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医师考试最新(中级医师考试2022)
中级医师考试2022
从目前来看,2022年医学中级考试延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是吉林这样的高风险封控区,加上上海等地的风险地区,考试延期就很有可能了,当地考生一定要注意官方信息!
不过,现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还没有发布考试延期的通知,所以大家还是安安心心的备考吧!
中级医师考试2022报名流程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级医师考试2022时间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26日,中医类别、口腔类别为2022年6月18日—26日,公共卫生类别为2022年6月18日—19日。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中级医师考试2022年考试时间
2022年医师中级职称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是4月1号至4月17号,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9号,10号,16号,17号。具体时间安排为8:30—10:00考基础知识,10:45—12:15考相关知识,14:00—15:30考专业知识,16:15—17:45考专业实践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健委根据报考人数另行安排。
中级医师考试2022报名材料
2022年护士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步骤:
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开通之后考生去中国卫生人才网按照网上报名步骤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即可。
1、考生登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
2、注册用户名:考生登录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录到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系统不提供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功能。
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短信通知: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考试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定期免费发送。
5、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45KB,像素大于295*413.
6、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中级医师考试2022年推迟到什么时候
八月份。
2022年护士考试在7月23日、24日,中级考试在7月26日。现在护士成绩已经公布,按照以往的经验,口腔主治成绩也快要公布了!不远了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中级主治医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或者姓名,以及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
中级医师考试2022年考试时间内科
最新消息,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原定于4月9日、10日、16日、17日的考试日期,由于疫情关系延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中级医师考试2022报名时间
2023年临床执业医师中级职称报名时间,估计在2022年12月中旬开始。 2022年医师中级职称线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号至30号。 以上一年为参考,所以估计2023年医师中级职称报名时间不会有太大变化,具体以实际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