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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数学专业考研(湖南大学数学专业考研分数线)

2023-02-21 09:30:18常见问题1

湖南大学数学专业考研分数线

教育部门并没有公布权威的数学系大学排名,但是公布了数学学科评估结果,湖南大学数学系全国排名第30位,属于B+等级。

湖南大学数学研究生录取名单

湖南师大最好,地球人都知道。

湖大的都出去打工了,师大的全部留在本省当老师,或去广州深圳的公立中学了。想当老师读师大,想去打工上湖大。

湖南大学数学考研分数线2021

广西大学--综合类高校、211工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位于广西南宁市。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2021年高考录取工作基本已完成。

为大家整理了广西大学理科(物理类)在各省招生的最低分和最低排位,供参考。

省份

最低分数

位次

专业

天津市

611

10670

河北省

571

28818

材料类

山西省

542

18911

内蒙古

489

15640

环境工程

辽宁省

565

2025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

黑龙江省

516

13388

上海市

489

18200

江苏省

560

29946

浙江省

602

39970

土木工程

安徽省

571

27434

福建省

584

14874

江西省

572

18126

山东省

564

44020

轻工类

河南省

597

28109

湖北省

586

22452

湖南省

577

22555

广东省

587

33325

广西

537

20748

海南省

557

17451

重庆市

581

22080

材料类

四川省

593

24441

贵州省

529

15739

云南省

565

17777

陕西省

507

26988

甘肃省

515

11156

青海省

439

5008

宁夏

468

5781

新疆

479

-

广西大学1928年成立于梧州,1939年成为国立广西大学。1997年,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

最好的学科有工程学、材料科学、农学、植物与动物学和化学。

国家特色专业有农学、新闻学、矿物资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林学、轻化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英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毕业生签约地区大约51%在广西,单位性质上来看大约24%是国有企业。

湖南大学数学专业考研分数线是多少

 

湖南大学数学学科始于 1897 年岳麓书院设立的算学科,1981 年全国首批获得应用数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84 年获得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 成立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9年更名为数学学院。历经两甲子的发展变迁,学院沉淀了优秀的学科传统,凝练了独具特色的数学文化,成为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

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学院设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公共数学系、数学研究所等三系一所。拥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数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数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数学”和“工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等2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湖南)、国家天元数学中部中心两个国家级平台成员。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

学院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8人,其中教授20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45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比达75%。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85%。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趋于合理。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次,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人次。

学院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围绕数学学科发展定位和培育“数学基础扎实和科学素养较高”的专门人才目标,不断加强专业建设,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本科专业均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创新,设立“理科实验班”,实施“孕穗计划”,与湖南省潇湘大数据研究院共同搭建“数学与企业融合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课外开设“讨论班”、“夜间课堂”、“伐数讲堂”等,人才培养成绩突出。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专业类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近5年平均升学率达50%,不少优秀学子进入巴黎十一大、北京大学等高等学府继续深造。就业的毕业生多进入华为、平安等优质企业工作。学院研究生生源质量逐年提升,目前超过 60%的研究生来自 B以上评级的数学学科。

学院坚持“四个面向”开展科学研究,在基础数学的若干重要前沿领域取得备受同行好评的学术成果,在应用基础和应用开发方面也有重要突破。学院目前已形成偏微分方程与几何分析、代数与拓扑、复分析和双曲几何、科学计算与优化、组合数学与图论、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等6个稳定的科研团队,在基础数学领域解决了对偶 Minkowski 问题、Moser-Trudinger 猜想和Jacquet 猜想,相关成果发表在顶级数学期刊 Acta Math.、Invent. Math.以及 AJM、JDG、JEMS、Math. Ann.等国际一流数学期刊上,获“华人数学家最佳论文奖”银奖2项。在大规模优化、大数据算法、神经网络动力学等问题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发表在 Math. Program.、SIAM 期刊、IEEE 汇刊等国际一流应用数学期刊上。近年来,学院在承担国家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以及湖南省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数量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

学院注重加强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学院平均每年有近100场次的学术报告,其中超过1/3的报告人来自海外大学和研究所;积极主办或承办重要国际会议,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学科国际影响力。学院与纽约大学、麻省理工、Durham 大学、巴黎六大、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等国内外一流数学学科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

学院积极发挥学科优势,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院把学术追求与现实关切紧密结合,开展应用牵引的基础理论研究,全力支持湖南“三高四新”建设。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湖南大学数学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湖南大学“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校训和老一辈数学人“执着、坚守、奋进”的风气,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求发展,力争早日把湖南大学数学学科建设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数学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为湖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数学力量。

 

 

湖南大学数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院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有:统招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台湾学测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

  第六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监督、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三条 湖南大学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学校组织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通过测试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湖南大学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学校组织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湖南大学面向全国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华侨港澳台考生考核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湖南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则从生源省份调出剩余的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安排参照第二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湖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且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港澳台华侨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578、88823565,传真:0731-88823070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邮箱:admi@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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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数学专业考研经验

是自主命题的,因为如果是湖南大学本校考的话,他会给一定的答案,让你去背练完以后的话,要自己选择考题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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