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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考研单位编码(江苏大学的招生代码)

2023-03-06 09:00:11常见问题1

江苏大学的招生代码

1848代码是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江苏招生代码。

江苏大学招生专业代码

一、苏州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苏州大学2022年在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613分、历史类580分。

苏州大学2022年在江苏省(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最低录取分数为:历史类580分。

苏州大学2022年在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历史类570分。

二、苏州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云南省(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98分、文科635分

2、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77分、历史类591分

3、在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35分

4、在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30分

5、在山西省(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72分、文科563分

江苏大学招生代码1401

答:院校号 院校名称 投档成绩

1257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367

140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364

1720 南京晓庄学院 364

1153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361

115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359

1206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359

1235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59

1403 南京晓庄学院晓庄校区(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联合办学) 359

1234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52

151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51

1283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349

1231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48

1409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淮安办学点 345

1728 金陵科技学院 345

1284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336

1205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328

1233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28

1347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317

江苏大学招生代码144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刑法其他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刑法修正案八

三十二、删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10

第五十七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五十八条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第五十九条 [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条 [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一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二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三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四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五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六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七条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八条 [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0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十一条之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持有伪造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司法解释1996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曾作出过下列规定,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颁布前仍可参考使用。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一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上述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本罪。其中,虚开税款数额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因虚开上述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五万元以上的;

(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案件管辖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04]12号)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为他人虚开案件,由开票企业税务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

为自己虚开案件、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案件,由受票企业税务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

介绍他人虚开案件,可以与为他人虚开案件、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案件并案处理。  

对于自然人实施的前款规定的虚开案件,由虚开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如果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  

对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几种情况交织在一起,且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由票源集中地或虚开行为集中企业的税务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

七、购买又虚开行为的法律适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对购买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又虚开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公经[2003]1448号 2003年12月5日)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购买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又虚开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苏公经[2003]3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行为人购买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又虚开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犯罪嫌疑人彭大达购买非法制造的运输业发票后又虚开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大学报考代码

苏州大学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1635,其他专业为1261。在其他省市区的话,各不相同,需要参考当地教育部门发的高考报考指南。

江苏省大学招生代码

江南大学院校代码10295。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1958年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整建制东迁无锡,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2001年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2003年东华大学无锡校区并入江南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照《江南大学章程》,开展自主办学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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