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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体育女生分数(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

2023-04-30 00:18:13综合信息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2020

专业学院不是高收费学校,学校的经费有国家或地方的财政支持,学费一般较低。

为了方便大家查询,我为大家整理好了三明学院2021年收费标准,包含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2021三明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

一般专业收费4800元/年,

有些重点学科5200元/年,

艺术类8400元/年,

体育类4800元/年,

闽台合作15000元/年,

艺术闽台合作18000元/年,

国际课程项目20000元/年。

2、住宿费:

大约每年900元左右。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2019

统一为800分,其中语数英各150分,体育40分,物理卷面90%,化学卷面60%。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2021

目前还没出来,可参考前三年数据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2022

你自己想想 福州就几所大学 师大 农大 福大 工程学院 。 医科的去掉 也就这么几个能念的上名字的了。 而你的分数,又是特长生, 建议你直接报考 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然就报外 如三明学院 莆田学院这样的 本科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2021位次

你说的三明师范学院,就是现在的三明学院。

三明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国标代码:11311)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三明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条  2021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不录取非汉语言答卷的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师范类)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该两个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应合格以上,没有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不作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 (市、自治区)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分相同时, 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同分的,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及播音主持类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成绩)和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仍同分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综合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综合分满分为750分)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专业成绩×2.5×70%。

2.其他省市(综合分满分为100分)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

注: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按综合分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仍同分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按非综合分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体育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专业成绩×7.5×70%。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收费(2014)18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所在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

第二十五条 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第二十六条 其他助学渠道:支持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引进社会助学资金等各种方式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详情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https://www.smxy.cn/zzglzx/main.htm)。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贵州

2022三明中考总分 2022年三明中考投档学科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40分(其中笔试部分4分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

1.直接报考体育类院校 ,如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等。

2.报考省内外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 ,比如:福建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三明学院等。

3.报考综合性大学的体育特招生。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面向湖北招生吗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最低投档分数线公布,下面是具体情况,供参考。

预科B类投档分数线

说明:1.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投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

2.表中空白处表示无相应科类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文史类 理工类 备注

10020 北京农学院 426 378

1006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379

1014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383

10305 盐城工学院 409 356

10320 江苏师范大学 483 427

10324 盐城师范学院 413 383

10352 丽水学院 422 385

10388 福建工程学院 402

10389 福建农林大学 349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491

10395 闽江学院 438 372

10397 武夷学院 405 363

10398 宁德师范学院 413 380

10399 泉州师范学院 432 403

10402 闽南师范大学 452 399

10517 湖北民族大学 443 402

10531 吉首大学 447 432

10594 广西科技大学 425 390

1059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428 427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最低投档分数线:文史类362,理工类283.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419 393

10598 广西医科大学 460

10599 右江民族医学院 412 410

10600 广西中医药大学 431 409

10601 桂林医学院 409 41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477 456

10603 南宁师范大学 452 413

10604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420 390

10605 河池学院 403 381

10606 玉林师范学院 425 399

10608 广西民族大学 462 415

10609 百色学院 406 380

10623 西华大学 393 451

10742 西北民族大学 422 391

10792 天津城建大学 369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419

11047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467 374

11048 金陵科技学院 446 404

11049 淮阴工学院 389 364

11062 厦门理工学院 469 442

11311 三明学院 390 379

11312 龙岩学院 368 368

11354 梧州学院 410 380

11407 北方民族大学 433 377

11528 湖南工学院 390

11546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406 384

11548 广西财经学院 435 395

11607 北部湾大学 434 395

11641 江苏海洋大学 427 391

11825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398 374

11837 桂林旅游学院 405 369

11838 贺州学院 403 379

12026 大连民族大学 420 358 文史类420、理工类358为京族考生最低投档分数线,其他少数民族最低投档分数线为:文史类444,理工类373.

1204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362

12050 上海商学院 476 361

13763 福建江夏学院 425 365

什么是本科预科

本科预科,一般就是普通高校招生中的预科生,指的就是普通高校或者民族院校,在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当中,挑选符合特定要求的考生,低于一定分数,按志愿择优录取。

其实本科预科主要就是,一般某考生在民族院校或普通院校学习一年的时间以后,在经过考试合格以后直接入高校的本科或专科去学习,一般高校自己会组织预科毕业考试从而进行专业分配;但是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开创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党和国家为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水平。

三明学院体育生录取名单

三明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国标代码:11311)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三明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条  2021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不录取非汉语言答卷的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师范类)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该两个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应合格以上,没有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不作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 (市、自治区)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分相同时, 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同分的,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及播音主持类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成绩)和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仍同分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综合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综合分满分为750分)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专业成绩×2.5×70%。

2.其他省市(综合分满分为100分)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

注: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按综合分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仍同分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按非综合分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体育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专业成绩×7.5×70%。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收费(2014)18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所在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

第二十五条 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第二十六条 其他助学渠道:支持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引进社会助学资金等各种方式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详情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https://www.smxy.cn/zzglzx/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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