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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考试(日本刑法著作)

2023-03-12 20:09:59综合信息

日本刑法著作

日本人犯法要坐牢的

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根据《刑法》第七条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减轻处罚。

日本刑法各论

三阶层说

随着近年深入的研究,张明楷最终采取了德国日本刑法的观点,采用犯罪构成三阶层学说:即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违法性是阐述客观要件以及排除客观上犯罪构成事由的,有责性是阐述主观要件以及排除主观方面犯罪构成事由的。并在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面采用。

在07年的《刑法学》第三版里,犯罪构成该当性大部分划入违法性,也就是客观要件,小部分划入了有责性(主观要件)

所以,到09年为止,张明楷的观点一直是:犯罪构成是两要件:违法性和有责性。(即主客观要件)

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诸事实特征。即罪构成的要素。苏联、中国等国刑法理论中的概念。在大陆法系刑法中,无此概念,与此相类似的概念是犯罪成立要件,而犯罪成立要件与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日本刑法著作翻译合集

《德川女刑罚史》是由石井辉男执导一部恐怖片,Yuki Kagawa等人主演。该片讲述了17世纪日本德川幕府时代的残酷风情的故事。第一段:少女和病重的哥哥相依为命,还时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后来兄妹俩发生关系,心怀愧疚的哥哥戳颈自杀,女孩则因乱伦罪名受到幕府的严惩。

第二段:新来的尼姑庵主持发现小尼姑和和尚的私情,嫉妒和愤恨让她将小尼姑活活折磨致死,主持与其帮凶同样没有逃脱幕府酷刑的惩罚。

第三段:类似《地狱变》和《禁室培育》的综合体。江户名雕长最新作品“地狱变”受到酷吏南原的嘲笑,为了夺回荣誉,他请求观摩南原拷打女囚的场面,最终他完成了生命中最辉煌的作品。

日本刑法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看到了么,有,但比日本严厉得多。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追溯期是20年。更重要要的是后面第八十八、八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通俗的理解为20年前你杀了个人,神不知鬼不觉,这20年间没人报案,公检法也没立案调查过,你还不能犯其它罪行,这样才能做到20年后不再对你进行追诉,但现实中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日本刑法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即使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哪怕是罪犯逃亡,只要犯罪发生过去15年,就不再追诉,这样看比中国刑法的规定要宽松很多,在中国只要警察立了案(甚至是有人报案),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逃到120岁,仍然要被追诉,所以在中国杀了人就别想靠逃亡来摆脱罪责……

日本刑法学著作

美浓部达吉,宪法行政法学家,主张“天皇机关说”。

我妻荣,民法学泰斗,星野英一的老师,其法学深深影响台湾法学。平野龙一,刑法学泰斗,山口厚的老师。金泽良雄,丹昭宗信,都是著名的经济学家。

日本刑法原文

根据日本现行刑法,有期徒刑的刑期最长为20年,如果多罪并罚,有期徒刑最长可达30年。日本的有期徒刑原则上没有减刑制度。但根据日本刑法第28条规定,有期徒刑的犯人,服刑超过了刑期的三分之一,就有权利获得假释。

日本刑法流派

当下我国在实践中仍适用四要件,直观性强,三阶层在理论中涉及较多,实践中偶尔有适用,三阶层的逻辑性较强,纵观大陆刑法,德国法国日本等适用的都属于三阶层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