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网在职攻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生870人。
三、报名及考试科目
(一)报名事宜
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报考者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资料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统一参加GCT联考。参考资料:《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四、复试与资格审查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前应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
(一)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各领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学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等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超过学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六、培养方式
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的培养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生870人。
三、报名及考试科目
(一)报名事宜
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报考者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资料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统一参加GCT联考。参考资料:《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四、复试与资格审查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前应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
(一)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各领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学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等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超过学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六、培养方式
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的培养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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