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考生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报考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四)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考生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3.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与内地招生目录相同。其中,硕士研究生初试不考政治理论。
4.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主页(//zsb.jlu.edu.cn)。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初试合格者,均参加复试。
(二)初试地点、时间地点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
(三)复试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复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
三、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攻读全日制硕士的学习年限为二年或三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考生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报考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四)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考生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3.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与内地招生目录相同。其中,硕士研究生初试不考政治理论。
4.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主页(//zsb.jlu.edu.cn)。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初试合格者,均参加复试。
(二)初试地点、时间地点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
(三)复试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复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
三、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攻读全日制硕士的学习年限为二年或三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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