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考试重庆(重庆2021事业编制考试)
重庆2021事业编制考试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三月份和四月份
重庆2021事业编制考试时间
2021年浙江省杭州市之江外语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的启事
2、2022年浙江省台州市天台中学校园教师招聘公告
3、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50名) [荐]
4、2021年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109名) [荐]
5、2021年广西柳州市柳邕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航五校区)教师招聘简章
6、浙江省杭州市2021年11月教师招聘公告(277名) [荐]
7、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2021年11月教师招聘公告(121名) [荐]
8、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部分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荐]
9、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10、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荐]
11、2022年浙江金华第一中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12、重庆市长寿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13、江苏省南通市海安高级中学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20名) [荐]
14、2022年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15、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教师招聘公告 [荐]
16、2021年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荐]
17、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18、2022年陕西省安康市白河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20名)
19、甘肃省武威市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荐]
20、2021年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第四批) [荐]
21、2021年河北省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教师) [荐]
22、2022年湖南省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公开引进和选调教师公告
23、2021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含教师)
24、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含教师) [荐]
25、2022年山东省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公告(含教师) [荐]
26、2021年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3号) [荐]
27、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百名硕士进六师”招聘公告((含教师)) [荐]
28、广东省韶关市技师学院2021年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29、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荐]
30、2022年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荐]
31、2022年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教师招聘公告(150名) [荐]
重庆2021事业编制考试公告
2021上半年重庆万州事业单位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重庆2021事业编制考试职位表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消防也有安置
重庆市2021事业单位考试
现在进行的是重庆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2021上半年重庆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密集发布,多个地区正处于报名阶段。
不同地区招聘岗位需求和报名时间节点不同:希望注意查看关注公告。
注意的是,在报名的最后阶段也是报考的高峰期,大部分考生结合报考意愿和岗位报考人数统计,最终确定报考岗位。
如最近的重庆市属报名会结束阶段,在4月13日中午,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报名前最后一次统计出炉,已有39899人完成报名,26883人审核通过,13972人完成缴费。
希望帮到你。
重庆2021事业编制考试成绩
直接在网站上查询,全国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成绩查询
2021年重庆市事业编考试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须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