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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考研(清华大学考研成绩)

2023-02-15 00:18:11常见问题1

清华大学考研成绩

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1。

  2、单考生: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35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2分;满分3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总分不低于254分。

  3、专项计划生

  (1)“强军计划”: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35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2分;总分不低于254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含新疆MPA项目):同时满足满分1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2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07分;满分3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40分;总分满分300分考生总分不低于195分;总分满分500分考生中,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或“10”)要求总分不低于270分,非理工医考生总分不低于320分。或者依据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疆MPA项目):同时满足满分1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满分2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13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允许调剂到普通计划,需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之前联系报考院系提交调剂申请。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退役义务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以上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清华大学考研成绩查询

复试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复试成绩,他就是首先初试成绩说占一个70%的比例,或者是60的比例也有的,然后就是复试占30%或者40%,然后复试比例里面还会抽取一部分,然后再算成折合成最终的成绩,然后复试成绩有的是100分的标准然后有的标准不同,都不一样

清华大学考研成绩公布

所有拟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分数线如下:

硕士(报考全日制 非定向) 工学硕士):

单科:外语、政治——55;数学——110;

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95;总分:≥ 375

强军计划:单科:外语——30、政治——35;数学——70;

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85;总分≥ 335

清华大学考研成绩公布的时间

要求高啊。清华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立,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本人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据了解,获得“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享受普通奖学金,还可与其他博士生一样,申请减免学费以及“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术新人奖、国际会议资助、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

清华大学考研成绩怎么算

总分为750分满分,录取分数线为理科639分以上,文科635分以上,超过了一本分数线110分以上,这是全国统一高考的分数线和总分形式,各个地区的考试形式又不一样,像江苏省的高考,总分满分是480分,录取分数是理科328分,文科319分,而广东广西的总分为800分,录取分数线为720分以上。

清华大学考研成绩复核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学处理:

(一)在学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已重新学习且考核合格的课程除外)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的;

(二)连续两个学期(春季、秋季)每学期所取得学分少于6学分的;

(三)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未达到毕业或者结业要求的;

(四)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六)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连续离校达2周的;

(七)未经批准逾期超过2周未注册的;

(八)在学期间出境,未经批准逾期超过2周未返校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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