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执业类考试安排(医学执业类考试安排时间表)
医学执业类考试安排时间表
2022年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180 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2 年8月20日下午16:30-18:30和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16:30-18:3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2 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2 年 8 月 19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20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2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5: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11:05-12:05。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2 年8月20日上午 11:05-11:35。
医学执业类考试安排时间表图片
一、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9日下午16:30-18:30和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9月19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9月19日上午11:05-11:35。
二、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和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中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其他事项
(一)2021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试点考区名单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2021年组织中医类别中医(朝医)专业、中医类别傣医考试。
(三)2021年继续开展中医类别哈萨克医考试试点。
执业医考试时间2022年
执业医师报名时间2022
执业医师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各地是否安排现场审核以及在审核形式上都会有所差异,需及时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预计):2022年1月,现场审核大概在2022年2月左右进行;
实践技能准考证打印(预计):2022年6月;
实践技能考试(预计):2022年6月、7月;
综合笔试缴费及准备考证打印(预计):2022年7月;
综合笔试成绩(预计):2022年8月;
成绩查询:2022年9月。
医学生执业医师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2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3)二试报名时间:试点考区名单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医学执业医师考试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
医学生执业医师考试
首先要好好看书学习,然后报名,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入职。
另外,医院编制的意思是在医院里有编制的正式员工。在医院里有两种员工,一种是有编制的正式员工,还有一种是没有编制的合同员工,二者在福利待遇、工资水平上都有很多差别。成为正式编制职工是需要考试的,考试有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考一科,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面试是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医学执业资格考试
一、怎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卫生局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派出人员到现场考察核定,由承办人或经办人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合格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份收费45元。 二、申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新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 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投资资金不到位; (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5)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及X光室验收不符合要求; (6)消毒供应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医学执业类考试安排时间表最新
医学生考完执业医师就可以去应聘规培考试,考上了就可以规培了,没有考上就继续去参加各个医院的规培生招聘考试,至到规培应聘考试合格了,考试合格了才可以参加面试了,面试合格了就可以参加体检了,体检结果合格了就可以参加规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