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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生考试(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

2023-05-11 15:05:18院系介绍

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

你阿姨心是大,一般都是在当年的八月底开学,新疆师范大学是当地的一所师范类高校,而且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点高校,以师范教育培训为主的一所高校,每年给新疆培养了优秀的师范人才,解决了当地教室短缺的问题,新疆师范大学的开通,可以说是解决了新疆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每到毕业季,人还没走就被招聘走了

新疆师范大学考试大纲

2021年数学课本高一有大纲。第一章集合与方程,第二章函数,第三章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及幂函数,第四章三角函数及其应用。

新疆师范大学考试中心

这个主要看各级部门招录选调生的需求,和招录选调生的大学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各级在招录选调生时有教育方面选调生需求的,又或者在招录选调生时也将师范学院毕业生纳入到了招录范围当中的话,那么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是可以参加选调生考试的。

新疆师范大学报名时间

河南文科女生。都可以在新疆师范大学上学。河南人可以跨省到新疆的名校去上大学读大学。文科女生大学毕业以后是不是很多都是教育?专业当中学高中,大学毕业后都在。市区当老师。造福于民。和百姓。毕业后登大学讲师更有前途,比小学老师更有成就感。

2021新疆师范大学报名时间

2021东北师范大学在河北招生122人。其中计算机类15人,地理科学类9人,化学9人,物理学类9人,心理学8人,生物科学类8人,商务英语6人,教育学类6人。

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师专项、民族专项、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生等。

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表

1.教育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比较教育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政策与行政,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民教育,台湾教育研究,艺术教育;

2.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宗教学;

3.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阿拉伯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4.历史学:历史学,历史建筑保护与修复,新疆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新疆近现代史,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时间

报到时间1.第一批次2月21日、22日(周二、周三),部分老生报到。2022年春季学期因参加实习支教不在校没有调整宿舍的;或因宿舍8人间改6人间没有完成宿舍调整,且占用其他学生宿舍,影响他人入住的学生;迎新工作学生志愿者。

2.第二批次2月23日、24日(周四、周五),2022级新生报到。

3.第三批次2月25日、26日(周六、周日),其他老生返校报到。

新疆师范大学校考时间

报到时间1.第一批次2月21日、22日(周二、周三),部分老生报到。2022年春季学期因参加实习支教不在校没有调整宿舍的;或因宿舍8人间改6人间没有完成宿舍调整,且占用其他学生宿舍,影响他人入住的学生;迎新工作学生志愿者。

2.第二批次2月23日、24日(周四、周五),2022级新生报到。

3.第三批次2月25日、26日(周六、周日),其他老生返校报到。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校考报名时间

2021院校考试时间节点

中国传媒大学

三试的开始时间调整至3月1日前后

北京电影学院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戏文复试2月28日

摄制复试2月27日

录音艺术复试3月3日

电影学初试3月2日

摄影初试3月1日

广电编复试3月3日

数媒初试2月26日

北京师范大学

3月上旬查询初试结果

复试3月中下旬

浙江传媒学院

复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上海大学

表演/导演复试时间及线上考试于2月底至3月初

摄影摄制初试延期至3月下旬举行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复试/三试考试时间3月26-28日

上海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10日

考试时间2月20日—3月11日

天津音乐学院

线上考试时间为2月23日9:00至2月27日17:00

天津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宁夏、新疆)

报名时间:1.22-2.26

线上考试时间:2月24日9:00-2月27日17:00

广播电视编导(北京、河北、吉林、安徽)

报名时间:1.22-2.26

考试时间:2.20-2.28

武汉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省份:江苏、广东、河北、新疆、内蒙古、吉林)

报名时间:1.12-02.18

考试时间:2.26-2.28

广州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山东)

报名时间:2.22-2.26

考试时间:3.7.9:00-21:00

四川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11:00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13:00~15:00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艺节目主持)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16:00~18:00

大连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省份:江西、安徽、陕西、山东、山西、吉林、河北、内蒙古、江苏、广东、黑龙江)

报名时间:1.12-2.09

考试时间:2.23 08:00--2.23 20:00

辽宁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内蒙、吉林、安徽、山东)

增补报名:2月23日8:00-2月24日8:00

考前练习:2月23日8:00-2月24日22:00

模拟考试:2月24日8:00-2月24日22:00

正式考试:2月25日6:00-2月25日22:00

上海立达学院

表演

考前练习:2.24-2.25

模拟考试:2.26

考试时间:2.27-2.28

湖南信息学院

播音主持艺术(河北、吉林、江苏、山东、广东)

报名时间:1.30-2.28

考试时间:3.07-3.14

北京城市学院

播音主持:(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广东、宁夏、新疆)

报名时间:1.15-2.19

考试时间:3.6-3.14

广播电视编导(北京、吉林、海南、宁夏、新疆)

3月7日10:00-10:50

汉口学院

播音/表演/广电编/摄影摄制

模拟考试3月2日-3月4日每天9:00-24:00

四川传媒学院

正式考试时间2月23日-2月28日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复试时间2月28日

(河南省线下复试时间2月26日-2月27日)

山东艺术学院

进入复试的省外考生,请于2月23日9:00-2月28日23:59使用手机登录小艺帮APP,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复试费。

模拟考试时间2月28日9:00-23:59

正式考试时间3月1日9:00-3月3日18:00

海口经济学院

报名时间2月5日-2月28日

正式考试时间2月5日-3月10日

广州体育学院

增加报名时间2月22日-24日

广西艺术学院

南宁考点现场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5日24:00

云南艺术学院

报名时间延长至2月23日17:00结束

内蒙古艺术学院

考试时间2月23-26日

吉林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采编播)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

延边大学

表演专业提交录制的作品时间

3月6日9:00至7日17:00

新疆艺术学院

网上报名3月1日-7日

线上考试时间

音乐类3月8日-12日

播音主持3月13日-17日

表演/舞蹈3月18日-22日

暨南大学

播音主持正式考试时间

3月5日8:00始至3月7日18:00止

广东财经大学

播音主持报名时间

2月20日12:00至3月4日12:00

山西传媒学院

打印准考证时间2月22日-28日

线上考试及提交作品时间3月1日-7日

吉林动画学院

报名时间2月3日-2月24日

正式考试时间3月6日-3月7日

长春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月22日8:00-3月4日16:00

演练及考试时间拟定于3月11日-14日

广东海洋大学

表演/播音主持

延长报名时间至2月24日

西安工商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第二批初试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

涉及省份: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8:30至2月25日17:00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月26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月28日23:05

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安排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管理,主管单位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和田师范开学时间为春季为2月26日和27日。

新疆师范2021校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200),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和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师专项、民族专项、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生等。

第四条 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和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对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

(二)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组织实施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首次投档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含内蒙古自治区):

(一)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5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之间级差1分。

(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若实考分仍相同,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三)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实考分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多种性质类别(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等)的专业时,调剂范围为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所有专业,其中以下情况除外:

(1)若考生未填报任何公费师范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

(2)若考生未填报任何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少数民族预科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符合调剂原则或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一)对于提前批次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二)对于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若实考分相同,则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同,则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80分(100分制)、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若实考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招生(无艺术类专业考核要求),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毕业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及有关招生说明的规定执行。国家专项、民族专项、优师专项、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有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和头脸部无明显缺陷。对于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的专业志愿不予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学生在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生源地有关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具体培养及就业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我校住宿费标准一般为600-1200元/年,学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第二十五条 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校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校址:吉林省长春市(本部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网址://zsb.ne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咨询电话:0431-85098500。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431-85098259。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