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事业编暂缓考试(海口事业编暂缓考试了吗)
海口事业编暂缓考试了吗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登记,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制发的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通告、命令等行政公文。
第四条 行政机关为规范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表彰奖励、人事任免、转发上级文件以及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决定等事项制定的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登记,应当遵循合法、公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六条 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
(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
(三)乡镇人民政府;
(四)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七条 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 临时性行政机构;
(二) 议事协调机构;
(三)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四)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
(五)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省政府工作机构的所属单位。
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办法、决定、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一般不分章、节。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标题中不得单独冠以行政区域名称。
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其名称前一般应当冠以“实施”字样。
第九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核、审议决定、附署、签署、公布等程序进行。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处罚事项;
(三)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收费事项;
(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不得超越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扩大本行政机关的权限;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由制定机关负责起草。必要时,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或者委托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起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室)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可以指定政府一个部门具体负责。
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涉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职权的,应当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联合起草时,应当以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
第十三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规范性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
第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听取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制度。
规范性文件起草机构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并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说明采纳或者不采纳有关意见的情况。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性文件起草机构应当研究处理,书面答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并在起草说明中载明。
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内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起草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请制定机关决定;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情况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载明。
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经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法律审核。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还应当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下列材料:
(一)报请审核的函;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书面的法律审核意见。审核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适当性。但审查中发现可行性或适当性存在问题的,也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法律审核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
(三)是否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
(四)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对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起草机构应当在修改规范性文件时采纳。
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审议决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制定机关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未经制定机关法制机构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制定机关审议决定。
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应当报送政府法律顾问附署后,再报制定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条 因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者应对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可以简化制定程序。
第二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
第二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不应影响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赋予其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职权。
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登记。
未按本规定备案登记的,不得公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 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送备案登记的函;
(二)规范性文件及起草说明(含电子文本);
(三)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审核确认意见;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和其他相关材料。
相关政府和部门应当建立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系统,及时通过政务互联网平台开展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五条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建立便捷、高效的备案登记程序,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统一登记编号,并将登记的情况及编号书面通知制定机关;
(二)提交的备案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暂缓备案登记。
暂缓备案登记的,由政府法制机构通知制定机关补充或者重新报送备案登记材料;补充或者重新报送备案登记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
不具备制定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的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不予备案登记。
第二十六条 拟以省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审议前应当送省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省法制机构直接按本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省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建议。对于书面审查建议,省法制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不属于本机构审查范围的,应当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
(二)属于本机构审查范围的,应当自收到审查建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已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决定。
省法制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者说明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或者予以说明。
第二十八条 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执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下级政府应当及时自行纠正该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之间或者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政府决定。
海口事业编暂缓考试了吗今年
天津
天津市中小学于9月1日起暂时实施线上教学,返校线下上课推迟几日。具体返校时间将视疫情情况及时通告。
辽宁沈阳
沈阳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暂缓返校开学,9月1日(周四)起,开始实施线上教学。具体返校开学时间另行确定。
驻沈高校须在学生返校前10日,将开学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开学工作方案和属地批复意见报省教育厅,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从9月1日起,分批有序返校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参照驻沈高校要求执行。
辽宁大连
大连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暂缓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自9月1日起实施线上教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具体开学返校和恢复线下教学活动时间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
海南三亚
三亚市初三、高三年级原则上从9月5日起实施线上教学,通过互联网、电视、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等活动,最大限度减小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幼儿园、中小学其他年级暂不开展线上教学。
四川成都
推迟秋季开学时间,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暂停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园)托管。
甘肃
甘肃省中小学开学时间将实行 " 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 " 分级分类开学,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顺序依次开学,原则上全省高三年级按原计划开学、初三年级9月1日后安排开学、其他年级(幼儿园)9月5日后安排开学。
青海西宁
原定的8月27日—30日小学新生报名、8月27日初一新生报到、8月28日高一新生报到、9月1日其他年级学生报到时间延迟。
9月1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和高中(含中职学校)学生线上报到、开学。9月1日下午—9月2日,组织线上入学教育、“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报到时间及中小学返校复课时间提请属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审核,并报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审定后,另行通知。
海口事业编考试试题解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要求,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临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海南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坚持公道正派、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事业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共建、共享、共赢”为宗旨,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决心,为临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海口事业编考试时间
海南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海南2022年法考报名时间6月份。
海南2022年法考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海南2022年法考报名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海口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1、父母只要一人是海南户口,孩子为内地户口,在孩子未满18周岁时可以随父母落户在海南。
2、孩子是海南户口,父母如果符合“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可以随孩子落户。
3、就读海南高校学生可以转户口到所在学校落户。
4、夫妻一人是海南户口,另一人是内地户口,同时是农业户口,就可以随在海南户口一方落户在海南(另内地户口那一方的原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也可以随落户)。
5、在海南的国企工作多年可办理“工人调动申请落户”。
6、人才引进落户
海口市事业编考试
可以,事业单位人员只要是中国国籍,户口在哪里没有要求
海口事业编制招聘2021年
海口教师工资收入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平均工资 ¥ 7.2K/月,最多人拿 6K-8K
2021年较2020年下降了11%
海口事业编制考试
一般工程师评定有两种,一种是有资质的单位本身自己组织评定的,一种是市级的职称评定机构组织的。前者的话一般是在央企报名,例如中建、航天科工等,每年都会评;后者的话一般要到当地劳动人事相关部门报名,也是一年一次。
报考条件:
1、已通过助理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2020年海口事业编制考试报名
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8255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410元。
2020年医保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8255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651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6%(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10%)、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4%、个人不缴;
海口事业编暂缓考试了吗知乎
在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执行,除重要公务活动需要外原则上不出京,确需出京的严格审批管理。
提倡市民群众减少出京活动,确需出京的,要防范旅途疫情风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旗)。如途中出现涉疫风险,就地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暂缓进返京。严控本地高风险区及其他涉疫风险人员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