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成绩排名查询(2016年国考公务员录取成绩)
2016年国考公务员录取成绩
公务员笔试成绩不对外公布,需要自己进系统查询。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三、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2016年国考公务员分数线
1.纪委岗位
国考中的纪委是中央纪委,听这名字就知道有多难考了。纪委岗位的报名门槛非常高,通常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还必须是党员。光是这两个条件,就已经筛掉绝大多数考生了,而满足要求的考生,个个都是学霸,可想而知想脱颖而出有多难!
不仅如此,纪委岗位的政审非常严格,不仅要求考生自己履历干净,还要求父母长辈不出任何问题。一旦在政审环节发现任何“污点”,直接一票否决。纪委岗位责任重大,想考进去,还是要两把刷子的。
2.外交部
外交部是国考中的专属单位,想进去只能参加国考。外交部的报名门槛倒是没那么严格,最低要求为本科学历,党员、共青团员都能报名。但是,外交部对专业限制比较严格,大部分都是各种小语种专业,偶尔出现法学、经济学、国际关系学等,总体岗位数量并不多。
外交部的政审同样非常严格,而且是“差额政审”。即面试过后,不一定录取第一名,而是让一定比例的考生同时进入政审环节,从各方面进行考察,看谁是最合适的。这也意味着,考外交部不仅要成绩好,各方面都要比较优秀才会被录取,难度可想而知!
3.海关部门
海关部门算是国考中的招录大户,每年都会招1000多个人。海关难考的原因很简单:要求低,报名人数太多了。每年你去看国考竞争最激烈的10个岗位,一定会有几个海关单位的岗位,动辄上千人竞争一个职位,杀出来的难度不用多说。
海关岗位的报考难度其实也是分地区的,和地区经济发展有关。沿海一带的待遇比较好,比如广东地区的海关岗位就非常吃香,报考人数非常多。而一些内陆地区的海关报名人数相对来说就要小一些,大家可以酌情考虑。
4.国税部门
国税部门是国考招录的主力,招录人数超过50%,占据半壁江山。很多人可能奇怪,招这么多人,为啥还难考?这主要是因为国考岗位太多,其中有不少都是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要求很低的岗位,门槛低了,报名人数就上去了,成百上千人考试,最终进面分数线达到140,这难度谁考谁知道。
2016年国家公务员分数线
河南2016年高考国家线分别是,
批次
文科
理科
本科一批
517分,
523分。
本科二批
458分,
447分。
本科三批
393分,
370分。
专科批
180分,
180分。
专科一批
180分,
180分。
这些分数线既是各类院校的投档线,也是最低录取分数线。具体录取时候各个学校还是不同的。
2016国考分数线是多少
2016年高考最低的录取分数线是325分。录取的大学有广西大学,贺州学院,南宁学院,哈尔滨工程学院,桂林工学院,柳州工学院,中南政法大学,广西政法大学。广西财经学校,广东财经学校,南宁财经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这些优秀的大学都在录取。高考的学生,最低的分数线都是三百多分。
2016年国考最高分
这个查询一下外交部官网嘛。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2016年北京市高考文科一本分数线是583分。这是文科一本院校的投档线,也是最低录取分数线。北京市的高考分数线是比较低的,因为北京考生少,但是高校多,特别是985,211大学,位居全国第一,所以高等教育资源非常丰富。所以北京市考生相对压力是比较小的。
2016年国考公务员录取成绩公布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针对公务员范围的各种不同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管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范围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我国现阶段干部管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建议维持草案规定的范围;同时,建议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最后,立法机关接受了这个建议。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