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技术培训考试(特种设备考试培训平台)
特种设备考试培训平台
1、系统只支持按台(套)申请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单位管理系统”(点击打开)中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登录系统后,点击“业务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登记”菜单,进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页面。
3、根据特种设备种类点击“特种设备(不包括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申请)”或“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申请”按钮,打开申请填写页面
4、在申请登记页面中,选择登记机构,如设备已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中申请过监督检验或首次检验,可以点击“选择在库设备”按钮,从设备信息中查找设备,选中后点击“选择设备”按钮,设备信息自动填入,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操作;不需要进行监督检验或首次检验的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填写此页面的内容。
5、使用登记信息保存后,《使用登记表》可由系统打印,在数据列表里选中(支持多选)申请设备,点击“生成使用登记表”按钮,下载文件后进行打印打印后,盖章扫描。
6、上传以下相应资料的扫描件。
(1)使用登记表。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
(4)产品数据表。
(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申请设备信息保存后,双击点开申请页面,切换到附件页卡,输入附件名称,按照上述附件要求选择附件类型,选择要上传的文件,点击“上传附件”按钮完成附件上传操作。附件有问题可以点击相应的按钮进行删除。
特种设备考试培训平台官网
叉车考试成绩查询步骤:
1以当地的为准【登录官网】登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成绩查询】在官网右下侧输入身份证号,点击考试成绩即可查询。
叉车证考试成绩无法查询,一般情况下,学员参加完理论考试,会直接告诉学员考了多少分,通没通过;实践考试也是一样的,会直接告诉学员是否合格,不合格就要重新报考,合格了,40天内发证,可以在官网进行查询证书。
特种设备培训网站
安全生产,
做好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企业恢复生产前须按规定做好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重点关注各类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对于自己无能力维护保养的,要请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保,切勿发生维护保养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自行维护保养的,要切实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特种设备考试管理平台
经信委官方网上查询。
特种设备考试官网
我觉得特种作业不会有什么技巧,考核的时候一定是按照你的实力,首先来说就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你必须得懂,而且一些规则性的东西必须得很清楚才可以,其次就是一些技巧操作的技巧,你一定要懂,如果这些技巧你不懂的话,考试的时候肯定也是过不了的,所以这两个是缺一不可的,没有捷径,没有技巧,你只有把东西掌握的熟练了,越熟练越好,那样的话才对你有帮助,如果你掌握的不熟练,你肯定是考不过的,这种东西最好不要投机取巧。
特种设备考试培训平台app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年)
(2013年1月16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个分项的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师(或者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考评人员应当由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并且熟悉考核程序、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的人员担任。
第十条考试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的考试基地及考点,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原则上不得在考试基地及考点以外进行;特殊情况或者特殊项目需要利用当地其他单位的条件和设施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应当事先经过发证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考试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公布考试程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点、考试计划等事项,并且告知审批发证程序;
(二)公布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具体范围、项目和合格标准;
(三)审查作业人员考试申请材料;
(四)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五)公布、通知和上报考试结果;
(六)建立作业人员考试管理档案;
(七)根据申请《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向发证部门统一提交申请,协助办理《作业人员证》发放事宜;
(八)根据申请人的委托,向发证部门统一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的复审;
(九)向本考试机构的指定部门和发证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与考试相关的统计报表;
(十)完成本考试机构的指定部门和发证部门委托或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参加本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禁止培训、辅导人员参与培训、辅导对象的命题和监考工作。
第三章 考试和审批发证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包括考试报名、申请资料审查、考试、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审批发证程序,包括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和发证。
《作业人员证》的复审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当在工作单位或者居住所在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申请人报名参加作业人员考试时,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见附件A,2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张);
(四)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五)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七)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部门或者指定的考试机构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格式或者JPG格式)。
第十六条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申请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申请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第十七条考试机构应当根据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组织命题。
第十八条考试机构应当在举行考试之日2个月前将考试报名时间、考试项目、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考试计划等事项向社会公布。需要更改考试项目、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的,应当提前30日公布,并且及时通知申请人。
考试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监考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其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确保考试工作的质量。
第十九条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并且告知申请人。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第二十条考试机构应当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考试试卷、操作技能考试记录、成绩汇总表、考场记录等存档,保存期至少5年。
第二十一条考试合格的人员,由考试机构按照合格人员委托,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也可以由本人凭考试合格证明和本规则第十五条(一)、(二)、(三)、(四)所列资料(1份)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报考平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归质监局管理,需要考取的。代号是A是综合性的,所以不仅仅是管道安全管理的范围,其实是适应的。A3代表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复审年限有所不同。
特种设备人员培训网
需要20学时以上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