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等级考试公布(济南等级考等级划分)
济南等级考等级划分
一、2020年报考我校的所有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C级(含)以上,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当年评价的C级(含)以上。
二、2020年报考我校的指标生等级科目须全部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
三、2020年报考我校的统招生等级科目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须同时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应届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须同时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
四、我校拟于2020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及其他入校后实施的特色课程(项目)的选拔等级要求将陆续对社会公布。
五、为方便广大初中学生家长提前知晓等级要求,2021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初二生物、地理学科须同时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初三考试科目等级要求将于2020年9月底前公布。
六、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我校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达不到我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取得填报我校志愿。
济南市学考等级
初中学生其等级科目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须达到C级(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B级以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等级科目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须达到C级以上;生物、地理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达到当年的C(含)级以上。
济南市学考等级评价办法
依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济教发〔2020〕36号)文件要求,我校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招生需求以及近几年招生录取实际情况,现对2021年报考我校的考生提前公示如下等级科目要求。
一、2021年报考我校的指标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及等级科目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
二、2021年报考我校的统招生中考等级基本要求为:物理、化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B级(含)以上等级,道德与法治、历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C级(含)以上等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当年评价的C级(含)以上。
三、我校拟于2021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及其他入校后实施的特色课程(项目)的选拔等级要求将陆续对社会公布。
四、为方便广大初中学生家长提前知晓等级要求,2022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初三考试科目等级要求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公布。
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我校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达不到我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取得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
其他有关考试及录取的要求依照市教育局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济南市中考等级
分为A、B、C、D、E五个级别。
根据济南市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划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全市统一划分标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值的为不及格。
济南中考等级考试
仍然是语数英450分,每个150分。加体育50共500分。体育提前考。450是6月中旬高考后考试。另外还得考历史,政治,物理,化学这些学科按等级。有一门最后一个等级的不能上高中只能去职专。所以不要太偏科。计算机也考,时间不大清楚。2023年考理化加150。体育加10。这样的话是660满分。
济南市等级考试中考百分比比例
地理生物是会考内容,在初二下学年会考到。全省按比例划分,A是15%,B是45%,C是35%,D是5%,E是不合格。在中考中,地理生物全A就有资格报名推荐生,历城二中,山师附中,省实验等中学的录取标准为B或B级以上。若有d或e则选择参加补考或者在录取时选择职业学校,有d和e不享受指标生的资格。
济南市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52.5%:2022年济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年级报名编场人数为80418人(含莱芜区、钢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共计42232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为375分。普高录取率为52.5%。其中济南市区普高招生计划人数24063人。
济南学考等级划分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中国公民在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高等学校要把教师资格作为聘用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师范)处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依法对高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教师资格应成立专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负责本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未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申请人所提供的认定材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内容为学历核查、普通话测试等级核查、体检结果核查、思想品德鉴定及教师身份核实等。
第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受理二次。具体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0月。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提交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