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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小人才考试安排(南昌市2021人才引进)

2023-05-06 14:58:52综合信息

南昌市2021人才引进

(一)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经管委会认定的重点企业及研发机构的高层次人才等,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且申请人才在南昌市无自有住房。

(二)人才公寓入住对象参照《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中A、B、C、D、E五类人才标准,其中A、B类人才标准参照《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A、B类人才标准。

2021年南昌人才引进

硕士毕业,35周岁以下,

南昌市2021人才引进公告

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有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创业扶持、租住人才公寓等政策;给予驻昌院校工作经费补贴;给予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1、落户奖励: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南昌人才引进政策2021补贴

可以的,在南昌交社保满6个月也可以申请的。

南昌市2021人才引进补贴

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人才引进政策2019

        1、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满一年后进行申报,即在昌工作满一年后申请上一年度补贴,以此类推,从引进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完成申报。

      2、工业园区范围:

         二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个省级工业园区:南昌昌东工业园、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江西安义工业园、南昌昌南工业园、进贤经济技术开发区。

        3、申报人员须正确填写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0南昌人才引进

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有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创业扶持、租住人才公寓等政策;给予驻昌院校工作经费补贴;给予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有何奖励?

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标准,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申领生活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南昌市2020年人才引进

1、落户奖励: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生活补贴: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驻昌企业或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相关条件,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创业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可申请30万元-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4、购房补贴: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和研发机构名录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有关人才范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明确、作出解释。

南昌市2021人才引进政策

一、申报对象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历届全日制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二、所需材料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行政机关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扫描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需激活金融功能)。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佐证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银行账号。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2.初审。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3.验证。由市公安局对户籍,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术等级、行政机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对创业情况进行验证。

 4.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奖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四、扶持政策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按前款条件和标准申请生活补贴。

 五、受理时限

 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验证工作均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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