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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艺校考试表格(2021年甘肃艺术校考时间)

2023-05-06 16:08:07院系介绍

2021年甘肃艺术校考时间

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甘肃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已公布,为8月3日晚,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K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已经结束。L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将于8月3日16时前结束。8月3日晚20时将进行K段、L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工作。

甘肃省2021艺考校考

2021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了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1年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入学考试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的专业考试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统考和校考。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艺术管理3个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各招生省区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文件规定,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涉及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须省级统考合格才能报考。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达标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定的《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执行(详见《简章》)。

第十三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省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

(二)其余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三种录取规则:

(一)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二)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三)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详见《简章》)。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学年1200元,宿舍用品自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甘肃2021年艺考生考试时间

3月10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今年我省体育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为4月1日8:00至4月12日18:00,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4月20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

2020年甘肃艺术生校考时间

2021年甘肃美术联考定于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举行,考试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素描8:30-11:30,速写11:40-12:10,色彩14:30-17:30。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外,其余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2021甘肃省艺术校考时间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

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湖北等 16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

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

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

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设计和美术学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各本科专业及空中乘务(专科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将按照甘肃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表演(秦腔/陇剧)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

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1年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省列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列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专业条件复查、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七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文理学院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兰州文理学院官网:https://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jc.luas.edu.cn/zs/

咨询电话:(0931) 8685536(兼传真)   邮编:730000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甘肃艺术类校考2021

答,2021年的艺考,专业考试元月份进行,文化课考试和高考一样进行

2020艺术类校考甘肃报名时间

艺术本科综合分以750分(/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

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4.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4.5)×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4.5)×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艺术生高考录取规则

1、有部分学校是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来录取学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而有的学校是文化分占40%专业分占60%。

2、有部分学校是按照文化分过了校线后按专业分的由高到低录取。但两者前提是你必须文化课过艺术类本科线。

3、有的省份有专业统考(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可用于省内大部分院校) 32所独立院校的专业需要单独进行校考。

最后,再结合一下往年的艺术生二本线,大致能够估略一下艺术生想要报考好一点的二本分数大致需要400-分

甘肃省艺术类校考时间

甘肃用电峰谷时间分为。高峰和低峰电价。时间段为:早七点至24时。而低峰时段为24时至早七点。电价分别是高峰时段。每千瓦时五角八分。低峰时每千瓦时为五角三分钱。

甘肃艺术考试时间

甘肃省2021年小学六年级考试日期春季期中考试时间各地不一,大概时间4月28一30两天。期未考试也是小升初中考试,各地不同,大概时间是6月份左右。我们天水市麦积区的考试时间是6月28日至29日。请家长和同学们关注甘肃考试时间栏目。