 上海体育学院 504

10352 丽水学院 410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419

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417

10412 江西中医药大学 428

10416 上饶师范学院 406

10427 济南大学 439

10447 聊城大学 412

10457 山东体育学院 421

10464 河南科技大学 415

10478 周口师范学院 401

10489 长江大学 435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00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506

10517 湖北民族大学 419

10518 汉江师范学院 396

10522 武汉体育学院 474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457

1053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422

10545 湘南学院 406

10548 怀化学院 399

10551 湖南科技学院 408

10566 广东海洋大学 425

10572 广州中医药大学 483

10579 岭南师范学院 413

10585 广州体育学院 476

10589 海南大学 463

10594 广西科技大学 417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446

10603 南宁师范大学 424

10604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403

10605 河池学院 385

10606 玉林师范学院 410

10608 广西民族大学 431

10609 百色学院 388

10623 西华大学 427

10633 成都中医药大学 428

10635 西南大学 501

10636 四川师范大学 472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445

10661 遵义医科大学 392

1067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395

10673 云南大学 490

10687 红河学院 387

10718 陕西师范大学 493

10722 咸阳师范学院 400

10727 西安体育学院 455

10742 西北民族大学 415

10749 宁夏大学 471

10918 黄淮学院 385

长江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021长江大学技能高考录取分数线555分。

截至2020年1月,学校现有教职工3124人,专任教师2247人,外聘教师53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03人,副教授8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87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86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02名,硕士生导师62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6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39人;有“双聘院士”7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0人,“楚天学者”76人。

长江大学2021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长江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市、区,下同)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长江大学,英文全称为Yangtze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489),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荆州校区校址:湖北省荆州市(邮政编码:434023)

武汉校区校址:湖北省武汉市(邮政编码:4301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学校是国内“双一流”建设综合性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调整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事项做出决策。

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部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zszc.yangtzeu.edu.cn)或校园网(//www.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0550、8067167

电子邮箱:zsb@yangtzeu.edu.cn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八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九条 学校组织对专升本各专业考生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预留计划主要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重点向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倾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学生报考多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加分在分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填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长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应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建筑类专业色盲受限;护理学专业身高低于1.56米受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录取规则为: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省联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按文化分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对体检复查不合格者视体检结果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并报请有关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查究。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定向就业招生学生、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以及40余种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按照国家政策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长江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助学本科班分数线是多少

是真的

高考失利,落榜的学弟学妹们不要灰心,可以报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本科助学班就是为了给没有上本科分数线的学子学妹们一个重新上本科的机会,毕业可拿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就业广泛,可考研,考教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