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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人才引进考试安排(东海人才引进考试安排时间)

2023-05-11 16:50:24院系介绍

东海人才引进考试安排时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东海人才引进考试安排时间表

学院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04年开始筹建,2006年11月正式成立。学院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坚持走“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综合发展道路。坚持发展音乐、美术师范教育等传统优势专业,积极培育发展公共艺术等新兴专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不断扩大校际交流,推动闽台合作办学。学院设有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音乐学(闽台)、公共艺术(闽台)五个本科专业及音乐与美术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硕士点。目前,拥有在校本科生964人、研究生8人,学生在学期间,设有“国辉奖学金”、“凯笙奖学金”、“珠江·恺撒堡奖学金”;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就业前景良好。

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  专业简介:音乐学(师范)专业创办于2004年,培养面向基础教育的高水平音乐师资,立足闽台文化特色,开设具有闽台特色的音乐类课程,与音乐学基础教育形成融合性教育模式,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音乐教学理论和音乐教学技能。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知识及音乐理论与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教研及管理等工作,具备组织开展课外音乐活动、建设校园文化能力的卓越中小学音乐教师。  核心课程:钢琴、声乐、乐器演奏、合唱与指挥、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论文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音乐学(闽台合作)  专业介绍:音乐学(闽台)专业与台湾高校合作办学,整合两岸优秀师资,立足闽台文化特色,开设具有闽台特色的音乐类课程,培养学生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声乐、器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中小学和研究所从事独唱(奏)、合唱(奏)、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能为闽台文化艺术传承、传播作出贡献。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音乐表演才能和较强的综合实践技能,能够满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音乐文化传播等方面需要的应用型音乐人才,能在闽南文化的传承传播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文艺工作者或学校工作者。  核心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乐器(中外管弦乐器)、合唱与指挥、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论文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美术学(师范)  专业简介:美术专业从2009年开始招生,经过数年发展,已经培养了大批的艺术人才,学生就业前景广阔。主要培养中小学美术教师和美术教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美术创作与管理的专业人才。本专业设有油画、中国画及综合绘画三个方向,在教学中注重与闽南民间特色美术资源相融合,拓展广大学生的艺术鉴赏及创作能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创作技能,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小学美术教师,通过相关特色课程的学习,学生在毕业之后能在文化艺术领域、研究和管理单位从事美术创作、研究等方面的工作,适应现代化社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美术专业人才要求。  核心课程:中外美术史、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书法、古典油画、印象主义油画、表现主义油画、壁画设计、重彩画、岩彩画、漆画。

    公共艺术  专业介绍:我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福建省唯一独立设置公共艺术专业的高等院校。本专业以培养公共艺术领域复合型人才为主要办学思路,注重融合区域文化特色资源,加强社会实践,多年来,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设计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造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创新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核心课程:形态结构造型基础、视觉与空间设计基础、数码图形处理、浮雕与壁画、材料与工艺、环境雕塑造型设计、公共展示设计基础、公共设施设计、公共景观设计等。

    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  专业简介:我校是福建省唯一独立设置公共艺术专业的高等院校。本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出了大批优秀艺术设计人才。2018年起,与台湾东海大学合作办学,招收第一批公共艺术专业(闽台合作项目)学生。本专业以培养公共艺术领域复合型人才为主要办学思路,注重融合区域文化特色资源,加强社会实践,探索营造城市公共空间与环境景观的多样性,创造城市文化精神与城市风格。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造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创新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核心课程:形态结构造型基础、视觉与空间设计基础、数码图形处理、浮雕与壁画、材料与工艺、环境雕塑造型设计、公共展示设计基础、公共设施设计、公共景观设计等。

东海县人才政策

个人认为乡村振兴的三大难点:

1、如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

2、如何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3、如何破解有些地方“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凋敝现象。

六项建议:

1、发展产业,夯实物质基础题。

2、壮大队伍,夯实人才基础。

3、三治结合,夯实组织基础。

4、乡风文明,夯实文化基础。

5、整治环境,夯实生态基础。

6、规划先行,夯实政策基础。

东海人才交流中心

东海中专并不是综合高中,而是一个职中而已。

东海中专坐落于“世界水晶之都”——连云港市东海县,是全县一所公办职业学校,现为省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和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东海县人才引进

是违法的。因为在现行的劳动法法规中,雇主不能对员工进行强制要求和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而东海集团向员工宣战无异于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破坏了劳动关系,是违法的行为。同时,这也暴露了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倡导员工与企业之间的良好沟通,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内容延伸:如何维护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制度,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员工培训和人才选拔,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也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东海人才管理办公室

应该不是一流大学,在国际属于三流大学左右,全球高校网(4ICU)国家高校排名第370名,东海大学作为国防工程学校成立于1942年。次年,即1943年,成立了东海大学的前身—航空科学职业学校,这是建立国防科技大学理念的一部分。

与无线电科学学院合并后,它变成了东海科学学院,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1946年由前大学条例提升为前东海大学。 1950年,随着学校制度的改革,它成为了新的东海大学。

教育理念

东海大学旨在基于知识的基础教育下,以广阔的视野和灵活的想象力来培养人力资源,通过人文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掌握历史,国籍和世界观的坚实观点,致力于''人文与科学的融合'' 。

此外,作为教育和科研机构,它具有人力资源,知识,技术和功能,旨在不断推进教育改革,致力于最新研究,并努力将成果回报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