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考试(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际上勾勒了法治的总体轮廓。
2、注重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3、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行政执法考试重点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考试内容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工作能力和不同职位要求分类分级设置。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接受初任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培训内容侧重职业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交流。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调入机关,担任四级高级主办以上职务。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一般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范围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在不同职位类别之间进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一般应当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五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考虑其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比照确定职务层次。
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应当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
第二十五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违反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主管领导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由所在机关作出回避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扩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的;
(二)超职数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
(三)随意放宽任职资格条件的;
(四)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录用、调任、转任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更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六)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总结
行政执法局行使下列职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人跨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燃气、供(节)水、供热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犬类(以无证养犬为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等等.
行政执法考试答题技巧
申论一般有4道题,第1题是观点、做法概括题,要针对问题做好归纳概括,答题认清本质,精准审题,把握答题思路。
第2题是提出对策题,需要针对问题定位到相对应的资料题本,进行审题、找点、加工、分点书写结论。
第3题是综合分析题,要明确作答思路,按逻辑顺序书写答案,最好明确一、二、三点,要按照内在逻辑,表达对某一现象的看法。
第4题,大作文,要把握核心立意,分论点写文章。
行政执法知识考试题库
《申论(行政执法类)》主要测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试题题型主要是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考试题量为3道题。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知识点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9.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利机关 ,在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机关 。其他国家机关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重点知识点及法律汇编
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是: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具体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和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3、符合所在单位执法工作需要和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证件管理总量控制标准;
4、年满18周岁(其中路政执法人员需年满20周岁,路政一线执法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6、经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合格;
7、符合《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资质条件;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