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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5软件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2020-01-13 14:52:00综合信息
2015年吉林大学软件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以下2015年吉林大学软件学院考研复试细则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教育部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贯彻“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正公开;坚持全面考察;坚持客观评价”的复试原则,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2015年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以下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要求,软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五人组成:
  组长:魏晓辉
  组员:刘衍珩、郑爽、孟繁二、高战国
  2、软件学院按复试人数组成五个复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工作程序等。复试前组织召开复试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及有关注意事项。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并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再继续面试工作;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学院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合分、登分等环节),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方式、内容和成绩的使用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1、复试方式
  (1)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考核考试方式为闭卷。
  (2)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30分在笔试前进行测试、口语20分在面试中采取抽题回答的方式测试),总计150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能力;专业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学习情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队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3、复试成绩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90分,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学院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时间安排
  综合面试时间:3月25日(周三)下午13:00-17:30
  地点:吉林大学南校区计算机大楼B338(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外语听力测试:3月25日(周三)晚18:00-18:30
  复试笔试时间:3月25日(周三)晚18:30-20:30
  地点:吉林大学南校区计算机大楼A124、A135

  五、体检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时间:3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注意事项:1、每人带2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55元/人。
  2、上午体检者晨起禁食水,下午体检者中午禁食水。
  3、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联系电话:85166029。

  六、复试的监督和申诉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细则、资格审查办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照复试日程安排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实行申诉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7449。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七、录取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3、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研究生,录取工作另行安排。

  八、工作日程
  3月11日-13日制订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月14日-16日上报复试细则和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通知
  考生具体事宜。
  3月16日-27日组织复试、体检。
  3月30日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10日调档审查结束。
  4月25日招生办公室审核确定最后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
  生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