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医学院江西各专业分数(复旦大学医学院2021江西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医学院2021江西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2021年数学类专业在江西招生计划详情:
专业名称:数学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复旦医学院2020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博士招生简章中会有学校所招收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流程,奖助政策、联系方式等信息。已经有博士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了,正在备考的小伙伴们记得关注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了。这可就决定了你能否报考目标院校了,一起来你看下以下院校的招生简章吧。
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方式
全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600名左右。全校招生总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直接攻博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2021年我校各院系均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生。
我校2021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1)预计于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的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报考对待。
(3)持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
(4)考生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③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5)我校部分院系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院系备注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5.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应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支付。
3.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前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的时间将报名表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指定的办公室或工作人员。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4.考生参加复试或考核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在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以及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和境外学位获得者须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核
1.招生院系按照公开发布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初审、初试(含外国语水平)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考核名单,进行复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2.招生院系根据院系和学科实际,决定是否要求全部或部分考生参加外国语考试。需要参加外国语考试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13日上午,
地点在邯郸路校区(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3.我校两院院士和文科杰出、资深教授可以以“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政治,加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13日下午,人文、社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②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
六、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录取。在复试、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费和奖助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直接攻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页(//www.cwc.fudan.edu.cn)收费公示栏。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五部分组成。具体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目或学校研招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相关说明
1.各招生院系分别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在学校研招网上另行公布。
2.我校2021年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类别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00)、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00)、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00)。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实行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
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于录取时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就业方式,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更改。
4.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是我校的自设专业,姓名后带“*”的导师是我校兼职导师。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限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录取前须获得相同或相近专业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研究方向为“5+3+X”项目)的考生同时须是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人员,且入学时须在基地。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有定向工作单位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
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8.如无特殊规定,我校2021级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学年;基本学习年限结束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2学年。
9.报考我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以及我校与西湖大学“跨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考生,请同时关注相应的招生简章。
10.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1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11.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12.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以及招收外国博士研究生的办法,另行公布。
13.若教育部2021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九、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和联系方式
部门: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电话:(021)65643991或65642673
传真:(021)65644159
电子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www.gsao.fudan.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复旦大学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电子邮箱:jiancha@fudan.edu.cn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复旦大学医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1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1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本科生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二)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专项计划录取政策
(一)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六、强基计划录取政策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1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复旦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招收台湾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八)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除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5000-6500元/学年•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体系:我校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应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医疗帮困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并通过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本科生中参与海外交流的比例达到60%,其规模和数量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21年5月
复旦大学2021年江西招生人数
2020级复旦大学本科新生大数据已经正式公布,共计录取3935名考生
复旦大学医学院2021江西招生计划分数线
2020级复旦大学本科新生大数据已经正式公布,共计录取3935名考生。
复旦大学医学院2021江西招生计划人数
复旦大学江西高考理科录取分数线, 2017年664分, 医学院652分。
只要努力付出过, 就会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